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末江苏省老年人口信息
  • 2017年江苏省老龄事业发展状况
  • 一、全省户籍老年人口概况

    2017年末,全省户籍人口7801.08万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756.21万人,占人口的22.51%,其中男性849.75万人,占老年人口的48.39%,女性906.46万人,占老年人口的51.61%。老年人口较上年同期增加36.95万人,占人口比例较上年同期增长0.41%。

      老年人口年龄构成如下图:

      老年人口性别构成如下图:

    60-64周岁老年人口中,男性281.62万人,女性274.68万人

    65-79周岁老年人口中,男性462.75万人,女性477.58万人

    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中,男性105.38万人,女性154.2万人

    2016-2017年末江苏省老年人口变动情况 (单位:万人,%)

    年龄  |  结构 2016年末 较上年同期变动 2017年末 较上年同期变动
    60周岁及以上 1719.26 70.98 1756.21 36.95
    占人口比例 22.10 0.74 22.51 0.41
    60-69周岁 956.23 38.28 989.19 32.96
    占老年人口比例 55.62 -0.07 56.33 0.71
    70-79周岁 493.85 18.48 507.43 13.58
    占老年人口比例 28.72 -0.12 28.89 0.17
    80-89周岁 230.36 10.84 224.34 -6.02
    占老年人口比例 13.40 0.08 12.77 -0.63
    90周岁及以上 38.82 3.37 35.25 -3.57
    占老年人口比例 2.26 0.11 2.01 -0.25
    二、设区市老年人口情况

    设区市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当地户籍人口比例前三位:南通市、无锡市和镇江市,分别为29.35%、25.949%和25.945%。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当地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前三位:徐州市、宿迁市和南通市,分别为17.04%、16.50%和15.92%。

    三、县(市、区)老年人口情况

    县(市、区)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当地户籍人口比例前三位:如东县、太仓市和南通市港闸区,分别为33.08%、31.03%和31.02%。县(市、区)中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当地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前三位:新沂市、邳州市和南京市玄武区,分别为19.40%、18.94%和18.16%。

    2017年末县(市、区)老年人口情况(单位:%)

    地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比例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
    南京市
    玄武区21.8718.16
    秦淮区28.0016.72
    建邺区20.3513.12
    鼓楼区24.3217.62
    浦口区16.7714.04
    栖霞区20.0713.30
    雨花台区19.2713.20
    江宁区18.6111.70
    六合区22.0513.56
    溧水区22.7611.93
    高淳区24.3513.76
    无锡市
    锡山区25.4212.89
    惠山区23.7211.88
    滨湖区25.5314.54
    梁溪区27.6316.38
    新吴区23.4112.78
    江阴市24.5912.73
    宜兴市28.5813.55
    徐州市
    鼓楼区19.4315.31
    云龙区18.8216.07
    贾汪区19.3817.81
    泉山区21.8916.88
    铜山区17.8915.09
    丰县18.3516.92
    沛县17.4815.66
    睢宁县17.2516.64
    新沂市17.6919.40
    邳州市17.6118.94
    常州市
    天宁区25.6014.57
    钟楼区25.2514.19
    新北区20.6811.77
    武进区25.7212.67
    金坛区26.5013.17
    溧阳市24.8613.75
    苏州市
    虎丘区17.5713.55
    吴中区23.7614.05
    相城区24.6613.71
    姑苏区30.2317.69
    吴江区30.3014.45
    常熟市26.7414.46
    张家港市21.0615.56
    昆山市28.2015.28
    太仓市31.0316.57
    南通市
    崇川区24.1915.68
    港闸区31.0217.18
    通州区30.3515.76
    海安县30.2615.68
    如东县33.0815.65
    启东市29.9616.30
    如皋市26.7516.14
    海门市29.6915.86
    连云港市
    连云区22.1913.84
    海州区17.3813.64
    赣榆区18.3616.01
    东海县16.0614.13
    灌云县16.6415.10
    灌南县16.2213.27
    淮安市
    淮安区19.9313.48
    淮阴区18.1915.21
    清江浦区16.3413.73
    洪泽区21.2913.42
    涟水县17.8814.79
    盱眙县18.8814.30
    金湖县24.6614.35
    盐城市
    亭湖区18.5013.46
    盐都区23.8312.85
    大丰区17.8112.59
    响水县19.0014.22
    滨海县20.4612.64
    阜宁县22.3213.19
    射阳县24.6112.63
    建湖县28.7415.79
    东台市26.1613.75
    扬州市
    广陵区25.5613.63
    邗江区21.3212.45
    江都区27.2113.18
    宝应县24.5912.93
    仪征市24.0112.88
    高邮市26.8912.89
    镇江市
    京口区25.3714.73
    润州区26.0613.93
    丹徒区26.3613.19
    丹阳市26.3812.09
    扬中市26.3112.62
    句容市25.4113.20
    泰州市
    海陵区23.7614.05
    高港区24.6915.26
    姜堰区25.5114.49
    兴化市26.4813.47
    靖江市25.2616.37
    泰兴市28.5015.44
    宿迁市
    宿城区15.7217.89
    宿豫区17.9118.10
    沭阳县15.3015.11
    泗阳县16.5715.25
    泗洪县16.4217.66
    四、百岁老人情况

