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老年人口概况
2015 年末,全省常住人口7976.3 万人,户籍人口7715.76万人。全省户籍人口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648.29万人,占户籍人口的21.36%;65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115.08万人,占户籍人口的14.45%。
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中:
二、老年人口性别构成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中,男性占48.35%,女性占51.65%
65周岁以上老年人口中,男性占47.30%,女性占52.70%
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中,男性占45.73%,女性占54.27%
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中,男性占40.13%,女性占59.87%
9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中,男性占31.17%,女性占68.83%
10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中,男性占23.66%,女性占76.34%
三、老年人口变动2014—2015 年,全省60 周岁以上老年人口从1579.23万增长到1648.29万,增加69.06万人;老年人口占户籍人口比重从20.57%上升到21.36%,增长0.79个百分点。
四、百岁老人2015年末,全省百岁老人5304人,每10万人中有百岁老人6.87人。百岁老人数量居前三位的是南通市、徐州市和盐城市,分别为999人、702人和500人。
江苏省十大寿星排行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龄 地址 杜建英 女 1901.02 115 徐州市铜山区大许镇 徐庄氏 女 1901.03 115 连云港市赣榆区海头镇 程蒋氏 女 1901.06 115 徐州沛县魏庙镇 薛振兰 女 1901.12 115 淮安市淮阴区王兴镇 丁卜氏 女 1902.05 114 徐州市铜山区郑集镇 夏刘氏 女 1902.10 114 徐州睢宁县魏集镇 沈召侠 女 1903.01 113 徐州邳州市占城镇 陈素梅 女 1903.02 113 宿迁市宿城区陈集镇 马桂兰 女 1903.09 113 泰州市高港区胡庄镇 王胜英 女 1904.03 112 宿迁市宿豫区顺河街道 五、各设区市老年人口数据2015年末,人口老龄化比重居前三位的设区市是南通市、无锡市和苏州市,分别为27.33%、24.88%和24.85%。
2015年末,全省各设区市高龄老人(80周岁以上)人口比重居前三位的是徐州市、宿迁市和淮安市,分别为18.45%、17.07%和16.55%。
- 一、养老保障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015年末,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653.5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87.07万人,其中参保职工2013.49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640.09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45.09万人和41.98万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人数465.69 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34万人。截至2015年末,全省纳入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累计有608.98 万人,占企业退休人员总数的98.7%,全年共488.52万名企业退休人员接受第四轮免费健康体检,周期体检率80.2%。2015年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2114.01亿元,比上年增长11.9% ,其中征缴收入1819.85 亿元,比上年增长11.8%。全年基金总支出1792.82 亿元,比上年增长15.4%,其中基本养老金支出(含丧葬抚恤补助费)1623.59亿元,比上年增长16.4%。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015年末,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317.79万人,领取基础养老金人数1024.56万人,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05元,比上年提高15元。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274.78亿元,其中个人缴费65.32亿元,全年基金总支出213.51亿元。
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2015年末,全省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95.81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5.43万人,享受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261万人。
贫困老年人社会救助
2015年末,全省城市低保对象27.67万人,其中老年人7.33万人,占比26%,全省城市低保对象平均保障标准583元/人·月,人均补助水平368元/人·月;全省农村低保对象114.63万人,其中老年人45.18万人,占比39%,全省农村低保对象平均保障标准518元/人·月,人均补助水平259元/人·月。
特困人员供养情况
2015年末,全省共有“三无”供养对象7046人,“五保”供养对象197952人,全省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老年人实现动态下的应保尽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的“三无”对象分别为3802人和3244人,供养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11414元和10073元;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分别为89202人和108750人,供养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8735元和7665元。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与特别扶助政策
2015年末,全省享受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127万人,兑现奖励扶助金12.16亿元;特别扶助对象7.8万人,兑现特别扶助金4.28亿元。
二、医疗保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015年末,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429.0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7.19万人,其中参保职工1818.20万人,参保退休人员610.80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33.34万人和33.85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工人数450.40万人。2015年,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783.16亿元,比上年增长12.1%,其中征缴收入745.72亿元,比上年增长12.1%。全年基金总支出666.98亿元,比上年增长13.7%,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654.75亿元,比上年增长13.3%。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015年末,全省参合人口3997万人,参合率稳定保持在99%以上,全省人均筹资水平达到516元,全年门诊、住院累计补偿1.7亿人次,补偿金额203.63亿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补偿比例保持在76%以上。
