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802/2025-00033 | 分 类 | 办理结果公开 儿童福利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民政厅 | 发文日期 | 2025-06-21 |
标 题 |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039号建议的答复 | ||
文 号 | 苏民议复〔2025〕51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索 引 号 | 014000802/2025-00033 |
分 类 | 办理结果公开 儿童福利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民政厅 |
发文日期 | 2025-06-21 |
标 题 |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039号建议的答复 |
文 号 | 苏民议复〔2025〕51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039号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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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美琴代表: 您的《关于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建议》收悉。关于您提出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工作落实中存在协调机制欠缺、实施主体不明、职责不清等问题,以及加强政府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实施保障力度、完善配套制度和措施等4个方面建议,我们进行了深入学习研究,感到问题分析客观,建议贴合工作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操作性,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依据和有力指导。经与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团省委、省妇联会商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各相关部门立足各自职能,从家庭、学校、政府、社会保护,以及未成年人教育、保障等诸多领域采取措施,着力完善协调机制、健全法规政策、提升保护水平,织密织牢儿童权益保障网,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是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积极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要求,不断完善与未保法相衔接和适配的政策法规。先后出台4个行业标准、11个省级地方标准,以及《江苏省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关于推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教育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意见》《江苏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江苏省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实施方案》《关于切实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通知》《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江苏省深化开展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不断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体系建设,推动服务对象由特殊儿童向有需求的社会儿童拓展,服务内涵由兜底保障向关爱保护拓展,服务目标由保基本向促发展拓展。 二是加强未成年人服务网络建设。全省建成覆盖市、县、乡三级的儿童福利和权益保障服务网络。共建有18家具备“养治教康社”一体化服务功能的区域性儿童福利院、108家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1487家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并连续7年将乡镇(街道)未保工作站建设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共引进、培育专业社会组织521家。依托儿童福利机构和未保机构,履行政府兜底监护责任,开展心理疏导、法治教育、家庭教育等关爱服务。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部门在全省推动建成家庭教育指导站点、派出所关爱工作站、“一站式”办案场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等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场所,为未成年人提供针对性、个性化服务。 三是提高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水平。省政府妇儿工委设立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小组,明确33个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和2025年工作要点,充分凝聚更广范围共识,形成协同关爱新格局。建立困境儿童“3+4+N”主动发现机制,实施“一人一档” “四色管理”,确保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应保尽保”。目前全省47.5万人困境儿童中,孤儿共4317名(其中1652名机构集中养育孤儿平均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2859元、2665名散居孤儿为每人每月2265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共19651人(其中5729名父母监护缺失儿童全省平均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812元、13922名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儿童全省平均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359元),68370名重病重残儿童(全省平均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138元)。省法院积极落实“司法+N”联合救助机制,指导全省法院会同妇联等部门对涉案困境未成年人开展社工帮扶救助。省教育厅建立“学业+生活”双挂钩制度,“家庭式”照料留守儿童。省公安厅拓宽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亲属落户渠道,为其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创造条件。 四是提升基层服务保障能力。按照“分层级、多样化、全覆盖、可操作”的要求,常态抓好全省儿童福利工作业务骨干、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等业务培训,持续2年举办全省儿童主任实务技能竞赛,以赛促建提高政策水平和实务能力,打造一支熟悉业务、掌握政策的基层儿童福利服务队伍。省民政厅还通过编印《儿童主任履职培训大纲》《儿童主任培训与考核试题库》,开发儿童主任移动工作平台等,引导儿童主任规范化、专业化履职,为打造“苏童成长”品牌、助力江苏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人才保障。此外,通过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公检法同堂培训,对全省中小学校少先队骨干辅导员、团干部和12355服务台心理咨询师进行轮训等,提高青少年心理健康、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能力水平。 五是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传。省相关部门单位围绕各自工作职能,充分运用各类媒体,举办政策宣讲进学校、进家庭、进村(居)活动,通过推送法治教育课程、举办“青春护航”“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志愿行动”系列网络直播、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举办《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解读节目、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等活动,形式多样开展“线上线下”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为外出务工人员、委托照护人等进行政策法规、家庭监护、亲情沟通、安全自护等专题辅导,增进父母与子女的亲情沟通,提升监护人关爱能力,增强留守儿童自我保护、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2024年4月修订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下一步,我省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把代表的真知灼见吸收转化为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做好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各项工作的具体举措,加强工作统筹协调、政策落实、信息互通、协同关爱,推动江苏儿童福利和权益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大保障力度。深化困境儿童“主动发现”和分类保障机制,提升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推动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服务机构“开门办院”,为机构外家庭监护缺失、监护照料困难等情形的困境儿童提供监护支持和帮扶救助,帮助其健康成长。深化家校社协同育人,指导学校建立“校长、德育主任、班主任”的三级保护责任体系,推进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注重发挥“家长学校”“家长服务指导中心”等平台作用,引导家长与教育部门、学校共同护航学生健康成长。完善留守、流动等儿童关爱服务政策,促进儿童在常住地公平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依托“苏童成长”信息平台,设立学习培训模块,定期推送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政策文件。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法,加大对儿童福利工作业务骨干、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等培训力度,并常态化通过儿童主任“一年两排”“一月一访”制度落实,推动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取得实效。 三是做好法治宣传。督促指导全省各中小学校运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新生入学仪式、成人仪式、班团队活动等时机,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探索实施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深化青少年“学法护航”行动,健全完善“研判+供给+评估+管理”的精准普法模式,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聚集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等重点群体开展法治教育,以微视频、漫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提升普法宣传效果。认真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法规文件,将法治宣传与家庭美德建设、良好家风宣传相结合,提升家长法治意识和监护能力。根据省人大立法工作安排,协同相关部门高质量做好《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为我省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江苏省民政厅 2025年6月21日 联 系 人:乔 兵 联系电话:025-83590637 抄 送: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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