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动员社会慈善力量积极参与“99公益日”互联网慈善捐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9-06 15:25   来源:厅慈善社工处    浏览次数:    字号:【


各设区市民政局,各有关慈善组织:

为大力宣传慈善文化,凝聚社会爱心,发挥慈善在巩固脱贫成果、助力共同富裕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民政部工作部署,请各级民政部门和慈善组织结合“99公益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动员社会各界慈善力量积极参与慈善捐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紧紧围绕促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等重大战略,在开展防返贫急难救助、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加强人才培育、关爱特殊群体、参与乡村治理等方面策划慈善项目,以“99公益日”为契机,通过民政部指定的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发布平台广泛开展网络慈善募捐,激发全社会参与慈善、参与乡村振兴的热情。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各地、各慈善组织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民政部指定的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发布平台不仅是募集善款的重要平台,更是传播慈善文化、增强全民慈善意识的有力载体。要通过互联网募捐平台,积极引导慈善力量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重点支持低收入家庭增收等慈善项目。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媒体宣传、线下场景宣传、定向集中动员等多种途径,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积极性,吸引社会爱心资金更多汇入公益领域。

(二)精心组织,确保实效。加强组织领导,及早谋划,精心部署,组织、指导各类慈善组织,围绕中心大局精心谋划募捐项目,依法开展互联网募捐活动。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要主动对接慈善需求,链接慈善资源,联系民政部指定的公开募捐信息发布平台,实施公开募捐项目。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基于慈善目的,可以通过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参与募捐,筹集善款,实施慈善项目。加强多方联动,充分动员群团组织、行业协会、志愿服务组织等积极参与,鼓励其发挥各自优势,带动所在领域参与捐赠。有条件的地区、慈善组织,可分批、分类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提升活动成效。

(三)加强监管,依法行善。各地要严格执行《慈善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自愿原则,量力而行,不搞摊派,禁止强捐,将守法诚信、规范操作贯穿到活动各个环节。各级民政部门要发挥好指导、监管和服务作用,主动与慈善组织对接,引导慈善组织依法依规开展活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各慈善组织要依法开展募捐,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备案募捐方案,做好捐赠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捐赠票据管理,提高项目质量,确保慈善资金募捐和使用规范有序、安全可靠。

(四)形成机制,打造品牌。各地要着眼长远,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以开展“99公益日”等活动为契机,拓展合作方式和项目领域。加大对互联网公益慈善的引导和支持力度,推动慈善募捐由线下进一步向线上拓展。加强与更多民政部指定的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发布平台的合作,做大互联网募捐规模,着力打造江苏网络慈善品牌,形成人人慈善、人人向善的良好氛围。



                                江苏省民政厅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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