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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欢迎来到第三期基层民政大家谈,云讲堂的直播间。我是宝应县民政局的陆国政,今天我分享的主题是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提升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实效。
宝应,位于里下河地区,秦时建县,有着2200多年的历史,是我国唯一以帝王年号命名的县。县域面积146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7.8万。宝应人文荟萃、底蕴深厚,“建安七子”之一的陈琳,明朝大画家陶成,经学大师刘宝楠,京剧鼻祖高朗亭,都来自这里。周恩来总理少年时代也曾在宝应读书生活。宝应崇文重教,明德致知,教育现代化建设一直位于全省前列,近三年,被“985”“211”高校录取学生1200多名。宝应生态优美,湖荡密布,拥有全国绿化模范县、国家生态县、国家卫生县等多项国字号荣誉称号。
社会救助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在此方面我局开展了一系列积极的思考和探索:
一、坚持监管并重,赋权确认质量不断提高
我县自2021年10月,将城乡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事项,赋权镇(区)确认。通过明确工作职责、办理流程、日常管理等内容,规范社会救助申请、受理、入户调查、经济状况申明(授权)、民主评议、公示等办理材料。采取强化工作督查指导,建立镇(区)确认对象备案管理制度,对镇(区)确认的低保、特困,及大额临时救助备案材料及时审查,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对审查、抽查发现的认定不准确、程序不合规、审批材料不齐全的,提出整改要求。规范救助档案管理,组织档案专项检查,书面反馈各镇(区)存在问题,限期整改。进一步提升了赋权镇(区)确认工作效率,提高便民惠民服务水平。
二、立足精准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全面规范
开展分类施保,强化动态管理。截至目前,保障城乡低保2662户4431人,其中:农村低保2500户4186人,城市低保162户245人。
1.强化人员核查,实施动态管理。按“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要求,按月实施城乡低保动态管理,严格规范开展保障对象核查。对已保对象,按照分类核查、分类管理要求,由各镇(区)采取一户一表形式定期开展复核;我局适时对已保障对象进行抽查,连续8年购买第三方服务核查救助工作,持续拓宽核查范围,年均核查各类救助对象2000多户。对省核对系统、市局“云平台”反馈的存疑数据逐个分析,对照低保工作规程规范处置,提升救助精准性。
2.及时提高标准,精准认定补差。按市要求,今年7月1日起,城乡低保月标准从770元提高到800元,城市低保月补差从494元提高到526元、农村低保月补差从501元提高到530元。预计全年发放低保资金2860余万元,其中城市低保160万元、农村低保2700万元。召开提标专题会议,开展业务培训,对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全面核查,逐户完善家庭成员收入等相关证明,结合比对信息,精准认定保障对象补差金额;抽查各镇(区)提标方案,每镇(区)抽查两至三个村(居)提标审核确认材料,反馈存在问题,确保提标质量。
3.加大政策宣传,完善公示制度。以社会救助宣传月系列活动为契机,统一印制政策宣传材料5000多册,采取政策宣讲、广场互动、送政策上门等形式,提高政策的知晓率和普及率。实行低保对象“三级”公示,推行“互联网+监督”公示模式。县政府、各镇(区)政府门户网站每季度公示低保对象信息、监督电话;村(居)按规定及时公示申请救助人员信息,对在保对象长期公示,实现全县283个村(居)全覆盖。开展公示落实情况检查,畅通群众受诉反馈渠道,及时处置答复,促进低保工作公开公平。
三、聚焦特困群体,关爱帮扶机制日益健全
落实供养制度,提升照护服务水平。保障特困供养人员4354人,其中城市特困供养人员72人,农村特困供养人员4282人。
1.全面落实标准增长机制,保障资金及时发放。按照低保标准1.3倍,确认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月标准达1350元,7月1日起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月标准由1001元提高到1040元。完善备案审查、抽查机制,定期加强业务指导,各镇(区)按要求规范救助申请核查、评议、确认、公示等程序,对特困人员按月动态调整,今年新增275人、核减218人。预计年发放特困供养人员生活保障金5240万元,其中城市特困11万元、农村特困5230万元。
