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802/2008-01329 分        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江苏省民政厅 发文日期 2008-05-08
标        题 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做好行政区划变更后勘界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文        号 苏民区[2006]25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索  引  号 014000802/2008-01329
分        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江苏省民政厅
发文日期 2008-05-08
标        题 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做好行政区划变更后勘界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文        号 苏民区[2006]25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做好行政区划变更后勘界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8- 05- 08 00: 00 来源: 江苏省民政厅 浏览次数: 字号:【

各市民政局: 2006年9月,民政部下发了《民政部关于做好行政区划变更后勘界工作的通知》(民函[2006]258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做好行政区划变更后的勘界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省从全面勘界工作结束以来,相继有12个地级市进行了县(市、区)际行政区划调整,引起数十条行政区域界线的变化。为认真贯彻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精神,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保证行政区域界线的完整、清晰,省民政厅于2005年8月下发了《关于抓紧完成跨县(市、区)行政区划调整后行政区域界线勘定任务的通知》(苏民区[2005]28号),请各地按照民政部《通知》精神和省民政厅《关于抓紧完成跨县(市、区)行政区划调整后行政区域界线勘定任务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县(市、区)际行政区划变更后的界线勘定工作,省厅将在2007年对该项工作组织检查。特此通知。附件:民政部关于做好行政区划变更后勘界工作的通知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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