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全志】回归公益本位 推进逝有所安 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宿迁经验

发布时间:2023-11-24      来源:宿迁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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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欢迎来到第三期基层民政大家谈,云讲堂的直播间,我是宿迁市民政局的盖全志,今天我分享的主题是《回归公益本位,推进逝有所安,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宿迁经验》。

近年来,宿迁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为目标,全面深化殡葬改革,从乡镇公墓回归公有公营,逐步拓展到城市公墓、殡葬服务设施、遗体接运车辆、丧葬礼俗等领域,持续推进,循序渐进,系统重构了“政府主导、国企运作、公益属性”的殡葬改革宿迁模式,推动了殡葬设施的逐步完善,殡葬服务的高效提升,殡葬管理的规范运行,形成了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宿迁经验。

本期,与大家交流的主题是:回归公益本位,推进逝有所安,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宿迁经验。

第一部分,改革序幕拉开

改革前,乡镇公墓用地普遍缺少手续。据当时统计,原有86个民营乡镇公墓,仅有5个有用地手续,其余81个均无用地手续。且大部分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改革前,乡镇公墓价格普遍虚高。墓地价格居高不下,每平方米两三万,豪华型墓地甚至超十万。超标墓问题长期存在。

改革前,乡镇公墓经营普遍混乱。乡镇公墓大部分为民营,粗放发展,过渡逐利,沦为少数人敛财的“聚宝盆”;有的涉黑涉恶分子垄断乡镇殡葬市场,诱导交易,强迫买卖,群众反响强烈。

2018年,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部署安排,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问题排查整治。2019年5月底,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下沉督导宿迁期间,反馈沭阳县悦来镇以李某某为首的“墓霸”敲诈勒索违法问题。对此,宿迁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全面收回民营乡镇公墓”为主要内容的墓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由此,正式拉开了宿迁殡葬改革的序幕。

第二部分,宿迁模式重构

我市殡葬改革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初步整治阶段。2018年,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部署安排,由市县区民政部门牵头,先后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问题排查整治,专项整治取得一定成效,但殡葬领域根本性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第二阶段:回收公有阶段。2019年,结合墓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在全面摸清乡镇公墓底数的基础上,以乡镇为主体,按照资产登记、资产评估、签订协议等步骤,由属地乡镇接管,完成了对民营乡镇公墓的回收。至此,全市乡镇公墓全部实现公有公营。

第三阶段:模式重构阶段。2020年8月,围绕省纪委领导在宿迁调研的意见,按照“政府主导、国企运作、公益属性”的思路,持续深化殡葬领域改革工作,重构宿迁殡葬运营新模式。

第四阶段:全面改革阶段。2022年以来,殡葬领域改革全面向乡镇公益性公墓改造提升、散坟乱葬整治,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城市经营性公墓规范管理,殡仪服务及设施建设,丧葬文明新风培育等领域拓展,全面深化殡葬领域改革。

经过四个阶段的探索实践,已形成比较完整的运营模式,即“政府主导、国企运作、公益属性”。

政府主导:即坚持高位统筹、保障改革进行。市委对殡葬改革高度重视,时任市委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全过程保持关注。市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加大重点问题解决力度。市纪检监察机关强化全过程监督,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政府主导,有效保证了殡葬改革工作的问题破解和顺利进行。

国企运作:即国企主动介入,重构运营模式。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引领公益事业、服务民生方面的主力军作用,支持国有企业运营管理、投资建设殡葬服务设施。

模式上,由国有企业(市产发集团)出资设立宿迁追思园控股有限公司,各县区设立追思园控股有限公司子公司,分别负责本辖区内乡镇公益性公墓资产接收,城市公益性公墓投资建设,以及公益性公墓运营管理。

公益属性:即回归公益本位,发展惠民殡葬。重点保障基本殡葬服务需求,现行惠民政策对象向辖区所有居民扩展,实现基本殡葬服务的普惠性、均等化。给予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适当优惠,特困供养对象免费安葬。建立殡葬服务目录清单制度、价格公示制度和服务监管制度等,加强成本审核和价格指导,在维持收支平衡的基础上保障公益属性。

