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802/2026-00020 分        类 办理结果公开 养老服务 其他
发布机构 江苏省民政厅 发文日期 2026-06-20
标        题 对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63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苏民议复〔2026〕23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索  引  号 014000802/2026-00020
分        类 办理结果公开 养老服务 其他
发布机构 江苏省民政厅
发文日期 2026-06-20
标        题 对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63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苏民议复〔2026〕23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对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6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6-06-20 14:55      浏览次数:    字号:【


陈祖新代表:

感谢您对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关注。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江苏省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 抢抓银发经济战略机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编制《江苏省‘银发经济’发展专项规划(2026-2035)》”的建议。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撬动养老服务消费新动能,推动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实施《江苏省“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持续完善银发经济政策体系,开展银发经济发展专项促进行动。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促进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明确促进养老事业产业协同,加快银发经济规模化、标准化、集群化、品牌化发展。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参考您的意见建议,持续强化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顶层设计。提请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江苏省“十五五”老龄和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规划》,明确银发经济专章,指导今后一段时期银发经济健康发展、扩容增效。同时,持续完善银发经济和养老服务产业配套政策,聚焦消费补贴、适老化改造、老年产品用品等领域加强政策创制,支持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的建议。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为老年人提供“家门口的养老服务”。建成99个基层适老生活体验中心,为30余万户老年家庭实施家庭适老化改造;深化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通过发放消费补贴、提供失能护理服务等方式促进供需平衡。推进省级标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累计建成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531家,实现城市街道全覆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点1.8万余个,站点覆盖率达85.7%;有效运营各类老年助餐点近6000个、乡村互助养老睦邻点2000多个。依托这些设施,老年人在社区即可享受日间照料、短期托养、康复护理、助餐助浴等一站式便捷服务。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收您的意见建议,推动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发展水平再上新台阶。推广“机构联社区、中心带站点”模式,支持品牌企业整体托管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及周边社区站点,为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日间托养、康复护理等标准化、专业化服务。依托县级兜底保障型养老机构、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等,统筹建设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统一调度资源,强化服务示范、行业指导、应急救助等功能。推动有条件的乡镇敬老院改扩建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发挥资源链接、服务转介、专业照护作用。根据老年人口分布和需求优化社区(村)养老服务站点布局,提升居家老年人获取养老服务的便捷化水平。

三、关于“全面规范和推广‘家庭照护床位’”的建议。我省是全国较早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的省份。截至目前,全省建成家庭养老照护床位2万余张,为居家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专业照料服务。制定实施《江苏省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设和服务基本规范》,巩固家庭养老服务基础性地位,引导专业化照料护理服务向家庭辐射延伸,缓解护理型养老床位结构性矛盾。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参考您的建议,在推广家庭养老照护床位的同时注重规范化建设和监督管理。对家庭养老照护床位的设施质量安全、食品安全、医疗卫生、从业人员、补贴资金、运营秩序、突发事件等重点领域、人员和环节,分别列出负面清单。探索根据设置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养老对象的年龄、身体状况、特殊需求等分别制定相应标准,更加体现人性化。

四、关于“精准增加专业护理型床位供给”的建议。我省现有护理型养老床位26.8万张,占养老机构总床位比例的70%,但仍存在供给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服务质效不高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养老服务机构高质量发展。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参考您的意见建议,针对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刚性照护需求,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护理型床位建设,提升医养结合、康养结合服务功能。力争实现“十五五”末全省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75%。贯彻实施省地方标准《养老机构认知障碍照护专区设置与服务规范》,将养老机构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建设纳入养老服务体系绩效资金指导性任务清单,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统筹养老助残资源,鼓励支持有能力的养老机构积极收住重度残疾人,设立“老年父母+残疾子女”家庭照护单元。

五、关于“拓宽多元化资金支持”的建议。我省全面建立了以地方性法规为统领、专项规划为牵引、省级制度文件为基础、部门专项政策和标准为支撑的养老服务法规政策框架,明确财政支持力度。省级成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专项资金,“十四五”以来累计投入47.2亿元,带动地方投入百亿元以上。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参考您的意见建议,稳步加大省级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各级彩票公益金对养老服务的支持力度。适应按照常住地享受养老服务的需要,建立按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分配养老服务体系资金的制度。探索成立省级养老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各类政府基金投向养老服务。进一步落实为老服务机构税收优惠、收费减免、水电气热价格优惠等政策。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融资增信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企业上市融资。运用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养老领域信贷投放。推动保险机构参与养老服务项目建设运营。鼓励金融机构拓宽养老企业信贷抵押范围,创新个人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积极借鉴您的宝贵建议,着力推进养老服务工作更高质量发展。



江苏省民政厅

202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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