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802/2024-00107 | 分 类 | 办理结果公开 养老服务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民政厅 | 发文日期 | 2024-06-28 |
标 题 |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567号提案的答复 | ||
文 号 | 苏民案复〔2024〕83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索 引 号 | 014000802/2024-00107 |
分 类 | 办理结果公开 养老服务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民政厅 |
发文日期 | 2024-06-28 |
标 题 |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567号提案的答复 |
文 号 | 苏民案复〔2024〕83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567号提案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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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玉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的提案》收悉,经与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会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省民政厅联合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发展。一是推进政策创制。推动省人大常委会修订颁布《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将农村养老服务纳入法治化发展轨道。多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推动农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路径与重点任务。省政府连续四年将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纳入民生实事项目予以重点推进。二是做实基本养老服务。制定城乡一体的《江苏省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清单》,实行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化、项目化管理。各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为农村地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三是强化设施建设。建成129所以失能失智特困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实现县级全覆盖;建成236所标准化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实现每个涉农县(市、区)至少建有3所标准化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的目标。发布省级地方标准《江苏省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设置指导规范》,强化《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贯标实施,大力推进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全省730家乡镇公办养老机构中等级评定通过率超过90%。推广村级互助养老,2023年全省各地利用农村闲置校舍、厂房、村部等资源,改造提升1043个示范性乡村互助养老睦邻点,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探访关爱等可感可及的服务。 诚如您所言,农村地区还存在家庭养老功能弱化、老年人支付能力不足、养老服务质量有待提升等短板。下一步,省民政厅将联合相关部门积极采纳您关于我省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相关建议,结合重点工作安排统筹推进,不断提升我省农村养老服务水平。 一是加大创新力度,补齐农村基本养老短板。继续优化农村地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养老服务。完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县级层面,重点发挥县级失能特困供养机构的主力军作用,为失能特困人员提供兜底保障服务;乡镇层面,重点发挥乡镇敬老院支点作用,引导有条件的机构因地制宜转型升级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空余床位向社会老年人开放;村级层面,重点发挥乡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的前沿阵地作用,整合现有资源建设村级睦邻点、幸福小院等,解决农村老年人就餐、照护等问题,并作为实施空巢、留守、高龄、失能老年人关爱巡访制度的载体。有序推进乡镇敬老院改革,坚持宜公则公、宜民则民。引导各地对地理位置偏远、供养人数较少、服务功能弱的机构进行关停撤并。聚焦满足失能、残疾、无人照顾等困难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实行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化、项目化管理。 二是拓宽服务领域,满足农村个性养老服务需求。利用农村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资源,改扩建一批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对符合建筑规范和消防审验条件的,经民政部门备案为养老机构,相应给予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贴政策。农村规划新建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床位结构以护理型床位为主。对不具备医疗服务能力的农村养老机构,采取与周边乡镇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签约合作等方式,满足住养老年人基本医疗护理需求。引导各类主体积极参与农村养老服务供给,鼓励品牌化、连锁化养老服务企业挖掘农村养老服务市场,为村民提供日托、助餐、助浴、助洁、保健、文化娱乐、居家探访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三是强化督促指导,化解农村养老难题。鼓励各地利用乡村闲置校舍、厂房等资源,依法依规转变为养老服务等公益用房用地。加强对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的监管,通过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资金绩效考核、日常巡视监管等手段,确保各类服务标准落实到位。对农村留守妇女、低龄活力老人进行技能培训,发展为本村养老护理员。鼓励各地以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养老服务公益岗位,吸纳返乡农民就近就地从事养老服务工作。 感谢您对我省农村养老服务的关心关注!我们将积极借鉴您的宝贵建议,着力推动我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江苏省民政厅 2024年6月28日 联 系 人:王子骏 联系电话:025-83590622 抄 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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