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省民政厅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情况
发布日期: 2023-08-10 10:27   来源:厅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号:【


江苏省民政厅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始终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联系群众、回应关切、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民政事业发展全局统筹推进,借助建议提案的独特优势,切实提高行政决策科学性、民主性,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办件数量

2023年由省民政厅承办的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委员提案共计110件。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34件、省政协委员提案76件;主办件(含分办件)43件,会办件67件;主要涉及养老服务(51件)、社区治理(16件)、儿童福利(16件)等社会广泛关注的民政业务;主办省政协重点提案2件,协办省人大代表重点建议1件、省政协重点提案2件。同时,我厅还积极参与协办了第十四届全国人大第1823号建议。

二、主要做法

(一)做到“两个统一”,完善机制促规范。一方面,加强组织领导,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统一部署。我厅认真学习贯彻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高标准办理好每一件建议提案”的工作部署,坚持把建议提案办理作为服务改革、促进发展的大事来抓。严格按照《关于研究办理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事项的通知》《江苏省民政厅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制定《省民政厅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办理工作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处室和承办人员负责办的工作机制和环环相扣的责任传导体系。厅主要负责同志先后两次在厅务会上主持调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厅分管负责同志召集相关业务处室召开建议提案分办会,就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明确办理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另一方面,加强信息化赋能,依托系统规范统一办理流程。在厅办公系统中上线建议提案办理模块,实现建议提案全流程网上运转、无纸化办理、实时监控催办,以信息化提升建议提案运转效率、规范办理流程,运用系统全面掌握建议提案办理进度,协调、督查、服务办理工作全过程。我厅负责的67件会办意见、43件主办件(含分办件)全部及时答复到位并上传系统。此外,我厅还对近两年的建议提案B类件进行跟踪办理,将两年来最新工作进展报送代表委员知晓,持续跟踪、如实反馈,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2023年我厅主办、分办的建议提案中无B类件。

(二)抓好“三个坚持”,优化方式提质效。我厅坚持将办理建议提案与密切联系服务对象、转变工作作风紧密结合,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的成功经验,立足民政工作实际,不断优化方式方法,着力构建与代表委员沟通交流的“直通车”和“连心桥”。一是坚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办理。厅党组将建议提案作为“送上门的调查研究”,要求各处室将提案办理与大兴调查研究有机结合、一体推进。立足实际确定了7个方面的重点调研课题,由厅主要负责同志领衔近年来建议提案关注度最高的养老领域调研课题,其他厅领导班子成员领衔委员们关心关注的儿童福利等其他领域调研课题,为高质量答复和办理建议提案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坚持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答复。制定《承办处室与代表委员沟通交流情况表》,要求各承办处室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交流,办理期间至少与代表委员沟通交流一次,做到先沟通再办理,先协商再回复,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提”“办”双方的良性互动。厅各处室积极通过座谈交流、邀请调研等多种方式,认真听取意见,与代表委员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三是坚持在认真答复的基础上及时公开。认真落实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要求,建立建议提案办理答复与公开同步审查工作机制。对于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答复,除部分不宜公开的,原则上通过厅门户网站全文公开,并切实做好解读、回应和舆论引导工作。2023年,我厅主办、分办的43件建议提案已全部在江苏民政网公开。

(三)突出“四个效果”,聚焦重点抓落实。一是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明确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问题,就是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在做好调研、沟通和答复工作基础上,围绕其中的普遍性问题进行系统梳理,通过召开或参加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集中答复与解读,例如,7月27日我厅参加“努力推动江苏在高质量发展中继续走在前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全面回应了有关民生关切。二是有效完善民政政策法规。我厅注重从建议提案中发现民生“痛点”,不断完善法规政策,解决发展难题。今年以来,针对代表委员们关注的更好构建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有关问题,我厅提请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苏政规〔2023〕7号);针对代表委员们提出的优化调整困难群体帮促政策、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问题,提请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规〔2023〕8号),会同省委农办、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苏民规〔2023〕5号);围绕代表委员提出的加强社会治理数字化水平的建议,会同省委政法委、省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民基〔2023〕6号),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系统部署。三是有效推进民政重点工作。围绕代表委员们关注的老有所养、幼有所育、弱有所扶等方面问题,我厅推动将实施3万户老年人适老化改造、改造提升120个省级示范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等9项具体任务纳入2023年度省政府民生实事,确保有关任务落地见效。四是有效服务发展大局。我厅积极采纳建议提案,立足民政实际、服务发展大局。做好民生兜底保障工作,稳定发展预期,促进共同富裕,截至2023年6月底,全省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37万户62.4万人、特困人员20万人,低保平均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月823元。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银发经济等民生产业,共建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8万个,共有在业养老机构2199家,设置机构床位39.71万张。践行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和社会组织就业,全省登记社会组织7.8万个,提供就业岗位75万个。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助力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上半年全省行业协会商会减少涉企收费近1.8亿元,推动本行业企业为其他市场主体让利减轻负担超1.6亿元,通过为行业争取帮扶政策减轻企业负担4900多万元,共惠及企业5万多家。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以认真负责、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紧紧围绕建议提案内容,深化对民政工作的再审视、再研究,进一步抓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跟踪问效,切实将代表委员的建议转化为民政工作再改善、再提升的动力,着力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绘就江苏民生幸福新画卷和社会治理新图景增光添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