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江苏省慈善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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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全省慈善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省民政厅结合我省实际,牵头起草了《江苏省慈善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征求意见稿)》)。在书面征求43个省级机关部门、各设区市民政局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召开省级机关有关部门、单位及法学、慈善、社会工作领域专家代表参加的专家论证会,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对《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多轮修改完善。2026年5月27日至6月25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2条,我厅将在下一步完善文稿过程中予以充分考虑。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省慈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民政厅 2026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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