城镇(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15 年末,全省城镇(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585.3万人,其中人社部门经办的新农合213.3万人,城镇(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比上年末增加149.63万人,全年享受待遇人数717.8万人。城镇(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不低于380元,比上年提高60元。2015年全省城镇(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93.84亿元,基金总支出85.82亿元。
三、养老服务养老服务政策创制
2015年12月4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2016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继《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之后,又一部有关全省老年人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规范养老服务行为,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等方面作出了很多重要规定,体现了时代精神和江苏特色。
2015年,省有关部门在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基础上,先后出台了外资参与、适老住区建设、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等养老配套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养老服务政策体系。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2015年末,全省已建成养老服务机构2568 家,其中公办养老机构223 家、社会办养老机构1226 家、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1119 家。全省财政共安排专项补助资金31.3 亿元,其中省级财政7.2亿元,地方财政24.1亿元,用于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年各类养老床位数共计58 万张,较上年同期增长7.05万张,增幅达12.1 %,其中护理型床位数14万张,占养老机构床位数32%;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床位数30万张,占养老床位总数50%以上。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5.2 张,同比增加1.9 张。
2015年,全省新建200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2000个社区老年人助餐点。全省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苏南、苏中、苏北分别达到90%、80%、70%。
常州鼎武养老、泰州东方惠乐等养老服务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积极探索股权融资渠道,有效促进了我省养老服务业市场化、产业化进程。
养老服务人才建设
2015年,全省共培训养老护理员7000 名,养老机构负责人1000 名。其中省级层面培训中高级护理员988 名,鉴定合格率达到95 %,全省机构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84 %以上。
养老服务政策创制
2015年末,全省共有606.58万老年人参保,同比增长24%,较2014年全年净增117.11万人;参保覆盖率达38.41%,较上年提升5.66个百分点;当年保费规模1.8亿元,人均保费30元。苏州市、徐州市、盐城市参保人数位居全省前三,镇江市、苏州市、宿迁市参保率位居全省前三。
四、精神关爱老年文化
2015年,举办了第四届“中国人寿”杯老年春晚,春晚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多场海选,全省各地1600多支艺术团队,近三万名老年朋友热情参与,分别在南京、镇江、扬州、淮安举办了声乐、综艺、舞蹈和戏曲四个专场汇演,最终一批精品节目脱颖而出并登上了老年春晚的舞台。
老年教育
2015年末,全省老年大学和老年学校8065所,其中省级老年大学6所,市级老年大学12所,县(区)老年大学(校)96所,乡镇(街道)老年学校490所,社区(村)老年学校7450所,社会办老年大学(校)11所。全省共评比出省级示范老年大学81所,省级示范老年学校47所。
2015年,全省参加老年学校学习的老年人344.47万人,占老年人比例的20.90%。
老年体育
2015年,全省老年人体育节围绕“科学健身,幸福生活新常态”为主题,坚持“重在基层,面向全体”的方针和“安全第一,重在参与”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体育节期间,全省参加各类健身活动的老年人总数达790多万人次。
老年宣传
2015年,扬州市邗江区王培华,被全国老龄办评为“全国老有所为楷模”;苏州市邓德金、南通市顾嘉禾和盐城市盐都区沈光吼,被全国老龄办评为“全国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人物”。南京市律师协会、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等11家法律维权单位,被全国老龄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表彰为“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
2015 年,举办了江苏省第二届百佳孝星评选活动,全省共选出194名“百佳孝星”,向全社会传递了孝老爱亲的优良传统和正能量。
2015 年,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FM100.5、AM846《美丽夕阳》,推出了弘扬中华孝道的全新单元“我在网络晒大宝”,“美丽夕阳”志愿服务总队走进社区、学校、军营进行义务的传统文化教育;江苏电视台《晚霞》栏目紧紧围绕五个“老有”,引导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快乐安享晚年生活,2015年栏目每天首播复播共30分钟节目,全年共播出10950分钟,深受老年朋友的关注和喜爱;2015 年,《老年周报》立足“服务老龄事业、服务老龄产业、服务老年人”的功能定位,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注重发挥自身优势,实行开门办报,开辟了专版和专栏,读者关注度高,社会效益较好,全年发行量达15万份;云媒体电视江苏老年开办了10档栏目,全年制作播出700余期节目。
五、权益维护2015年,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3516件,为来访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15598次,全省各地公证处为老年人办理遗嘱、遗赠抚养协议等公证减免公证费50余万元,为行动有困难的老年人上门办证6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