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伤残护理费问题 |
内容 | 我父亲二级伤残已十多年时间,在2019年10月份以前,从未享受过150元的伤残护理费,也未有人告知有这项福利,我想知道2019年10月份以前的费用是退回省里了还是被地方政府部门截留了。谢谢! |
提交时间 | 2019-11-12 08:45:25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回复日期 | 2019-11-15 10:51 |
内容回复 | 我厅社会事务处工作人员11月15日电话回复来信人: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自愿申请,新申请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各级财政部门根据享受的实际人数下拨资金,不存在退回和截留的问题。 |
答复单位 | 江苏省民政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