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000802/2026-00031 | 分 类 | 办理结果公开 儿童福利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民政厅 | 发文日期 | 2026-06-20 |
| 标 题 | 对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018号建议的答复 | ||
| 文 号 | 苏民议复〔2026〕34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 索 引 号 | 014000802/2026-00031 |
| 分 类 | 办理结果公开 儿童福利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民政厅 |
| 发文日期 | 2026-06-20 |
| 标 题 | 对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018号建议的答复 |
| 文 号 | 苏民议复〔2026〕34号 |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对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018号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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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晓代表: 您的《对农村留守女童增强心理疏导和性教育的建议》收悉。关于您提出的当前农村留守女童家庭监护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学校心理教育缺乏针对性与专业性、社会支持网络不健全和协同机制有待加强等问题,以及对留守女童多一些陪伴和教育、在学校建立保护留守女童的主阵地、从社区与社会层面建立保护留守女童的资源地,特别是在避免标签化、关注特殊风险、注重长期性和系统性等方面的建议,我们进行了深入研究,总体感到您提出的问题分析客观,贴合当前我省农村留守女童实际,具体建议科学合理,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为我们今后进一步做好全省农村留守女童的关爱服务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和有力指导。经与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和省妇联会商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完善制度机制、健全法规政策、提升关爱水平,为包括农村留守女童在内的所有留守儿童和困难儿童全方位织密织牢关爱服务和权益保障网。 一是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落实。紧紧围绕“最有利于儿童”的原则,坚持依法保护,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政府主导责任,引导群团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关爱服务,有效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发展等权益。省民政厅加强对留守儿童家庭监护责任落实和救助帮扶工作的业务指导,提升家庭监护质量、改善委托照护质量、提高监护跟进质量和保证兜底监护质量;规范家庭监护能力评估,发布实施省地方标准《留守儿童家庭监护能力评估规范》,综合评估监(照)护人能力、儿童需求、儿童家庭与环境,划分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提升家庭监护能力水平;开展信息化动态监测,将留守儿童相关政策措施嵌入“苏童成长”一站式综合信息系统,对全省留守儿童进行动态管理和监护监督,并实时对接导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会同多部门开展进学校、进工地、进村(居)活动,为外出务工人员、委托照护人等进行政策法规、家庭监护、亲情沟通、安全自护等专题宣讲活动,增进父母与子女的亲情沟通,提升监护人关爱能力,增强留守儿童自我保护、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意识。 二是注重留守女童心理健康教育。省民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就开展常态化监测、加强针对性教育、提供个性化服务、强化多方位帮扶等方面的内容进行明确,并加强与教育等部门协调联动,推动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课程建设范畴,利用入户走访、主题活动、家庭教育指导、关爱帮扶等时机,加强对留守困境女童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心理健康常识普及,助力儿童塑造健康心理。省教育厅在全省推广“全员导师制”,完善“班级—年级—学校”三级预警网络,将日常观察纳入三级预警体系,为重点关注学生建立“一生一策”档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积极拓展和创新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渠道。省卫生健康委常态化指导学校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并建立心理健康档案,组织儿童青少年心理筛查评估和预防干预服务;在全省推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经验,进一步完善学生心理服务网络,持续抓好心理援助热线建设,为儿童青少年获取心理健康服务创造条件;坚持把心理援助和危机干预作为保障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阵地,持续加强心理援助和危机干预能力建设;积极会同宣传、教育等部门,广泛开展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等科普知识宣传,组织全省各地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等多途径开展宣传活动,聚焦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提高少年儿童身心健康水平。省妇联联合8部门制定出台《江苏省深化开展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开展爱心妈妈关爱活动,建立“1+N”结对机制,就近就便链接代表执委、村居干部、街坊邻里、学校教师、医护人员等,组团结对1名儿童,常态化提供思想引领、生活照料、课业帮扶、心理疏导等服务。 三是抓好留守女童性教育宣传引导。省民政厅严格落实儿童主任“一年两排” “一月一访”制度,在做到数据清、基本情况清、社会关系清、成长需求清以及监护、生活、医疗、教育等重要情况清的同时,要求儿童主任向留守女童、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加强性健康教育宣传和引导,让其了解掌握性健康基本常识和提升安全防范意识。