居民委员会怎样组成?选举遵循哪些原则和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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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其中,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至二人,具体职数根据社区的人口规模、管辖范围等实际情况确定。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女性成员。 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应当及时进行换届选举,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居民委员会成员选举要遵循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守直接提名、平等选举、自主选举、差额选举、秘密写票、公开计票等要求。 中国共产党在街道办事处(乡镇)和社区的基层组织,在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推进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按照法定程序推进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居民委员会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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