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民政部 国家消防救援局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8-02 10:39      浏览次数:    字号:【


各设区市民政局、消防救援支队:

现将民政部、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制定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民发〔2023〕37 号,以下简称《规定》)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各级民政和消防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将《规定》宣贯、实施工作作为“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重点任务切实抓紧抓实。要通过集中授课、媒体宣传等形式,联合做好《规定》的宣传培训〕工作,培养养老服务行业消防安全“明白人”。要督促指导养老机构严格落实《规定》,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完善消防安全制度规程,加强防火巡查检查,强化消防安全培训演练,提升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各级民政和消防部门要强化部门协作,加强对养老机构的日常监管,发现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养老机构,要在稳妥安置老年人的情况下依法责令停业整改。要加强物防设施建设,积极争取政府专项资金、安排福利彩票公益金等支持养老机构对消防设施进行提档升级,推广应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系统、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引导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提升养老机构本质安全。


附件:民政部 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印发《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docx



江苏省民政厅

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3年8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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