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802/2025-00093 | 分 类 | 办理结果公开 养老服务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民政厅 | 发文日期 | 2025-06-21 |
标 题 | 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035号提案的答复 | ||
文 号 | 苏民案复〔2025〕49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索 引 号 | 014000802/2025-00093 |
分 类 | 办理结果公开 养老服务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民政厅 |
发文日期 | 2025-06-21 |
标 题 | 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035号提案的答复 |
文 号 | 苏民案复〔2025〕49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035号提案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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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长芝、刘彤、孙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养老护理人才建设》的提案收悉,经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会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逐步引导、有序推进年轻血液流入养老护理行业,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水平”的建议。近年来,我省将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养老服务“强基工程”,积极适应养老服务领域人才需求,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关于培养专业优质人才,民政部与江苏省政府合作开展养老服务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培养项目,建设全国首家本科学历起点的南京中医药大学养老服务与管理学院,打造服务全国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人才培养基地、实习实训基地、政策研究基地和示范引领高地,四年累计招收本科生651人、研究生91人;苏州大学等19所高校开设护理学专业,其中6个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全省31所高职院校开设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康复治疗技术、社区康复、护理等12种老年康养相关专业,在校生3.6万人;全省45家技工院校设置了老年服务与管理、幼儿教育、护理、健康与社会照护、康复保健5个专业,合计培养学员22530人,形成多层次专业化人才培养蓄水池。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支持院校开设养老护理相关专业,不断扩大院校养老护理相关专业布点数量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模,拓宽培训面和层次,建立适应康养服务市场需求和人员就业需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健全培训标准和课程体系,丰富培训资源和内容,培养更多的养老服务类技能人才。关于不限养老专业,所有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养老机构都能享受入职补贴,目前我省政策规定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包括医疗、康复、中医等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机构,可享受相应政策,其出发点是推动高等院校养老服务专业学科建设,同时引导专业人才参与养老服务,促进行业提质增效。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参考相关建议,积极与财政、教育等部门进行会商,在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基础上补充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提升养老服务机构专业化发展水平。 二、关于“消除公众的误解和偏见,促进对养老护理工作的正确认知,提高行业认可度”的建议。我省不断关于加大社区、居家、养老机构融合,扩大社会对养老服务行业的认可度、认知度。聚焦“一老一小”,建立适应康养服务市场需求和人员就业需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扩大养老护理人员就业范围,大力培养健康照护、养老护理、医疗护理、家政服务等各类康养服务类从业人员,目前已累计开展康养从业人员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4.5万人次。常态化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对获奖选手落实相应奖励政策,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尊重养老护理行业的良好氛围。注重提高养老服务从业者的政治待遇,盱眙县桂五镇敬老院院长李银江当选党的二十大代表,南通常青乐龄护理院李楠楠当选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并荣获全国劳动模范。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参考您的建议,积极推动落实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褒扬制度,营造全社会敬老、爱老、孝老的良好氛围,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社会认同感和职业荣誉感。引导各地选取养老护理行业的小故事、小场景,讲好老年人身边的民生故事,提升社会认同感。鼓励各地开展中小学生走进养老机构活动,开展爱心敬老志愿服务,树立为老服务理念。常态化举办养老服务高层次人才就业对接会,畅通养老服务专业就业渠道。 三、关于“优化养老护理员职业等级考核”的建议。目前,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遵循人社部门统一规定,出发点是推动一线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年轻化、职业化、专业化发展。同时,对于年龄较大、文化层次较低或聋哑人等特殊人群,在理论考试时可通过读题方式进行考核。下一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将积极配合人社部门,探索优化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认定路径方式,鼓励专业认定机构结合需求,定期组织需要通过读题进行考核的人员参加认定,提高认定服务质效。适时调整优化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更加突出一线护理实操技能,提升养老护理员护理服务能力。 四、关于“民政、医保等部门鼓励、认可养老护理员在培训学校获得培训结业证书”的建议。省民政厅高度重视开展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列入年度养老服务重点工作、列入养老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省民政厅联合相关部门相继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民养老〔2021〕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苏民养老〔2024〕21号),指导各地落实常态化培训要求。省级牵头开展四级以上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培训和养老护理员技师、高级技师技能培训;设区市和县(市、区)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员年度轮训和岗前培训制度,养老机构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在岗服务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属地民政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首次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人员都应接受以实操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为重点的岗前培训。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参考您的建议,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人员特别是一线护理人员的技能培训,并作为从事养老护理岗位、领域养老护理岗位补贴的必要条件,提高护理员培训含金量。同时,通过组织技能轮训,岗位大练兵大比武等形式,增强养老护理行业获得感认同感,推动养老护理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 江苏省民政厅 2025年6月21日 联 系 人:沈健健 联系电话:025-83590420 抄 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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