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省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研究拟订全省行政区划中长期总体规划建议,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区划代码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跨市界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工作,组织开展地名公共服务;协助做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