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民政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5-08 14:37      浏览次数:    字号:【


各设区市民政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雷锋活动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加快构建覆盖广泛、层次多样、高效管用的民政领域常态化志愿服务平台,推动志愿服务与社区治理、养老服务、儿童保护、地名文化、社会事务等民政业务融合发展,省民政厅在全省开展民政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

二、征集数量

征集优秀志愿服务项目30个。

三、推选条件

1.项目聚焦广大城乡社区和民政服务机构在民政领域开展群众认可的志愿服务。推荐项目要求定位明确、运作规范,具有操作性、持久性,具备完整的工作方案、规范的管理制度、科学的运作模式、齐全的档案资料。

2.持续稳定开展活动,志愿服务的项目实施时间2年以上(含2年),参与人数有一定广泛性,参与项目的注册志愿者原则上不少于20人。

3.项目社会效益显著,赢得服务对象认可和好评,便于群众广泛参与,媒体广泛宣传报道,社会反响良好。 

4.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对社会公众具有带动、引导作用,符合当地社会情况及群众需求,具备可复制性、可评估性及在一定范围推广的条件和价值。

四、推选程序

1.择优申报(即日起至2023年9月)。每个设区市民政局可推荐5个候选对象,请于8月23日前填写推荐表(见附件)并将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至66816507@qq.com;联系人:戴敏;电话:025-83590475。

 2.路演展示(2023年9—10月)。候选对象均须参加路演,采取现场演讲方式,用PPT、视频等方式展示风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社会公示(2023年11—12月)。省厅组织专家评审组,根据路演展示、评审意见等提出拟入选对象名单,并进行公示。

4.典型发布(2024年1—3月)。在“江苏志愿者日”前后公布2023年度江苏省民政志愿服务优秀项目名单,组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五、工作要求

各地要把此项活动作为做好志愿服务行政管理的有力抓手,作为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的有效途径,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结合活动开展,按照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要求,加快构建覆盖广泛、层次多样、高效管用的民政领域常态化志愿服务平台。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着重推荐方向正、影响大、群众认可的优秀典型,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从严审核把关确保推选对象政治过硬、事迹突出。要把宣传工作贯穿活动始终,大力宣传各地志愿服务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宣传优秀志愿服务项目的典型经验,不断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引导居民群众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以实际行动为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添砖加瓦。


附件:“江苏省民政志愿服务优秀项目”推荐表.docx



江苏省民政厅

2023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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