    江苏省百岁老人6026人,比上年增加535人;每10万人中有百岁老人7.72人。百岁老人前三位:南通市、徐州市和苏州市,分别为1236人、785人和518人。

    2015-2016年末江苏省百岁老人情况(单位:人,%)

    地区2015年末2016年末
    百岁老人10万人中百岁老人人口百岁老人10万人中百岁老人人口
    南京市3345.0266468633204.696819665
    无锡市4729.7148618784418.944930623
    徐州市7557.24104221077857.5410410934
    常州市2717.22375142442411.183791119
    苏州市4386.4567938175187.486921802
    南通市113014.747667366123616.177642995
    连云港市2164.0453458392354.405337046
    淮安市2584.5456770132414.295612966
    盐城市4955.9683022105116.188267675
    扬州市2154.6646180702375.154600998
    镇江市2177.9827198302539.332710537
    泰州市3096.0850805024128.165051214
    宿迁市3816.4459186314136.985913271
    全省54917.067780555060267.7278010845

    五、老年人婚姻、殡葬情况

      1. 老年人婚姻情况

    2017年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结婚对数为60473对,离婚对数为10271对。
    从老年人平均结婚年龄看,男方为66.19岁、女方为66.08岁;从老年人平均离婚年龄看,男方为65.37岁、女方为64.61岁,平均结婚、离婚年龄男女基本相当。
    从年龄构成看,结婚离婚老年人群中60-69岁的人数最多。

      2.老年人殡葬情况

    根据2017年对全省93个殡仪馆监测点的547878个逝者样本数据进行统计分析,2017年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死亡火化样本数为446811人(其中男性占比53.68%,女性占比46.32%),占全年全省死亡火化样本总人数的81.55%。
    从2017年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逝者样本数据年龄构成上看,75—89岁为死亡人数较多的年龄段,占60周岁以上老年逝者总人数的55.90%。
    从样本的火化登记信息看,2017年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平均死亡年龄为79.25岁。
    从2017年60周岁以上老年人死亡时间看,样本数据呈现明显季节性特征,1、2、12月(冬季)和7月(夏季)死亡人数相对较多,每月均在40000人以上;5、6月死亡人数相对较少。

  • 一、养老保障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017年末,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818.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92.26万人,其中参保职工2097.3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720.9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50.88万人和41.38万人。 2017年末纳入社区管理企业退休人员687.89万人,第五轮免费健康体检率74.6%。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后达到2735元。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509.03亿元,比上年增长11.1%,基金支出2213.72亿元,比上年增长10.3%。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017年末,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279.57万人,比上年末减少9.97万人,领取基础养老金人数1058.6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2.84万人。 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25元,比上年增加10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12.55亿元,比上年增长8.5%,基金支出252.01亿元,比上年增长12.1%。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

