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802/2025-00036 | 分 类 | 办理结果公开 养老服务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民政厅 | 发文日期 | 2025-06-21 |
标 题 |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026号建议的答复 | ||
文 号 | 苏民议复〔2025〕43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索 引 号 | 014000802/2025-00036 |
分 类 | 办理结果公开 养老服务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民政厅 |
发文日期 | 2025-06-21 |
标 题 |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026号建议的答复 |
文 号 | 苏民议复〔2025〕43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026号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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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虎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速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进高质量养老的建议》收悉,经与相关部门会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将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养老服务“强基工程”,积极适应养老服务领域人才需求,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全省共有各类养老护理员6万余人,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比例超过60%。开展养老护理员练兵比武,每年在岗养老护理员至少轮训一遍,累计培训50余万人次。2024年承办全国民政职业技能大赛决赛,我省养老护理赛项取得优异成绩。制定实施养老护理员持证补贴、岗位津贴、学历入职奖励等政策,对于通过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养老护理员,在养老护理岗位从事工作满 2 年后,分别给予不低于500、1000、2000、3000、5000元的一次性补贴,健全养老护理人才待遇保障。2023年印发《江苏省养老护理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标志在全国率先建立养老护理职称制度。全省两年累计626人以评审、初定方式获评养老护理专业技术职称。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建立职称配套激励政策,开展养老护理科研项目研究,促进专技人才发展壮大。民政部与江苏省政府合作开展养老服务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培养项目,建设全国首家本科学历起点的南京中医药大学养老服务与管理学院,打造服务全国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人才培养基地、政策研究基地、国际交流基地和示范引领高地,四年累计招收本科生651人、研究生91人。全省共有83所中高职和技工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在校生6万人,形成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培养蓄水池。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提质扩面增效。一是培养高层次服务人才。指导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在职业院校开展养老服务类专业公费培养试点,毕业后市场化社会化就业。常态化举办养老服务高层次人才就业对接会,畅通养老服务专业就业渠道。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定期组织省内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参与省外、国(境)外交流活动,学习借鉴养老服务管理先进经验。拓展老年志愿服务队伍,通过志愿服务“时间平台”等模式,促进老年志愿服务可持续发展。积极支持院校开设养老护理相关专业,不断扩大院校养老护理相关专业布点数量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模,拓宽培训面和层次,建立适应康养服务市场需求和人员就业需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健全培训标准和课程体系,丰富培训资源和内容,培养更多的人员稳定、素质专业、高质量现代化养老服务技能人才。二是强化一线护理队伍建设。实施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计划,联合养老服务机构、单位开展“订单式”“套餐式”和项目化培训,及时发布培训机构目录、培训项目目录,给劳动者参训提供指引。对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按照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或技能提升补贴。鼓励支持大型养老服务机构和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结合当地养老产业发展需求,开展订单班、冠名班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指导各地开展养老护理员轮训,配套安全生产、护理技能、职业道德等课程,提升护理人员队伍综合能力。三是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待遇保障。建立健全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转换通道,构建与技能等级相衔接的技能岗位评聘制度。指导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在职业院校开展养老服务类专业公费培养试点,毕业后市场化社会化就业。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完善薪酬分配办法,向一线工作人员倾斜。加大养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等职业技能培训、岗前培训力度。常态化举办养老服务高层次人才就业对接会,畅通养老服务专业就业渠道。积极推动落实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褒扬制度,营造全社会敬老、爱老、孝老的良好氛围,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社会认同感和职业荣誉感。引导各地选取养老护理行业的小故事、小场景,讲好老年人身边的民生故事,提升社会认同感。鼓励各地开展中小学生走进养老机构活动,开展爱心敬老志愿服务,树立为老服务理念。 江苏省民政厅 2025年6月21日 联 系 人:叶翔宇 联系电话:025-83590523 抄 送: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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