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000802/2011-00194 | 分 类 | 政策文件 转隶部门相关文件 |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民政厅 | 发文日期 | 2011-04-27 |
| 标 题 | 关于举办江苏省“我的社区?我的家”主题征文比赛活动的通知 | ||
| 文 号 | 苏民电〔2011〕33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 索 引 号 | 014000802/2011-00194 |
| 分 类 | 政策文件 转隶部门相关文件 |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民政厅 |
| 发文日期 | 2011-04-27 |
| 标 题 | 关于举办江苏省“我的社区?我的家”主题征文比赛活动的通知 |
| 文 号 | 苏民电〔2011〕33号 |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各市民政局:
为深入开展社区创先争优活动,丰富社区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激发社区居民热爱生活、热爱家园的热情,提高广大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我省和谐社区建设又好又快地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江苏省“我的社区·我的家”主题征文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本次征文比赛的主题是“我的社区·我的家”。参赛者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及对本社区发生变化的所见所闻所感为题材,撰写文章投稿。
二、主办单位
江苏省民政厅 扬子晚报社
三、参赛对象
社区居民和社区工作者,共建单位职工,街道干部等。
四、征文要求
(一)参赛作品应坚持政治、思想性与学术性、文学艺术性的有机结合,力求主题鲜明、立意深远、富有特色。除小说,诗歌外,其他体裁均可,篇幅为1500至3000字。
(二)所有参赛稿件必须是未曾公开发表的作品,严禁抄袭,如发现抄袭现象,即取消参赛资格。
(三)投稿请以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至jsshqzhw@163.com;不接受邮寄的书写或打印稿。提交时请在文末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包括所属的街道和社区)、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征文格式要求标题为二号方正小标宋,正文为三号方正仿宋体。
(四)截稿日期:2011年9月30日。凡送交的参赛作品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五、评奖方式
(一)本次比赛采取匿名评审,所有参赛作品将屏蔽作者姓名等个人信息送交评审团集中评选。
(二)本次比赛设评委7人,按10分制给每位参赛选手打分(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作者的最后得分取所有评委评分总和的算术平均分,平均分可取至小数点后二位数。如出现平均分相同的作品,则将平均分取至小数点后三位进行评比。
六、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0名。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1000元、300元的奖金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征文活动的重要意义,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好主题征文比赛活动。
(二)广泛动员,营造氛围。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社区居民积极参与,要把征文比赛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创建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结合起来,与迎接建党90周年结合起来,不断激发广大社区居民的参与热情,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正确引导,严格把关。要坚持正面引导,重视征文质量,充分反映江苏社区的新风貌。
江 苏 省 民 政 厅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