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802/2024-00106 | 分 类 | 办理结果公开 养老服务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民政厅 | 发文日期 | 2024-06-28 |
标 题 |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644号提案的答复 | ||
文 号 | 苏民案复〔2024〕78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索 引 号 | 014000802/2024-00106 |
分 类 | 办理结果公开 养老服务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民政厅 |
发文日期 | 2024-06-28 |
标 题 |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644号提案的答复 |
文 号 | 苏民案复〔2024〕78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644号提案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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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卫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省加强养老机构监管的提案》收悉,经与省市场监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养老机构监管工作的关心关注。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重视养老机构监管工作,省民政厅联合有关部门多措并举,着力提高养老机构监管质量。一方面,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修订《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完善“监督管理”专章内容。推动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多部门联动综合监管机制。省民政厅与市场监管、公安、金融监管等部门建立养老机构法人登记、信用监管、防非处非线索等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失信联合惩戒、机构等级评定、服务信息公开、研制地方标准等方式多方位、多角度健全完善养老机构监管制度。制定《江苏省养老机构登记评定管理办法》和细则,以评促建推动养老机构对标找差、提升质量。大力宣贯《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国家强制标准,实现养老机构全面达标。另一方面,省民政厅与消防、住建、市监、卫健等部门联合开展养老服务领域安全检查。有力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历史问题,集中强制关停一批存在安全隐患、难以改造的“小破散”机构并妥善安置住养老年人。在省民政厅门户网站设立专栏,公布养老服务通用政策、业务办理、行业管理、服务质量等信息。在“信用中国”和市场监管部门信用管理平台等渠道共享养老机构联合惩戒信息,推动养老服务领域信用监管。 经不懈努力,我省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与服务安全总体平稳向好发展。但是如您所言,养老机构监管涉及多个部门,日常监管工作还需要进一步联动整合;不同地域、类型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也有所差异;养老护理人才队伍也存在总体缺口大,结构欠佳,薪酬待遇水平不高等问题。下一步,省民政厅将联合相关部门,积极采纳您的相关建议,与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统筹安排、一体推进,不断推进我省养老机构监管全面从严。 一是坚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动各级民政部门充分认识到加强养老机构监管的重要性,结合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绩效考核、安全生产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推动养老服务监管政策进一步落地落实。 二是进一步抓好监管机制建设。持续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体系,运用信用管理、行政执法、信息技术等多种手段强化监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整合部门资源,开展联合执法,通过区域交叉互查等方式,健全区域联动监督机制。继续推进“金民工程”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信息化监管平台。强化行政监管和行政执法衔接,推进养老机构联合执法结果的运用。 三是推进“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积极探索养老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不断强化行政监管与行政执法的衔接。进一步完善养老机构备案管理制度和养老机构执法工作指引,推进养老机构联合执法结果的运用,建立健全养老行业信用约束机制。 四是进一步抓好养老服务人才建设。持续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提升养老护理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定期组织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以赛促练,以赛促训,不断激发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活力。继续开展养老护理技能等级认定和养老护理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一手抓技能人才,一手抓专技人才,两支队伍各有侧重,并行发展。积极落实养老护理员入职奖励、一次性岗位补贴、月度岗位津贴等制度;深入开展养老服务领域南北结对帮扶工作,组织跨区域的养老护理员培训交流,支持城市和乡村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养老护理人才对接机制。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养老机构监管工作的宝贵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借鉴,着力推进我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江苏省民政厅 2024年6月28日 联 系 人:万胜军 联系电话:025-83590648 抄 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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