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审批程序是什么?
(1)审核程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收入状况、财产状况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进行调查核实,于1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确认。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配合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2)审批程序。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全面审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申请材料、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在15个工作日内随机抽查核实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