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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标题 伤残护理费问题
内容 我父亲二级伤残已十多年时间,在2019年10月份以前,从未享受过150元的伤残护理费,也未有人告知有这项福利,我想知道2019年10月份以前的费用是退回省里了还是被地方政府部门截留了。谢谢!
提交时间 2019-11-12 08:45:25
受理回复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回复日期 2019-11-15 10:51
内容回复 我厅社会事务处工作人员11月15日电话回复来信人: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自愿申请,新申请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各级财政部门根据享受的实际人数下拨资金,不存在退回和截留的问题。
答复单位 江苏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