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802/2025-00091 | 分 类 | 办理结果公开 养老服务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民政厅 | 发文日期 | 2025-06-21 |
标 题 | 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108号提案的答复 | ||
文 号 | 苏民案复〔2025〕51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索 引 号 | 014000802/2025-00091 |
分 类 | 办理结果公开 养老服务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民政厅 |
发文日期 | 2025-06-21 |
标 题 | 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108号提案的答复 |
文 号 | 苏民案复〔2025〕51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108号提案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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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农村养老服务和保障的建议》提案收悉,经与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多元化养老保障资金供给体系”的建议。在养老服务体系资金方面,近年来,省民政厅积极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持续完善多元化养老保障资金供给格局,为农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物质基础。省级设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采取因素分配法,重点向农村地区和经济薄弱地区倾斜,持续增强养老服务投入力度。2025年度全省安排专项资金10亿元,至少一半以上向农村地区、苏北地区倾斜。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分配方案,探索适度提高涉农县(市、区)分配系数,结合当地人口老龄化比例、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和养老服务需求,加大资金倾斜力度。鼓励涉农县(市、区)建设省级标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在提高农民收入方面,我省注重普惠福利,坚持按股分红和福利共享相结合,最大限度扩大集体收益分配覆盖面,让每一位成员获得的收益更多、更直接、更公平。2023年全省集体收益中用于农户分配和公共福利46亿元。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进一步盘活集体资源,提高集体经济组织公益事业保障水平。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多措并举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营管理集体资产,依法依规加大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和公共服务特别是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支持力度。关于增加村集体和村民养老投入方面,我省不断加强养老保险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助力我省农村地区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建成106个县(市、区)级及以上医保经办机构、1237个乡镇(街道)医保公共服务站、21013个村(社区)医保公共服务点,基本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全覆盖。鼓励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创办劳务合作社,开发公益性岗位,为包括农村老年人在内的人群增加就业机会,辐射带动周边农村、农民群众同步发展。下一步,我们将鼓励支持基层政府在镇村层面加强资金统筹,用好农村土地、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政策,指导将农村集体经济有关资源和收益用于支持当地老年人养老。深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长期照护服务,补齐农村地区长期护理短板。持续引导和规范土地流转,进一步盘活集体资源,提高集体经济保障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水平。关于发挥三次分配对农村养老的助推作用,我们将引导各地积极培育从事农村地区老年人能力评估、居家上门服务、日常探访帮扶、智能技术培训等为老服务的公益性、服务型社会组织,通过公益创投、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从事专业化为老服务的社会组织可持续发展。支持公益慈善组织围绕农村老年人需求,依法开展募捐、慈善信托等公益慈善活动,设立关爱服务项目,提升扶老助老能力。做实县、乡两级老年人协会,引导农村养老服务机构、村居养老服务站点以及志愿服务人员参加协会,推动行业自律。 二、关于“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关于完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方面,我省聚焦全省养老服务设施供需衔接不够精准、布局合理性有待提升等短板弱项,制定《关于推动农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全省农村养老服务改革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加快健全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在县(市、区)范围内,依托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在履行兜底保障、失能特困供养对象集中照护职能的基础上,拓展服务示范、行业指导、应急救助、资源协调等功能。在街镇范围内,每个城市街道均建有一家标准化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设置一定规模护理型床位,同步发挥服务转介、资源链接等作用;每个涉农县(市、区)至少改造提升3家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辐射周边2-3个乡镇,可由县域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统一管理,重点为农村地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以及空巢、留守老年人提供服务。村居范围,村(社区)发挥贴近老年人家庭优势,根据服务需求差异化设置服务站点,强化延伸服务。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上下贯通、衔接互动,养老服务设施串点连线成网,为老年人就近就便提供高质量养老服务。关于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方面,引导农村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专门为农村单元户家庭设置改造标准,精准落实改造任务,“十四五”以来为近10万户农村地区老年人家庭完成改造任务。面向农村地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和散居特困老年人,通过上门服务或入住机构等方式,开展帮扶支持。将农村养老纳入乡村治理和文明乡风建设范畴,会同省文明办等部门组织开展农村移风易俗主题宣传月等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宣传移风易俗,引导农民自觉破除厚葬薄养等陋习,倡导孝老爱亲的文明风尚。下一步,综合运用法律、道德等多种手段,教育引导、督促约束赡(抚)养人切实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的法定义务,确保家庭养老责任履行到位。通过制定村规民约,孝亲敬老模范示范带动,签订赡养协议等方式,大力弘扬敬老孝老美德,满足老年人对“家”的情感归属与心理需求。全面实施定期探访关爱制度,为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探访关爱服务。关于发展集体互助养老方面,省政府将“改造提升乡村互助睦邻点”纳入民生实事项目,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乡村互助睦邻点4030个。将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各地村庄规划,夯实发展基础。