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村务公开目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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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务公开制度,强化村务管理监督约束机制,切实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激发基层治理活力,根据有关法规政策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省民政厅牵头对2015年印发的《江苏省村务公开目录》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江苏省村务公开目录(修订)》,于2023年10月27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公示期30天。 截止2023年11月26日,未收到反馈意见。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后,按程序印发《江苏省村务公开目录》。 江苏省民政厅 2023年1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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