第三部分,宿迁经验总结

宿迁紧紧围绕“逝有所安”目标,坚决守牢为民惠民工作导向,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取得实效,宿迁市级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受到省政府督查激励;泗洪县、泗阳县分别于2021年、2022年受到省政府督查激励;宿豫区被确定为2022年全省丧葬礼俗改革试点区。总结宿迁殡葬改革经验,主要做好五篇文章,即“统、收、建、管、育”。

第一,做好“统”的文章,即高位统筹引领殡葬改革破冰前行。按照“政府主导,国企运作,公益属性”的模式,市委市政府从全局高度对殡葬改革统筹谋划、部署推进。

一是坚持高位统筹。市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直面问题,亲自点题,相关市领导协同推进。成立墓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民政、纪检监察、政法、公安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建立年度改革推进会制度,每年就殡葬改革召开专项推进会,推进改革任务落实。

二是抓好顶层设计。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殡葬改革推进逝有所安的实施意见》,确立“逝有所安”的殡葬改革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对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作为指导全市殡葬改革工作的制度性文件。同时,根据不同领域工作要求,制定出台了《宿迁市城乡公墓建设和管理办法》、全市经营性公墓规范管理工作办法、遗体接运车辆经营服务规范管理办法等16个政策文件,形成了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四梁八柱”,为持续推进殡葬改革提供了较为完善的制度支撑。

三是纪检破冰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坚持以案破题、以督促改,形成了具有鲜明宿迁特色的改革动力保障机制。坚持以案破题,紧盯公墓民营中存在的涉黑涉恶、强迫交易、行贿受贿、公职人员违规入股等问题,重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坚持以督促改,纪检监察机关制定了《宿迁市墓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派出监督检查工作组,对殡葬改革全过程进行督导。

第二,做好“收”的文章,即稳妥回收彰显殡葬事业公益为民。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引领公益事业发展、服务保障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收回私营公墓和殡仪馆,实现殡葬事业的公有公营公益。

一是依法稳妥回收。我市将殡葬设施依法稳妥回收作为改革先手棋,投入2.2亿元将原私人经营的乡镇公墓全部回收,投入8000多万元对全市4个社会资本投资运行的殡仪馆全部收归公有,收回的公墓和殡仪馆纳入国有资产管理。全市92个乡镇公墓依法办理了法人登记、用地、建设和其他相关手续。公有公营,是殡葬事业管理体制的根本扭转,是新时代殡葬事业公益属性的制度基础。

二是优化管理模式。市产发集团设立宿迁追思园控股有限公司,分别与各县区合作成立了子公司,以控股方式实现对县区乡镇公墓的运营管理。

三是落实惠民政策。制定并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全市殡仪馆取消平板炉,统一使用捡灰炉,基本服务项目实行同炉同价(每具800元),骨灰盒价格降至3000元以内;乡镇公益性公墓单穴价格不超2000元,双穴价格不超3000元,价格下降80%以上;全市5家经营性公墓均完成新的一轮价格备案,价格降幅5%-54%,每年可减轻群众丧葬负担约3亿元。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编制公布了《宿迁市殡葬服务项目和收费目录清单》。

第三,做好“建”的文章,即基础建设保障殡葬服务有效供给。立足城乡一体化殡葬服务设施高质量供给,市、县区、乡镇在“建设施、扩阵地、提供给”方面协同用力。

一是市级层面:推动市级殡仪馆和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市产发集团投资6亿元,新建市级殡仪馆和中心城区城市公益性公墓,市级殡仪馆占地153亩、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中心城区城市公益性公墓占地170亩、规划墓穴和墓位60000多个。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24年建成投用。

二是县级层面:推动三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泗洪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已完成建设改造,将于2023年底建成投用;泗阳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已完成土地征收、可研、用地选址等相关手续,将于2024年建成投用;沭阳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已完成用地选址,将于2025年建成投用。

三是乡镇层面:按照“美观大方、肃穆整洁、经久耐用、节约成本”的要求,在服务用房、骨灰堂、公厕、公示栏、墓穴、照壁、围栏、停车场、绿化景观以及当地人文传统个性化景观方面统一标准,新建了44个公益性公墓,改造了48个公益性公墓,乡镇公墓面貌焕然一新,基础设施得到较大改善。

市、县、乡镇殡葬基础服务设施的建设,实现了城市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的全覆盖,完善了殡葬服务供给体系,有效满足了群众对殡葬服务的需求。

