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先三后”强化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宿迁市民政局)
来源:宿迁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3-03-17浏览次数:

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城乡居民临时性、急难型困难有所增加。为及时纾困解难,宿迁市民政局通过优化工作流程、加强制度衔接、强化主动发现等措施,进一步推动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提质增效。2022年度全市共发放临时救助2731.37万元,惠及困难群众3.33万人次,充分发挥了临时救助的应急性和过渡性作用。一是实行“先救助后审批”。对于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急难型救助对象,由乡镇(街道)、县(区)民政部门实行“小额先行救助”,事后补充完善相关手续,避免了因审核审批时效长造成施救不及时的情况,切实提高临时救助质效。二是实行“先临时后常态”。加强与低保、特困供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制度衔接,对正在申请上述救助政策的困难群众,经市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核对无疑问、初步判断符合条件的,可以参照低保标准先行给予临时救助,及时缓解其生活困难,有效解决救助申办“空档期”的困难。三是实行“先内部后外部”。对实施临时救助后,基本生活持续困难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对象,根据致困原因和需求及时转介到低保、特困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和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或慈善救助,充分发挥救助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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