2.健全完善照护服务制度,提升特困人员获得感。加强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和设施改造,提升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集中照护能力,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服务,对有意愿的特困人员全部集中供养;按分散供养特困人员100%签订“4个1”协议要求,全县3686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均已签订照料协议,明确照护责任。全面落实特困失能、半失能对象照护服务制度,按月实施照护人员动态调整,开展集中供养人员自理能力评估,全县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307人,集中供养率达52.8%;建立照护服务记录,精准落实好特困失能、半失能对象照护服务工作。截至目前,按特困人员照护补贴失能600元/月、半失能300元/月标准,发放照护补贴113.7万元。
3.建立护理救助新模式,提升特困人员幸福感。今年3月,我局联合县慈善总会,在全市首家出台《宝应县特困人员住院照料护理补贴实施方案(试行)》,采取县慈善总会、各镇(区)慈善分会分级负担,县慈善总会每年安排15万元,各镇(区)慈善分会按照1:1比例配套,由各镇(区)社会事业局设立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专项资金,每年筹集不低于30万元的资金,破解特困人员住院照料的难题,努力提升特困人员的生活质量。实施半年来,已救助60人,发放照护资金近15万元。市民政局参照我县做法,在全市推广实施。
四、深化主动发现机制,临时救助作用持续发挥
积极发挥临时救助在社会救助体系中的“拾遗补缺”“托底”“补漏”作用。今年以来,临时救助8162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449.54万元。
1.加强资金筹措,建立备用金制度。在省补资金的基础上,县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457万元,保障救助工作实施;设立救助资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目前,已下拨第一批镇(区)备用金100万元,元旦前再下拨300万元,确保镇(区)充分救助、先行救助。
2.优化救助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健全主动发现受理机制,缩短救助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一次性救助总金额低于低保月标准的,简化救助程序,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资金发放工作;一次性救助金额达3000元及以上的,由镇(区)成立不少于5人的评审小组,召开“一事一议”会议确定救助方案。每年初,会同县纪委监委开展临时救助工作专项检查。今年,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对各镇(区)近10年来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3.主动开展排查,加大因病致贫家庭救助力度。完善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制度,根据特困、低保、支出型贫困的家庭成员个人承担刚性医疗费用情况,按不同比例实施救助,最高救助金额达30个月低保标准;建立急难救助分类分档标准,根据困难家庭遭遇意外事件,造成的财产损失、个人承担治疗费用、困难情形等因素,综合确定9类救助标准,最高救助金额达4万元。截至目前,救助33人,发放救助金28.68万元,人均救助8563元。会同县医保局,对全年符合救助范围的对象,进行全面主动排查汇总,实现医疗数据共享,兜底保障全覆盖。
4.规范制度执行,推进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常态化管理。严格执行《宝应县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暂行办法》,及时认定低保边缘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由各镇(区)受理申请,履行基本信息采集、授权,签订信用承诺书等程序,提请省系统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参照低保办理程序规范认定;开展低保边缘、支出型困难家庭年度复核工作,逐户核实家庭人口、经济状况等;按月实施低保边缘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动态调整。目前,低保边缘对象370人、支出型困难对象20人。
五、建立巡访探视机制,推动救助政策更好落实
针对极端天气、重大节日以及老年人疾病多发时段,开展特殊困难群体集中走访摸排。摸排对象包括低保、分散特困、重病、重残等。根据排查情况,按照意外风险大小确定三类情形,建立分类巡访探视机制,对存在风险的对象及时化解、落实好相关政策。今年以来,已排查3110人,进行风险分类,明确需两天巡访探视一次的24人,一周巡访探视一次的757人,每月巡访探视一次的2329人。对排查中发现的15个问题,已全部采取救助或帮扶措施。
