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802/2013-00536 | 分 类 | 政策文件 转隶部门相关文件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民政厅 | 发文日期 | 2013-11-04 |
标 题 | 关于严肃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纪律的通知 | ||
文 号 | 苏纪发〔2013〕7号 | 主 题 词 | 关于严肃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纪律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索 引 号 | 014000802/2013-00536 |
分 类 | 政策文件 转隶部门相关文件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民政厅 |
发文日期 | 2013-11-04 |
标 题 | 关于严肃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纪律的通知 |
文 号 | 苏纪发〔2013〕7号 |
主 题 词 | 关于严肃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纪律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各市、县(市、区)纪委、党委组织部,各市、县(市、区)民政局、监察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从今年10月开始,全省各地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将依法进行换届选举。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是农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关系到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巩固,关系到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为严肃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村级组织换届纪律
各地要认真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文件,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把严肃换届纪律贯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全过程。要强化纪律教育,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财经纪律,教育引导农村党员、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换届前,要结合开展村级“勤廉指数”测评,对村委会班子成员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及时向村民公开,作为推荐候选人的重要依据。在换届工作中,各级组织和个人要严格遵守以下“六个严禁”:
1、严禁非法组织、策划或参与操纵选举,以及在群众中传播和散布不利于换届选举的言论;
2、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向基层单位打招呼,以及利用亲戚朋友、宗族宗派等关系搞拉帮结派等非组织活动;
3、严禁直接或间接指使他人用金钱、财物或其他利益贿赂选民、选举工作人员和其他候选人等拉票贿选行为;
4、严禁以打砸票箱、撕毁选票、冲击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害选举,以及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和篡改选举结果;
5、严禁借机用公款请客送礼、公款旅游、公款高消费娱乐活动,以及巧立名目突击花钱,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
6、严禁瞒报、漏报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伪造债权债务和毁灭账册,以及擅自转移、转让、调换集体资产或改换用途。
二、严肃查处违反村级组织换届纪律的行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民政等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严格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要建立换届选举违法违纪问题核查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防患于未然。要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和媒体反映的线索,要第一时间核查处理并作出回应。对拉票贿选、妨碍村民自主行使民主权利和干扰破坏选举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通过贿选等手段被确定为候选人或当选的,一经查实坚决依法取消候选人或当选人资格。各地要认真落实换届选举工作领导责任制,对换届选举工作领导不力、工作失职,以及对违纪违法行为查处不力、处置不当导致换届风气不好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要及时通报、曝光,以铁的纪律确保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三、依法同步做好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村务监督委员会在保障村民民主监督权利,完善农村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村务监督委员会届期与村民委员会届期相同。各地要认真贯彻中央纪委、民政部等十二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民发〔2012〕162号)和我省《关于加强村级监督机构建设的意见(试行)》(苏民基〔2011〕9号),结合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同步选举好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同步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换届期间,省有关部门将联合组成督查组,对各地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中共江苏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民政厅
江苏省监察厅
201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