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000802/2026-00021 | 分 类 | 办理结果公开 养老服务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民政厅 | 发文日期 | 2026-06-20 |
| 标 题 | 对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88号建议的答复 | ||
| 文 号 | 苏民议复〔2026〕24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 索 引 号 | 014000802/2026-00021 |
| 分 类 | 办理结果公开 养老服务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民政厅 |
| 发文日期 | 2026-06-20 |
| 标 题 | 对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88号建议的答复 |
| 文 号 | 苏民议复〔2026〕24号 |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对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88号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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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闲置幼儿园改造为“老幼共托”融合服务体的建议》收悉,经与省教育厅会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积极落实国家及省内关于盘活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一老一小”融合教育研究报告》工作导向,积极探索“老幼共托”代际互惠新模式。目前,南京、常州、连云港、宿迁等多地已开展试点推进,累计盘活改造闲置幼儿园、老旧公共用房30余处,建成集养老、托育、社区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服务载体。在空间布局上,推行“分区独立、场景共享”模式,划分专属照护区域与公共活动空间,落实差异化餐饮供给、环境卫生及安全管理举措。常态化开展各类代际互动活动,延伸银发课堂、育儿工坊等社区服务项目。人才支撑方面,依托本地职业院校培育养老托育复合型人才。监管方面,联动民政、教育、卫健等部门开展联合监管,严格落实消防审验等安全规范,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建设补贴及运营补贴,初步形成资源盘活、代际融合的良好实践局面。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意见建议,深化“老幼共托”模式推广,系统完善规划布局、建设标准、资金投入、人才培养、风险防控全链条体系。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优化规划与审批服务。结合各地人口老龄化程度、托育实际需求及闲置资源分布情况,明确全转型、嵌入式改造两类实施路径。打通民政、教育、住建、消防等部门联合审批绿色通道,细化“一老一小”融合场所消防、卫生、安防等复合型建设标准,严格落实养老机构消防审验相关规定,筑牢安全底线。二是强化多元资金与人才保障。叠加养老床位、托育学位双重补贴政策,延续场地减免等扶持措施,引导国企、社会资本参与运营管理,借鉴成熟经验配套便民商业业态反哺公共服务,提升项目自我造血能力。同步健全人才培育体系,联合职业院校扩大“养老+托育”复合专业招生规模,开展在岗人员专项轮训,并落实岗位补贴,壮大复合型服务队伍。三是完善风险管控与长效运营机制,严格执行分区动线、疾病分区管控制度,严防交叉感染与安全隐患;大力推广互助养老志愿服务模式,鼓励低龄老人参与互助服务。稳步扩大试点覆盖面,优先在老龄化程度高、闲置设施多的社区布局新项目,总结提炼各地典型经验做法并在全省推广,不断丰富代际互动课程与社区服务内容,全力打造全龄友好、资源集约、运营可持续的“一老一小”融合发展服务生态。 江苏省民政厅 2026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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