    22017年末,全省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14.1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9.92万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2017年末,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21.1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85.37万人,其中参保职工140.69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80.5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49.65万人和35.72万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37.98亿元,比上年增长111.6%,基金支出499.16亿元,比上年增长86.3%。

    二、社会救助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2017年末,全省低保对象117.48万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低保对象45.66万人,占比38.9%。城市低保对象20.50万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低保对象6.03万人,占比29.4%;农村低保对象96.98万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低保对象39.64万人,占比40.9%。

    全省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城市647元/人·月,农村611元/人·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达到437.3元/人·月和323.1元/人·月。52%的涉农县(市、区)实现城乡低保标准并轨。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与特别扶助政策

    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特别扶助对象扶助金标准分别为600元/人·月、700元/人·月。

    三、医疗保障

    (一)医疗保险

    2017年末,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601.1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0.6万人,其中参保职工1921.36万人,参保退休人员679.77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72万人和38.61万人。参保农民工466.1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3.9万人。

    2013-2017 年末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情况(右图)

    (二)医养结合服务

    2017年末,全省已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780个,乡镇卫生院1056个,诊所、卫生所和医务室8479个,村卫生室15320个。全省包括老年人在内的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率达67.7%,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1.71%。全省医养结合机构达到220家,床位6.1万张;其中护理院139家,床位24231张;康复医院74家,床位8850张。南通、苏州、徐州三市建立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分别引领苏中、苏南、苏北长期照护服务体系的构建。

    四、养老服务政策

    2017年出台重要养老法规和政策: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39号)

    《省政府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7〕121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苏老龄委〔2017〕2号)

    《转发关于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民老龄〔2017〕2号)

    《关于开展加强老年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苏老龄办〔2017〕4号)

    五、养老服务

    (一)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2017年,全省新建127个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007个社区老年人助餐点。新建或改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200个,新建、改建适老住区11个。建成95个“虚拟养老院”,基本保障全省信息化养老服务“县县通”。

    徐州、南通两市被民政部、财政部列为全国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11个县(市、区)开展省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创新示范区建设。

    (二)机构养老服务

    实施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全省2463家养老机构已全部对照国家规范标准完成了整改任务,其中有1200余家机构通过查漏补缺,评定等级从“督促整改”转变为“鼓励进一步提升”。对138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养老机构实行关停。2017年末,全省各级财政共安排专项补助资金24亿元,用于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省共有各类养老床位63.7万张,较上年同期增长1.7万张,增幅达2.7%;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超过36张。全省共有各类养老机构2463家,其中公办养老机构达到198家,民办养老机构达到1130家,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达到1135家。全省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各类养老床位已达到38.3万张,占床位总数的60.1%。大力推进护理型机构床位建设,全省共建成护理型养老机构床位18.1万张,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40.2%,养老机构床位结构不断优化;全省基本建成“15分钟健康圈”。

    (三)服务队伍

    继续实施养老护理员免费培训工程,分期、分级、分类举办养老护理员、中级营养配餐师、养老机构负责人等培训班180余期,培训各类养老服务人员1万余人次。 举办养老服务人才交流对接会。组织国内外40多所院校与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护理院、日间照料中心等交流对接。 开展养老服务人才情况统计和调研,召开座谈会,结合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实际,探讨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方向,研究拟定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支持政策,力求在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等方面有大的突破;对取得国家养老护理员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各级财政分别给予每人3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的一次性补贴。 南京市、无锡市先后出台《养老护理岗位工作人员入职奖励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从事养老护理服务的入职补贴和奖励标准;扬州市加强养老护理人员的绩效考核,为中高级护理人才打通职业晋升空间,并建立社会保险补贴、岗位奖金等激励机制。

