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802/2024-00105 分        类 办理结果公开 养老服务 其他
发布机构 江苏省民政厅 发文日期 2024-06-28
标        题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677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苏民案复〔2024〕77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索  引  号 014000802/2024-00105
分        类 办理结果公开 养老服务 其他
发布机构 江苏省民政厅
发文日期 2024-06-28
标        题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677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苏民案复〔2024〕77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67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7-05 15:31      浏览次数:    字号:【


姚兆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养老服务社会监督员的提案》收悉,经与省委社会工作部会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养老服务监管工作的关心关注。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养老服务监管工作,省人大常委会修订颁布《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将养老服务监管纳入法治化轨道。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将养老服务监管纳入全省“双随机一公开”机制,通过失信联合惩戒、机构等级评定、服务信息公开、出台地方标准等方式多方位、多角度完善监管制度。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做好养老机构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江苏省养老机构登记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和评分细则,贯彻《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完善养老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切实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历史问题,集中强制关停一批存在安全隐患、难以改造的“小破散”机构并妥善安置住养老年人。在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公布养老服务通用政策、业务办理、行业管理、服务质量等信息,在“信用中国”和市场监管部门信用管理平台等渠道共享联合惩戒信息。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联合相关部门积极采纳您的相关建议,结合重点工作安排统筹,不断推进我省养老服务监管全面从严。

一是加强调研,借鉴外省先行经验,结合我省实际,积极探索建立养老服务社会监管制度;选拔一批养老服务社会监督员,建立社会监督员库,探索制定监督员管理办法,建立督办工作机制,对社会监督员反映的问题及时督办整改。二是在摸排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和未备案情况的基础上,研究出台相关规定,加强对养老机构备案、收费情况的监管。探索建立养老服务纠纷调解机制,健全市场准入、信用约束、预付费管理、反诈处非、信息共享、风险预警等制度,切实提升养老服务监管效能,以高质量监管助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的关心关注,我们将积极借鉴您的宝贵建议,着力推动我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江苏省民政厅

2024年6月28日



联 系 人:万胜军

联系电话:025-83590648

抄    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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