第四,做好“管”的文章,即综合管理实现殡葬行业规范有序。积极开展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强化对殡葬各类经营主体的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引导殡葬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一是规范公益性公墓管理。出台《宿迁市城乡公益性公墓服务成本管理办法》,明确公益性公墓服务包括基本项目服务和延伸项目服务;基本项目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审定;延伸项目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运营管理者报同级民政、发展改革部门备案。同时,完善殡葬服务目录清单,清单之外不得收费,促进殡仪服务规范透明,杜绝了诱导消费、捆绑消费等现象。

二是规范经营性公墓管理。制定全市经营性公墓运营管理规范,对5家经营性公墓建设标准、土地使用、收费管理、税收政策、服务质量等8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规范措施。如,经营性公墓单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7平方米,合葬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1平方米,倡导使用卧式墓碑;全市5家经营性公墓价格均完成新一轮价格备案,单个墓穴最高价格由10.8万降至5.9万,有力推动了价格理性回归。

三是加强对重点领域监管。会同11个部门开展活人墓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合力整治销售超标墓、活人墓、豪华墓等问题,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累计取缔240个活人墓,拆除2600个超标墓。开展散坟乱葬整治行动,鼓励将现有散坟迁入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堂,无法迁移的采取深埋等措施融入周边环境。规范遗体接运车辆经营服务,开展新一轮遗体接运车辆备案,进一步规范殡仪服务市场秩序。

第五,做好“育”的文章,即积极培育推动殡葬礼俗形成新风。以推进移风易俗为着力点,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遏制大操大办、封建迷信、散埋乱葬等行为,抓好文明新风的培育、选树和弘扬,丧葬礼俗新风日渐形成。

一是推行丧葬礼俗改革。把殡葬移风易俗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创建、美丽乡村建设一体化推进。制定《关于深化文明殡葬推进移风易俗的通知》《丧事办理简明流程》,为深入推进文明殡葬提供规范指引,引导群众树立厚养礼葬新观念,破除丧事陋习,倡导丧事简办。围绕“殡葬一条龙”服务项目,制定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在治丧活动中,不乱搭灵堂灵棚,不吹高音喇叭,不抛撒纸钱,不搞低俗表演,不买唱买哭等。

二是倡导节地生态安葬。鼓励采用不占或少占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积极推广骨灰堂安放、树葬、花坛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法。我市宿豫区制定奖补政策,对采取生态节地葬法的丧户家庭,免除殡葬基本项目服务费用以外,水葬的奖励6000元,树葬、花坛葬的免收公益性墓穴费并奖励4000元,骨灰堂等立体式骨灰存放的免收格位费并奖励3000元。

三是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将殡葬礼仪规范纳入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在村居党组织统一领导下,加强对丧事活动过程监督。充分发挥村居红白理事会作用,全市834个行政村和385个涉农居委会均成立了红白理事会,负责做好丧事活动的事前劝导、事中监督和事后跟踪工作,引导采用简约环保的治丧模式。

第四部分,下一步改革工作

实现“逝有所安”已成为时代重要课题,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完善“政府主导、国企运作、公益属性”的殡葬运营模式,为实现“逝有所安”目标做出实践示范,提供实践经验。

一是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按照现代殡葬理念,加快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实现城乡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覆盖率达到100%,中心城区和三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全部建成投用。对乡镇公益性公墓、乡镇老公墓进行改造提升。不断完善以公益性公墓为主的市、县、乡三级殡葬设施供给体系。

二是服务水平更加提升。进一步加强乡镇公益性公墓、城市公益性公墓、城市经营性公墓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不断提升服务能力。

三是公益属性更加彰显。将殡葬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和民生托底保障内容,强化公益导向、惠民导向,严格执行城乡公墓和殡仪服务成本核定机制,持续降低群众丧葬负担。

四是移风易俗更加深入。生态节地安葬全面推进,文明绿色殡葬方式日益普及,厚养礼葬、文明节俭的殡葬新风深入人心。完善遗体接运车辆驾驶员管理评价办法,营造规范健康有序的行业环境。

五是综合监管更加高效。聚焦殡葬领域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推动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建立多部门综合监管机制。

回归公益本位,实现逝有所安。在省民政厅的指导下,宿迁市扎实推进“逝有所安”试点工作,实践中形成的宿迁模式和宿迁经验,将为全省乃至全国各地殡葬改革提供路径、贡献力量。

我的分享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