发挥好村级养老服务设施的前沿阵地作用,确保农村老年人生活有人管、关爱服务有场所、互助服务有组织。下一步,注重优化各地互助养老服务模式,激活社区(村)闲置养老服务点位,改造提升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睦邻点、幸福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与县乡级养老服务设施形成联动互补功能。通过设立“中心户”多户搭伙,村志愿者预约送餐等模式,灵活解决农村老年人助餐难问题。依托养老服务专业组织,对农村灵活就业人员、留守妇女、低龄活力老人进行技能培训,就地取“才”为本地老年人提供服务。关于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方面,我省积极推广“党建+农村养老服务“模式,充分整合农村党建资源,发挥党群服务中心等载体功能,满足农村老年人日常活动需求。引导乡镇和驻村党员干部定期开展助老敬老志愿活动,根据老年人需求及时提供相应志愿服务。下一步,将指导各地依托村级党组织落实政府投放农村基层的养老服务资源,利用区域党建平台,组织党员、干部下沉参与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支持村民委员会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参与做好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和照料服务,组织开展互助养老,督促赡养(扶养)人履行赡养(扶养)义务。 三、关于“推动多方力量参与”的建议。关于提高农村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方面,推动省人大全面修订《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将农村基本养老服务设施和能力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进一步完善农村养老服务法治保障。省民政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印发《江苏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及农村养老服务双提升工作方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农村养老服务机构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全省已建成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400余家,涵盖住养照护、康复护理、居家上门、助浴助餐等功能。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顶层设计,推动政策创新。推动出台《关于推动全省乡镇敬老院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以需求为导向谋划乡镇敬老院转型发展,因地制宜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实现乡镇敬老院“县建县管”。引导改造提升一批规模适度、服务专业、功能健全的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制定细化互助养老支持政策。关于推进符合农村养老实际的医养康养结合方面,省民政厅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持续推进农村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提升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省定补助标准逐年提高至2024年的年人均不低于103元。以家庭医生签约为抓手,为居家老年人提供预约上门服务,开展健康管理、居家护理、家庭病床等服务。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利用现有资源,在内部改扩建一批医养结合设施,增加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床位。指导无锡、徐州等地探索推动非建制乡镇卫生院转设护理院,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支持养老机构与临近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合作,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扩大医养结合服务供给。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床位占比达到36.9%。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扩大医养结合供给,努力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更加普惠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优化推动“乡镇卫生院—敬老院—村(社区)—家庭”的立体化医养结合服务体系,促进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二级以上医院开展医共体远程协作,打造全链条、全方位、全流程健康养老服务模式。稳步扩大农村地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范围,支持医疗机构执业医师、乡村医生到睦邻互助点、农村幸福小院、老年人家庭巡诊,为有需求的农村老年人开展健康评估、健康体检、健康指导、陪护教育等服务,让老年人享受到“家门口”的专业健康服务。推动实施基层卫生健康人才培养项目,重点提升乡村医生对主要慢性病的健康管理能力。关于提升农村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方面,近年来,我省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方便农村居家老年人通过视频与医生进行问诊,全省已建成互联网医院245家。推动“互联网+护理”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结合,为群众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互联网+护理”服务。省级明确首批43个“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实行服务项目“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相结合,指导各地在试点过程中规范提供护理服务。截至目前,全省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的护士数约1.8万人,累计服务超过88万人次。下一步,将依托江苏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金民工程”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协同卫健部门加强农村老年人健康和养老服务状况需求分析,做好数据对接信息共享,分级分类开展相关服务。关于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在全国较早出台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立专业毕业生入职津补贴政策,最高补贴达到每人6万元,去年累计发放各类岗位津补贴3000余万元。明确有条件的地区上浮农村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组织运营补贴和农村养老护理员学历补贴标准,所需经费可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统筹列支。下一步,鼓励各地农村公办社会福利院、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根据入住的政府兜底和经济困难对象,采取设置公益性岗位等方式,提供必要的工作人员支持。引导在本地区从事养老服务的企业对农村灵活就业人员、留守妇女等对象进行职业培训,开展日常探访、居家上门服务、机构生活照料等服务,灵活解决农村护理员短缺和就业难问题。强化城乡人才统筹,采取组织选派、定点帮扶、参与共建等方式,促进城市养老服务人才扎根农村开展项目运营、业务培训、产业开发等。结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鼓励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返乡人才从事养老服务业,鼓励其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按规定给予补贴。 江苏省民政厅 2025年6月21日 联 系 人:沈健健 联系电话:025-83590420 抄 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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