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802/2025-00089 分        类 办理结果公开 养老服务 其他
发布机构 江苏省民政厅 发文日期 2025-06-21
标        题 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713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苏民案复〔2025〕38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索  引  号 014000802/2025-00089
分        类 办理结果公开 养老服务 其他
发布机构 江苏省民政厅
发文日期 2025-06-21
标        题 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713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苏民案复〔2025〕38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71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07-18 09:31   来源:厅养老服务处    浏览次数:    字号:【


袁建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护理型家庭养老床位的提案》收悉,经与相关部门会办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政策联动,扩大宣传推广的建议。家庭养老床位主要针对未入住机构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通过对老年人家中特定区域进行“类机构”改造,由养老服务机构派员定期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护、康复护理等专业化服务,把床位建在家,把服务送上门,目前全省已建成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近2万张。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淮安、盐城、扬州等地都出台家庭养老床位专项政策,将其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为困难老年人提供相应保障性服务。同时,各地引导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通过市场化运作模式,为有需求的社会老年人家庭提供相应服务。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您的建议,通过民政信息平台、社区“银发顾问”等渠道,推动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宣传进社区、进小区、进家庭,做好供需匹配衔接。加强面向养老服务机构的业务培训,提升家庭养老床位设置、运营服务专业性。县(市、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加强对已设置家庭养老床位的指导和监管,保障服务质量。

二、关于促进医养融合,整合社区资源的建议。近年来,省民政厅积极配合省卫生健康委,坚持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持续推动养老服务与基层医疗卫生资源相融合。制定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示范文本,推动临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以上医院和养老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规范签约率达96.6%。组建1.6万个家庭医生团队,签约65周岁以上老年人1176万人,全省建成2060个家庭医生工作室,一半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开展家庭病床服务,为老年人就近就便获得慢病随访、用药咨询等综合服务。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您的建议,积极探索医养结合多种运行服务模式,满足居家老年人医疗服务需求。支持医疗机构利用闲置资源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探索家庭养老床位与医疗床位转换机制,实现资源共建共享。

三、关于降低成本负担,提高运营效益的建议。根据我省地方性标准《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设和服务规范》,设置家庭养老照护床位需对房屋一定空间进行适老化改造的基础上,配备相应老年用品,改善老年人居住环境。目前,家庭养老床位在设计建设、服务人员、持续运营等方面成本较高。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您的建议,指导有条件的地区适时制定出台相应的建设运营政策,在家庭养老床位符合标准规范的前提下,给予一定的建设、运营补贴。对于养老机构拓展家庭养老床位达到一定数量的,可采取以奖代补给予政策支持,调动养老服务机构和组织参与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运营的积极性。同时,探索整合分散特困供养、高龄津贴、养老服务护理补贴、长期护理保险等政策,鼓励保险公司开发相应的金融保险产品,形成支持家庭养老床位发展的制度合力。

四、关于增加人员供给,完善培训体系的建议。目前,全省共有各类居家养老护理员2.2万余人,提供包括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在内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在人才培养方面,全省共有83所中高职和技工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在校生6万人,形成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培养蓄水池。开展养老护理员练兵比武,每年在岗养老护理员至少轮训一遍,累计培训50余万人次。制定实施养老护理员持证补贴、岗位津贴、学历入职奖励等政策,健全养老护理人才待遇保障。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您的建议,针对家庭养老照护床位特点,加大专业人才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在养老护理员培训中融入家庭护理课程内容,提高护理人员服务专业性。鼓励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机构承接家庭养老照护床位项目,组织从事机构护理服务的人员定期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护理。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优化薪酬待遇体系,稳步提高从事家庭护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待遇水平,增强行业吸引力。



江苏省民政厅

2025年6月21日



联 系 人:叶翔宇

联系电话:025-83590523

抄    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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