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802/2025-00123 分        类 政策解读 社会救助 其他
发布机构 江苏省民政厅 发文日期 2025-12-31
标        题 《关于加快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的指导意见》制定说明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索  引  号 014000802/2025-00123
分        类 政策解读 社会救助 其他
发布机构 江苏省民政厅
发文日期 2025-12-31
标        题 《关于加快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的指导意见》制定说明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加快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的指导意见》制定说明
发布日期: 2025- 12- 31 15: 54 来源: 厅社会救助处 浏览次数: 字号:【

一、制定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困难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已从保生存向保发展延伸,从“有没有”向“优不优”提升,在得到基本生活保障的同时,也希望得到精神关爱、社会融入和自我发展等方面的帮助。为更好地回应群众诉求,推动社会救助从保生存向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转变。前期,根据民政部、财政部的部署,全省各地积极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多样化救助服务。为巩固发展试点成果,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在总结各地做法的基础上,制定《关于加快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的指导意见》,为今后一段时期我省服务类社会救助作出制度性安排。

二、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主要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提出以统筹救助资源、精准对接需求、增加服务供给、提升兜底质量为重点,为有需求的低收入人口提供针对性服务,推动由单一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转变,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也是文件的核心部分,主要包括分群确定服务对象、建立需求评估体系、分级确定服务内容、构建完整的服务网络、夯实基层服务阵地等5方面内容。在服务对象上,明确现阶段,重点满足低收入人口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高龄独居(空巢)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大疾病患者和依老养残、监护缺失、无力监护等特殊困难人员或家庭的基本服务需求。在服务内容上,提出建立服务供给清单,包括风险防范类、照护服务类、生活服务类、关爱服务类等。在服务网络上,通过基层民政服务机构、专业化社会力量、市场平台等为低收入人口提供服务,同时链接民政系统内部和相关部门的已有政策资源,形成救助帮扶合力。在基层阵地上,通过搭建县级服务类社会救助枢纽型平台、打造基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设立村(居)社会救助站点等,夯实服务阵地。

第三部分是工作保障,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资金保障、加强监督管理和加强宣传引导等内容。明确各级职责,压实工作责任。通过安排财政资金、福彩公益金,引导社会捐赠资金等,为推动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持续开展提供保障。

三、主要特点

一是完善服务供给。指导各地制定困难群众服务需求清单,精准匹配救助服务资源;根据困难群众需求紧迫程度分级确定服务内容,形成服务类社会救助清单;进一步畅通社会力量参与渠道,构建系统的服务网络;搭建县级服务类社会救助枢纽型平台,统筹协调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

二是强化资金支持。明确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所需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从各级既有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或社会救助专项资金等预算中统筹安排,积极推动福利彩票公益金和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对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支持和倾斜。

三是明确各级职责。细化省、市、县各级民政部门开展服务类救助工作的工作要求,加强项目“实施-评价-反馈-改进”的闭环管理,大力推进服务类社会救助标准化建设。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推动社会救助由单一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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