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802/2008-01455 分        类 政策文件  通知
发布机构 江苏省民政厅 发文日期 2008-05-12
标        题 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和完善彩票机构财务及彩票资金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文        号 苏财综[2002]1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索  引  号 014000802/2008-01455
分        类 政策文件  通知
发布机构 江苏省民政厅
发文日期 2008-05-12
标        题 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和完善彩票机构财务及彩票资金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文        号 苏财综[2002]1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和完善彩票机构财务及彩票资金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8- 05- 12 00: 00 来源: 江苏省财政厅 浏览次数: 字号:【

各省辖市及常熟市财政局,省民政厅,省体育局,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现将《财政部关于加强和完善彩票机构财务及彩票资金管理的通知》(财综[2001]8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作如下补充,请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一、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93号),及《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对我省彩票销售机构收取的投注机设备保证金、提取的调节基金的管理作如下补充规定: 1.彩票销售机构收取的彩票投注机设备保证金应全额纳入专户管理。文件下发后,由各级财政部门组织清理,缴财政专户暂存管理,或经由财政审定,在国有商业银行专户集中储存。部分资金已定期储存尚未到期的,到期后应立即收回专户。彩票销售机构使用该项资金(归还保证金除外),应先由单位出具书面报告,报经财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彩票投注机设备保证金被挪用的,要限期收回,以确保资金的安全。 2.调节基金的使用实行审批制。根据财政部下发的《彩票发行机构财务制度》规定,返奖奖金、调节基金、奖池应按不同的彩票品种分别核算、使用。从2002年起,彩票发行机构需要使用调节基金,单项当期金额超过100万元,或单项月度使用金额超过500万元的,需提前10天报经同级财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随意动用调节基金。二、彩票销售机构财务收支预算、资金账户管理等,按《财政部关于印发(彩票发行与销售机构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加强和完善彩票机构财务及彩票资金管理的通知》及《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彩票销售机构财务收支预算及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三、本通知自文到之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通知相抵触的,按本通知执行。附件:财政部关于加强和完善彩票机构财务及彩票资金管理的通知二〇〇二年一月十日财综[2001]85号财政部关于加强和完善彩票机构财务及彩票资金管理的通知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进一步完善彩票管理制度,强化对彩票发行与销售机构(以下简称彩票机构)的财务监督,规范彩票资金管理,促进彩票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1年起,财政部门内部对彩票机构的财务管理,由财政综合部门负责。彩票机构的财务收支预算和决算不纳入其行政主管部门的部门预决算,单独报同级财政综合部门审批。 二、彩票机构发行彩票所筹集的公益金和提取的发行经费,由彩票机构缴入财政专户,按“收支两条线”制度进行管理。 三、彩票机构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彩票资金专用帐户,专门用于归集彩票销售资金。若组织临时性的发行销售活动(如彩票大奖组),组织单位必须提前10个工作日,将销售方案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销售活动结束后两周内,彩票机构要编制销售报表,加盖彩票销售组织单位公章、主管财务人员章和公证部门公章后,报送同级财政主管部门和上级彩票机构。 四、彩票公益金实行省级统一集中缴拨。在省级行政区域内销售彩票所筹集的公益金,由省级彩票机构统一集中。各彩票机构应于每月10日前将公益金全额缴入省级财政专户。省级财政部门于每月15日前,按照规定分配比例,通过财政专户系统,分别将属于中央的彩票公益金上缴中央财政专户,属于省以下的彩票公益金,拨入相应级次的财政专户。 五、彩票发行经费缴入同级财政专户管理。彩票机构应于每月10日前,将按规定属于本级使用的彩票发行经费缴入同级财政专户,需上缴上级和下拨下级彩票机构的彩票发行经费,由彩票机构直接按规定的比例缴拨。 六、彩票机构应在每年11月30日前,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下一年度财务收支计划。财政部门应在12月25日前做出批复。 年度执行中,财政部门应根据经批准的彩票机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业务开支需要及彩票发行经费上缴情况,按月向彩票机构拨付资金。若有特殊情况需临时追加支出,财政部门应在彩票机构提出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同意追加支出的决定。 各级财政部门应按计划及时向彩票机构拨付资金,保证彩票机构的正常需要。 七、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即开型彩票销售及票券的管理。彩票机构调拨即开型彩票,必须将调拨单抄送同级财政部门和有关地方的财政部门。财政部门要直接监督大奖组销售的资金清算,监督即开型彩票票券的领用、核销、结存的清点,认真核实彩票销售量,督促彩票机构及时解缴公益金和发行经费。 八、彩票公益金切块分配由财政综合部门负责,有关部门在收到财政综合部门分配的彩票公益金后,必须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其分配和使用报同级财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时,抄送财政综合部门。 九、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有关彩票公益金管理和彩票机构财务管理的专门规定将另行下达。 二OO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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