六、锚定高质量发展,扩围提质增效总基调深化落实
根据省、市今年下发的低保扩围文件精神及高质量考核要求,经梳理分析,我县至年底需要完成低保扩围560人,占全市扩围人数的71.7%,时间紧、任务重,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全力推进。
1.提高站位,迅速专题部署。一是加强政策学习。全面研读省、市关于低保扩围文件,适时与市局沟通,分析研判高质量考核,全面推进低保扩围工作。二是强化宣传指导。专题召开低保扩围会议,加大各镇(区)扩围政策宣传力度,动员村(居)全面排查,将排查出的初步符合低保扩围对象信息,及时录入核对系统比对。三是建立激励机制。为提高排查质量,县政府批准出台《关于低保扩围行动基层工作人员专项考核激励方案》,根据各镇(区)认定人数、工作进度、质量等,进行综合质效评估,给予基层排查工作人员一定的考核激励,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
2.全面梳理,扎实开展排查。一是细化数据分析。为确保做到“应排尽排”,汇总分析三年来退出低保人员、申请未成功人员数据,要求各镇(区)依照重残“单人户”政策,足量进行扩围人数筛查。同时依据测算模型,对标对表,运用金融、存款、房产、收入、车辆等豁免政策,重新核定是否可以纳入低保。二是以点带面开展排查。每个镇(区)抽取一个村作为样板,试点开展低保扩围工作,对家庭生活困难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以及三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家庭上门核查,将可能符合低保扩围的对象,录入核对系统,形成以村为单元推动镇(区),镇(区)督促村(居)上门逐户核查的双向工作模式。三是用足用好缓停机制。对今年9-12月份拟停保对象(除死亡人员外),落实好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缓停政策,巩固困难群体脱贫成果,给予即将退出低保人员充足的准备时间。
3.强化督导,建立周报机制。实行“每周一通报”,督促镇(区)主动进行低保扩围排查工作,每周五通报核对数据。截至目前,进入核对系统中的对象688户1636人,全部完成比对且生成报告。因核对系统完成比对生成报告的周期性,9、10月份我县城乡低保净增加73户141人;11月份预计新增180户420人,达预期目标。
近年来,我局社会救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救助合力不强。救助职能仍存在交叉,易造成“重复救助”“救助缺失”;政府救助与群团组织救助、慈善救助职能还需优化。二是核定难点较多。灵活就业、在外就业、经营性收入、子女赡养费等难以认定,家庭因病、因残支出、办结时限等因素影响救助精准性。三是医困问题突出。因病支出型家庭临时救助范围仍较窄、标准不高,重病对象大额自费医疗费用未纳入报销和医疗救助范围。四是内生动力不足。因镇(区)机构改革影响,救助专职人员紧缺、工作连续性不够;收入难认定、动态情况难掌握易形成错保,造成部分基层工作人员习惯从严执行政策,不敢先行先试、主动作为。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强调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着力构建功能完善、统筹衔接、务实管用、兜底有力的社会救助体系,大力探索,狠抓落实,全力守牢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的“最后防线”。
1.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按照“政府托底保障,市场介入补充,社会积极参与”的总体思路,进一步整合救助资源,准确划分职能,防止出现重复救助、缺失救助的情况;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强化制度衔接、部门配合;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落实低保减退缓退政策,强化急难救助功能,探索居住地实施急难救助,加强与就业等政策衔接,关注新业态及受经济下行影响,无法就业人群生活状况;进一步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提升全民慈善意识,扩大慈善救助覆盖面;进一步鼓励镇、村(居)、企业、社会团体建立救助基金会、互助会等相关组织,拓宽救助渠道。强化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提高因需及时核对效率。
2.进一步强化医困应对化解。将解决医疗难问题作为当前社会救助工作的新课题,争取上级部门进一步增加医疗救助对象资助参保费用,将医疗报销总体水平提高20%以上;进一步降低救助门槛,放宽因病因残加入“单人保”的准入条件,加大低保边缘对象医疗救助力度,实现“应救尽救”;进一步拓宽救助范围,加大对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急难救助力度,切实提高救助水平。