    2016-2017年末江苏省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

    2016-2017年末江苏省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人数

    (四)老年补贴

    2017年,全省共发放尊老金10亿元以上,在实行尊老金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实行养老服务、护理补贴制度,2017年全省对55万符合条件的老人发放养老服务、护理补贴共计4.11亿元。

    (五)特困老人服务

    全省农村五保对象共19.7万人,其中,集中供养5.3万人,分散供养14.4万人。平均供养标准为:集中供养每人每年10418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9608元。

    全省城市“三无”老人7088人,其中,集中供养3932人,分散供养3156人。集中供养标准为15979元/年·人,分散供养标准为13464元/年·人。

    (六)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安康关爱行动”

    2017年全省意外伤害保险“安康关爱行动”参保覆盖率达到55.63%, 5个设区市覆盖率突破50%,镇江、苏州达71%和68%,南通、盐城等地承保老人超过100万人;全省共计支付保险赔款2.28亿元,同比增长7800万元,简单赔付率达到71%;“快e赔”、“重疾一日赔”等移动线上理赔服务有效推广;保险扩充了交通意外、燃气意外、骨折等多项保障责任,全省人均保费(个人出资部分)达44元,5个设区市的人均保费(个人出资部分)超过了50元,镇江达到63元。

    六、文化宣传

    全省2人被评为全国“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人物,其中1人被评为“老有所为”楷模;106人被表彰为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苏州老龄办、如皋老龄委被表彰为全国老龄工作先进集体。

    组织第二届“敬老文明号”评选表彰,127个单位被命名为省级“敬老文明号”,71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敬老文明号”。启动第三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明确创建内容、创建要求和实施步骤。

    积极组织“敬老月”等敬老爱老活动。省级层面以“关爱老年人、欢庆十九大”为主题,开展了老年健步走、老年诗词朗诵会、老年防诈骗讲座等“十个一”大型系列活动,社会效果好、舆论反响大。“敬老月”期间,全省各地、各部门共举办敬老爱老助老活动1434场,走访慰问老年人128.8万人,发放慰问金、各类物品及举办活动投入1.58亿元。

    举办江苏省第六届“中国人寿”杯老年春晚,在全省开展了历时4个月的海选活动,1000多支老年艺术团队、3万多名老年人热情参与。

    《老年周报》全年出版102期,发行量超过15万份;老龄简报编发12期,发稿38万多字;老龄工作网20个栏目累计发稿超过3000篇。成功举办《老年周报》创刊30周年座谈会,开展了一系列提升品质的活动。举办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2017江苏国际养老服务业博览会暨高峰论坛、康养+产业推介会4场新闻发布会,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中国社会报、新华网、交汇点等涉老专题报道共150多篇,新华日报整版报道4篇。

    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美丽夕阳》栏目,倡导积极健康的老年生活,全年播出节目365期;江苏电视台《晚霞》栏目报道了300多位“五老”人物故事,全年共播出节目10950分钟;江苏有线网络公司联合全国老龄办信息中心打造全国首个专为老年人群提供全方位服务的平台“孝乐工程”一期已试运营。

    七、权益维护

    2017年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5259件,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24793次。全省公证行业为老年人办理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公证约1万件,减免办证费用约120万元,为行动困难老年人上门办证2800多人次。

    六、教育体育

    2017年末,江苏省老年大学(学校)达到12610所,其中省直属老年大学6所,市级老年大学13所,县(市、区)老年大学96所,社会办老年大学25所,乡镇(街道)老年学校897所,社区(村)老年学校11573所。远程老年教育收视点1677个。登记在册参加老年大学和学校学习老年人数138万人,未在册参加远程老年教育收视和社区各种学习活动的老年人约95万人,合计约233万人。

    创建全国示范老年大学10所,省示范老年大学和学校130所(含全国示范校)。

    2017年,我省积极组团参加第三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实现了参赛全部12个项目、参赛13个设区市的“全覆盖”,取得了运动成绩、精神文明双丰收。举办“江苏省老年人体育节”,参加体育节培训、交流等各项活动的老年人达800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