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 | ||
|
||
|
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省民政厅结合我省实际,牵头起草了《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在书面征求32个省级机关部门、各设区市民政局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召开省级机关有关部门、单位及法学、社会保障、社会工作领域专家代表参加的立法论证会,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对《条例(修订草案)》进行多轮修改完善。2025年12月19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6年1月17日,未收到反馈意见。下一步,我厅将按照规定程序推进《条例(修订草案)》修订工作。 江苏省民政厅 2026年1月20日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