省教育厅与省检察院联合开展女童保护培训班,在全省小学阶段系统推进防性侵教育,并将加强心理健康与性保护教育列入6—12 岁儿童家庭教育指导要点,将加强青春期性教育列入 12—15 岁儿童家庭教育指导要点。省妇联依托寒暑假等重要节点,联合多部门,开展“把爱带回家”儿童关爱服务,为留守困境儿童在内的未成年人家长提供儿童心理健康教育、预防性侵伤害、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家庭教育指导,并通过开设普法课堂、举办亲子活动、推送线上课程、发放宣传资料,以及实施“我助妇儿康·妇儿权益维护与安全守护课堂”公益普法项目等方式,宣传宣讲防性侵知识,提升监护人的防范意识和儿童自护能力;制作推广《如何开展未成年人防侵害教育》《如何在家庭中开展性教育》等100节家庭教育“三道”课程,联合省法院推出《预防性侵,守护孩子的纯真世界》等“以案说法”视频课程,为家长提供科学家庭教育指导,筑牢家庭安全保护防线。 四是加大服务网络建设力度。近年来,省民政厅积极推进全省儿童福利机构和未保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逐步建成覆盖市、县、乡三级儿童福利和权益保障服务网络。市县层面,全省建有18家“养治教康社”一体化和具备社会服务功能的区域性儿童福利院、108家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依托儿童福利机构和未保机构,依法履行民政部门兜底监护责任。连续6年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改造提升列入省政府民政实事项目,不断增强我省留守和困境儿童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推动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服务机构“开门办院”,为机构外家庭监护缺失、监护照料困难等情形的困境儿童提供监护支持和帮扶救助,帮助其健康成长。乡镇(街道)层面,全省建有覆盖所有乡镇(街道)的1355家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引进、培育专业社会组织,针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实际需求,开展文体娱乐、心理疏导、法治教育、关系调适和家庭教育等关爱服务。省妇联依托省网上家长学校和妇联系统新媒体矩阵,开设系列普法宣传、安全教育视频课程、分享防护教育绘本,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防性侵知识技能,引导家长履行监护责任,提升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五是加强基层服务力量建设。近年来,省民政厅在全省选优配强配齐儿童督导员1498人、儿童主任25009人的同时,不断健全管理制度,构建省市县三级培训体系,常态抓好市县两级年度培训,持续提升儿童主任履职能力。另外,通过编印《儿童主任实务手册》《儿童主任履职培训大纲》《儿童主任培训与考核试题库》,开发儿童主任移动工作平台等,引导儿童主任规范化、专业化履职,为打造“苏童成长”品牌、助力江苏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做示范”提供了坚强的人才保障。省卫生健康委积极会同宣传、教育等部门,在全省13个设区市成立科普宣教专家团队,广泛开展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等科普知识宣传,不断提高少年儿童身心健康水平。省教育厅针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深化“一表五清”机制,配备成长导师,加强家校沟通与帮扶。省妇联广泛动员全省各地专职妇联干部、代表执委以及女企业家协会等优秀女性联盟、社会爱心人士加入爱心妈妈行列,全省4.3万名爱心妈妈共结对留守困境儿童4.5万人,常态化提供思想引领、生活照料、课业帮扶、心理疏导等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把代表的真知灼见吸收转化为做好各项工作的具体举措,加强农村留守女童关爱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政策落实、信息互通、创新推广,进一步加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推动留守儿童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是完善监测预警与精准关爱机制。认真落实民政部等27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精准摸排、精确建 档、精细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紧扣流动和留守儿童重点关爱服务对象差异化帮扶需求,聚焦留守儿童监护缺失、人身安全、心理健康、亲情关爱等重点需求,联合法院、检察院、教育、公安、农业农村、妇儿工委办、妇联等部门,构建多部门协同的关爱服务链条,积极提升两类儿童权益保障质效。推动落实“全员导师制”,确保每一名留守女童都有固定导师定期关注、定期谈心。 深化“一表五清”个性化关爱行动,建立动态更新、闭环管理的特殊群体成长档案,在开学、考试、升学等关键时段加强心理辅导和情绪疏导。加强校领导家访与帮扶,压实学校主体责任,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干预、早处置。 二是提升课程与阵地育人实效。推动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全面落实,指导各地各校围绕留守女童实际需求开发针对性团体辅导课程和活动方案,在情绪管理、自我认知、人际交往、安全自护等方面加强内容供给。加快推进中学心理辅导室全覆盖全达标建设,同步完善值班值守、预约咨询、隐私保护等运行制度,打造安全、温馨、可信任的心理关爱服务环境。 三是持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继续依托省网上家长学校、基层工作力量等,大力宣传普及青少年心理健康、安全防护等科学家庭教育理念知识。用好专业资源,推出专题家庭教育指导课程,帮助监护人树立依法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意识,增强家庭防范意识。 四是完善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优化政府部门协同机制,充分发挥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流动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小组作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儿童关爱服务,规范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持续加强儿童福利服务机构功能建设,为有需求的困境儿童提供服务,并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发挥作用、可持续发展,配套管理规范。持续拓展爱心妈妈队伍,通过培育省级骨干师资、升级打造多形态家长学校,提升关爱服务专业化水平、拓展家庭教育服务新样态,让每一名儿童都能在阳光下健康成长。 江苏省民政厅 2026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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