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Q

无劳动能力如何认定?

A
解答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所称的无劳动能力:

(一)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二)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