3.进一步培强基层经办力量。全面构建县、镇、村(居)三级社会救助组织网络,各镇(区)按低保对象总量,一定比例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各村(居)选优配强一名专职救助工作人员。和纪委、组织部门对接,出台对村(居)专职救助工作人员的考核激励办法,依据考核结果梯次发放奖励资金,调动基层工作人员积极性。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大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力度,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
4.进一步加大主动关爱帮扶。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完善困难对象结对挂包帮扶工作机制,健全困难对象分类走访探视制度。健全社会救助“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工作机制,畅通求助渠道,建立临时救助“急诊模式”。落实特困人员住院护理补贴,填补特困人员因未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不能享受护理险的政策空白。拓展“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按需提供心理疏导、社会融入、资源链接等服务,增强困难群众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5.进一步健全容错免责机制。深化防范社会救助工作廉政风险,通过制定完善廉政风险责任清单,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工作容错免责机制,降低基层工作人员履职风险,鼓励他们主动担当作为,主动落实救助政策,主动关心困难群体,纾解基层工作人员政策执行的外在压力。
直播间有网友提问,我来回答一下。
问1:特困人员是最弱势的困难群体,无法定赡抚养义务人或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生病住院后往往得不到很好的照料护理,关于这个问题,宝应县民政局是如何解决的?
答1:为切实解决特困人员患病住院期间照料护理费用较高问题,县民政局会同县慈善总会,在全市首家建立特困人员住院照料护理补贴制度。制度明确,一是资金渠道。全县每年筹集资金不低于30万元,由县慈善总会、各镇(区)慈善分会分级负担,各镇(区)社会事业局按规定管理使用,不足部分由镇(区)慈善分会筹集。二是适用范围。特困人员因患大病或手术住院后,可由镇(区)、村(居)协调安排人员或特困人员指定亲属、日常生活照护人等从事照料护理,也可聘用医院专业护工。三是方式标准。根据特困人员身体状况确定全护理(全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人员护理)、半护理(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人员护理),全护理补贴不高于150元/天、半护理补贴不高于80元/天,低于标准的按实支付,每人申请天数原则上累计不超过60天/年。截至目前,已向60名特困人员发放住院护理补贴近15万元。此举,既有效解决特困人员住院期间的护理难题,又化解基层在此项工作中面临无专项经费、管理不规范的局面。市民政局参照我县做法,在全市推广并实施到位。
问2:根据高质量考核指标,今年宝应需完成的低保扩围任务数占扬州市的70%以上,这项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请问宝应县民政局是如何推进落实这项工作的?
答2:今年8月以来,省、市先后出台低保扩围政策,要求在今年11月底全部完成。我局高度重视,对标对表研判梳理,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11月底前完成扩围工作,我局锚定目标,全力推进。一是迅速动员部署。召开低保扩围专题会议,主动与市局对接,深化政策解读,排定任务表、时间线,逐镇逐村压实责任。同步建立激励机制,出台《关于低保扩围行动基层工作人员专项考核激励方案》,从工作量、进度、质量等维度落实激励资金,提高基层民政队伍积极性。二是全面梳理排查。依据文件规定,低保申请对象及其赡(抚)养人的收入、存款、房产、车辆等方面进行豁免,放宽准入条件。采取以点破面方式,每镇(区)抽取一村作为样板,试点推进。通过重点户核查、录入系统核对,形成村级推动镇级、镇级督促村级的双向核查工作机制。对9-12月份拟停保对象(除死亡人员外)落实好,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缓停政策,给予即将退出低保人员充足的准备时间。三是强化督导问效。实行“每周一通报”,督促镇(区)主动进行低保扩围排查工作,自今年9月起,每周五通报低保摸排数据,对排查不理想的镇(区)实行点对点对接。截至目前,系统完成比对688户1636人,落实低保扩围620人。
我的分享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