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振养老服务市场信心,促进民营养老机构克服疫情拖尾效应,加快恢复平稳运营,经省政府研究决定,2023年江苏再次对全省民营养老机构发放一次性纾困补贴。 补贴对象为全省所有在业民营养老机构,包括公办民营和民办养老机构。按照养老机构实际入住老人数量,统一按照每名入住老人1100元的标准进行发放。此项政策将惠及全省1500多家民营养老机构,共计补贴1.25亿元,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承担,其中省财政按照地区财力系数给予补助4020万元。补贴资金将于2023年11月底前发放到位,具体由县级民政、财政部门做好属地民营养老机构纾困补贴的审核和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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