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802/2025-00026 分        类 办理结果公开 养老服务 其他
发布机构 江苏省民政厅 发文日期 2025-06-21
标        题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009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苏民议复〔2025〕38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索  引  号 014000802/2025-00026
分        类 办理结果公开 养老服务 其他
发布机构 江苏省民政厅
发文日期 2025-06-21
标        题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009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苏民议复〔2025〕38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00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07-14 17:12   来源:厅养老服务处    浏览次数:    字号:【


冯景文、邱继红、陈鹂、赵波、侯国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建议》收悉,经与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会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近年来,我省聚焦老年人“家门口”养老需求,丰富社区养老服务供给,推进一刻钟养老服务圈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赋能家庭养老。省政府“十四五”期间将“开展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设置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开展家庭成员照料护理技能培训”等项目列入民生实事。全省累计建成标准化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近2万张,由专业护理人员为居家的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类机构”服务。面向经济困难以及高龄、空巢等特定老年群体,通过专业组织上门按需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目前已覆盖全省360万老年人。二是夯实社区养老。统筹现有资源支持建设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全省累计建成标准化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500余家、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点1.8万余个、助餐点8000余家。支持家政服务企业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立紧密协作关系,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可依法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省商务厅依托“商务部家政信用信息平台”,完善家政企业、服务人员信息档案和信用记录。目前全省多地已开展“家政+养老”服务,切实增加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有效供给。三是推进“智慧助老”。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专项普及培训,针对预约挂号、网约车出行、手机支付、微信运用、紧急求助、防止电信诈骗等场景,开设基础性、适宜性课程,全年累计培训56.27万人次。举办江苏省第三届“老年达人”运用智能技术大赛全省总决赛,集中展示老年人智能技术培训成果,引领带动更多社会力量开展“智慧助老”行动。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收您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推动各地普遍建立家庭养老服务支持政策,将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照护培训纳入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推广社区“养老顾问”,为辖区内老年人定制供需匹配、精准个性的居家养老服务清单。根据辖区老年人口和服务半径,发展社区日间照料、社区老年食堂、康复护理等服务项目,让养老服务就近就便可感可及。引导和支持养老机构发挥专业优势,开展辐射周边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加大对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支持养老机构运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升社区养老服务品质。持续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依托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等基层组织,为符合条件的特殊老年群体按频次落实探访关爱,防范化解居家风险。二是推动“家政+养老”融合发展。围绕老年群体生活需要,引导各地专业运营主体整合商户资源,搭建城市便民生活圏智慧服务平台(含小程序及APP),集购物、餐饮、休闲、文化、养老、托育、家政等八大服务模块,打通智慧社区、智能管家与养老服务设施的互联互通。推广商务部“家政信用查APP”,引导家政企业诚信经营。三是持续推进“智慧助老”行动。年底前完成50万人次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培训,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的建议。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重视养老机构监管工作,省民政厅联合有关部门多措并举,着力提高养老机构监管质量。一方面,新修订的《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对养老机构安全监管的条款内容进行了扩充和完善。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多部门联动综合监管机制。省民政厅与市监、公安、金融监管等部门建立养老机构法人登记、信用监管、防非处非线索等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失信联合惩戒、机构等级评定、服务信息公开、研制地方标准等方式,多方位、多角度健全完善养老机构监管制度。制定《江苏省养老机构登记评定管理办法》和细则,以评促建推动养老机构对标找差、提升质量。制定《江苏省贯彻<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操作指南》,落实国家强制性标准。另一方面,省民政厅与消防、住建、市监、卫健等部门联合开展养老服务领域安全检查。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审验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彻查安全风险隐患。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完善各类食品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更新修缮硬件设施设备,减少食品安全隐患。发挥江苏省养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作用,积极开展养老领域标准体系建设,2024年以来组织制定发布《社区养老助餐服务规范》《养老机构服务纠纷调解处理规范》《认知障碍老年人康复训练服务规范》等地标,加快已立项《养老机构出入院服务规范》地标的研制工作,让老年人享受安全、优质的养老服务。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收您的建议,进一步梳理养老服务领域监管事项清单,重点围绕质量安全、从业人员、补贴资金、运营秩序、突发事件应对等事项,完善落实各项监管措施。明晰针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老年助餐、养老社区等领域的监管边界,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常态化、不定期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指导各地优化失能老年人房间、床位布局,提升养老服务机构消防本质安全水平。健全养老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依规推进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落实养老护理员入职奖励、一次性岗位补贴、月度岗位津贴等制度。开展养老机构人身安全问题排查整治,探索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持续加大养老服务领域标准供给,不断完善标准体系。推动养老机构跨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常态化,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保障养老机构正常运营秩序。

三、关于进一步加大侵害风险惩治防控的建议。在严惩侵犯老年人权益犯罪方面。2024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关于打击养老诈骗犯罪部署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强化主动进攻、重拳出击,开展“冬季行动”“夏季行动”等专项行动,紧盯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为名的养老诈骗犯罪,累计立案侦办养老诈骗案件1300余起,摧毁犯罪团伙60余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200余名,追缴赃款赃物1.5亿余元,有力维护了老年人合法权益。在完善老年人就业劳动保障方面。颁布实施《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不断完善老年人就业劳动保障体系。全省人社系统综合运用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等多种手段,将就业政策扩大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老年人。在全国范围内征集适合老年人学习的课程,上线373门高质量公益课程。2024年,为4664名超过60周岁以上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帮助6.57万名超龄人员单独参加了工伤保险。在深化全民参与养老普法宣传方面。养老政策宣传上。各级民政部门依托各类新闻媒体媒介,加大针对子女亲属依法履行赡养义务的宣传力度,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以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为载体,通过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助老员、社工、志愿者和关爱探访人入户持续进行相关政策宣传,不断扩大政策知晓度。每年“敬老月”期间,在全省广泛开展走访慰问、关爱帮扶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养老孝老敬老活动,形成浓厚的孝老、赡老社会氛围。老年人反电诈宣传上。2024年,省公安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等20家单位,在全省范围联合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蓝盾-2024”集中宣传百日行动。各地围绕老年人群体高发多发的诈骗案件类型,集中发布反诈推文9000余条、原创短视频500余部、专题报道1200余篇、线上线下宣传活动2000余场,不断增强群众识诈防诈“免疫力”。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收您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部门联动协作。联合开展全省养老机构人身安全排查整治,积极探索侵害老年人权益强制报告制度,依法维护养老机构住养老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深化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定期互通工作情况,完善追赃挽损机制,推动有关部门出台追赃挽损工作指引,最大限度完好老年人的“钱袋子”。二是强化老年人就业保障。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银发打工人”信息库,全面掌握“银发打工人”就业基本信息,建立具体到户、精准到人的基础台账。适时举办线上线下专场招聘活动,及时发布适合大龄劳动者的岗位,为低龄老年人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对有劳动能力和培训需求、未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大龄劳动者(年龄不超过70周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登记失业“银发打工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可按规定享受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政策。三是强化养老普法宣传。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开展“订单式”普法。今年重阳前后,省检察院将召开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主题新闻发布会,发布一批典型案事例,年内将组织各地开展进养老机构法治宣讲100场次。同时,持续加大《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社会敬老、社区助老、家庭养老的良好氛围。

衷心感谢您们对我省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积极借鉴您们的宝贵建议,着力推进养老服务工作更高质量发展。



江苏省民政厅

2025年6月21日


联 系 人:刘莉莉

联系电话:025-83590556

抄    送: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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