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802/2025-00024 分        类 办理结果公开 养老服务 其他
发布机构 江苏省民政厅 发文日期 2025-06-21
标        题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007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苏民议复〔2025〕36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索  引  号 014000802/2025-00024
分        类 办理结果公开 养老服务 其他
发布机构 江苏省民政厅
发文日期 2025-06-21
标        题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007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苏民议复〔2025〕36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00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07-14 16:57   来源:厅养老服务处    浏览次数:    字号:【


冯景文、邱继红、陈鹂、赵波、侯国政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老年食堂建设的建议》收悉,经与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会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乡镇老年人食堂建设的建议。首先感谢您们对我省农村老年助餐工作的关心关注。自2023年10月民政部等11部门印发《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以来,江苏聚焦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助餐服务需求,在全省范围推进助餐服务设施建设,推广社会化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截至今年5月,已累计建成运营各类老年助餐服务点8000余家(含农村地区3795家),累计为140万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参考您们的建议,按照“15分钟养老服务圏”要求,综合考虑老年人口规模、就餐需求等因素,进一步完善农村地区老年助餐服务网络。依托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乡村互助养老睦邻点等养老服务设施,拓展提升老年助餐服务功能。引导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在满足入住老年人就餐需求基础上,为周边社区老年人提供订餐、供餐服务。通过依托现有资源改建一批,支持社会力量拓展一批,因地制宜适当新建一批,有序增加农村助餐服务供给。关于所提出的“乡镇村组”助餐服务全覆盖建议,我们将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完善农村老年助餐服务体系,根据乡镇、村组助餐服务需求科学设置点位,避免资源闲置浪费。

二、关于政府部门大力支持和关心农村老人食堂建设的建议。近年来,我省多措并举推动农村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提升农村老年助餐能力。2023-2025年我省连续3年将“改造提升社区助餐点”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2023、2024年将设置1000个乡村互助睦邻点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要求点位具备助餐功能,辐射带动农村老年助餐服务发展。印发《江苏省“舒心助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民养老﹝2024﹞8号),明确“各地综合考虑运营时长、水电气成本、助餐服务对象及人次、老年人满意度等情况,给予老年助餐点相应运营补贴或综合性奖励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现有设施场地改扩建用于老年助餐服务的,给予相应补贴和支持”。下一步,我们将在落实现有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各类农村老年助餐支持政策,鼓励将对养老机构的扶持政策拓展到依托养老服务机构设置的助餐服务机构,给予用电、用水、用气、用热等居民价格优惠政策。将农村助餐服务纳入省级标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内容,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三、关于加强对农村老年人食堂监管的建议。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养老服务领域特别是农村养老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民政、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养老服务机构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民政部门切实履行养老服务机构主管部门管理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压实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各级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每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今年抽查19家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其中农村养老机构占比接近一半。指导各地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清单,逐一对照整改。建立食品安全在线学习平台,要求相关从业人员完成必要学时,参加在线考核。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参考您们的建议,定期开展针对农村老年助餐点经营管理、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专项检查。探索制定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设置和运营服务省级地方标准,鼓励行业组织、机构制定发布养老服务相关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四、关于为农村老年人群提供多元化助餐模式,方便老人们有更多的点餐、就餐选择的建议。近年来,省民政厅积极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合理选择助餐模式和布局点位,在资源配置上向农村倾斜。各级民政部门根据工作实际,积极创新老年助餐服务模式,涌现出线上平台+线下配送、中心厨房+专业配送、就近服务+互助服务、社会餐饮+委托服务、饮食助餐+文化助餐等服务场景。南京市部分连锁快餐企业专门开辟老年就餐区域,配备适老桌椅,安排专人细心服务,保障老年人就餐;苏州市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全市每个镇(街道)开办1至2家老年食堂、运营“N”个老年助餐点;盐城聚焦农村地域广、居住散、空巢化实际,创新“群众参与、乡贤捐赠、慈善助力、政府兜底”运行模式,既增加困难群众收入,又回应老人用餐需求。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参考您们的建议,联合相关部门探索建立互联网餐饮平台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创新老年助餐点单、送餐服务机制,通过市场化模式对送餐过程补贴,不断推动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提质增效。发挥标准化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辐射作用,为一定区域范围农村老年人提供餐食制作、集中就餐、送餐上门等服务。在留守老年人较为集中的地区,依托行政村党群服务中心、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载体开办老年食堂、设置老年助餐点,并将服务向自然村延伸。因地制宜整合利用现有的闲置校舍、村组活动场所及其他设施改造为老年助餐服务设施。

五、关于加大老年人助餐服务及扶持政策宣传的建议。在工作推进中,我省注重政策宣传,便于老年人通过身边、家边、周边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接受相应助餐服务。2022年、2024年举办了两届全省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营养餐大赛,以赛促练提升老年助餐服务水平,社会反响热烈。广泛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宣传老年助餐服务政策,通过市场化方式引导老年人接受助餐服务。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参考您们的建议,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动态跟踪,适时开展工作评估,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同时,加大老年助餐服务政策、点位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老年人、支持老年助餐服务的良好氛围。

再次感谢您们对我省农村老年助餐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借鉴,着力推进我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江苏省民政厅

2025年6月21日



联 系 人:刘莉莉 

联系电话:025-83590556

抄    送: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