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802/2014-01541 分        类 政策文件  通知
发布机构 江苏省民政厅 发文日期 2014-03-20
标        题 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养老护理员培训的通知
文        号 苏民福〔2014〕10号 主  题  词 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养老护理员培训的通知
内容概述
时        效
索  引  号 014000802/2014-01541
分        类 政策文件  通知
发布机构 江苏省民政厅
发文日期 2014-03-20
标        题 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养老护理员培训的通知
文        号 苏民福〔2014〕10号
主  题  词 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养老护理员培训的通知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养老护理员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 03- 20 00: 00 来源: 江苏省民政厅 浏览次数: 字号:【

市民政局: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1〕127号),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养老护理员培训实施方案(2012—2015年)的通知》(苏民福〔2012〕 24 号 苏财社〔2012〕165号)及2014年度培训任务,现通知你市组织开展2014年度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经综合衡量各地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状况,计划下达你市2014年度养老护理员培训指标为      人。

各地要按照要求拟制养老护理员培训计划,编制培训预算,落实培训资金,从4月中旬正式启动初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要根据培训计划,积极安排师资力量,科学筹划课时内容,认真做好考试服务工作;要加强对培训基地的监督管理,深入基地跟踪指导、狠抓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养老护理员培训任务。省民政厅、财政厅将于7月份派出考核组,对各市初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省级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的重要参考。

各地在开展培训工作10日前,将培训计划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2239848224@qq.com和1205713370@qq.com,报省民政厅备案后组织实施。请各地于2014年6月30日前将培训工作完成情况分别报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


附件: 2014年度江苏省养老护理员培训指标分配表(分市下发)




江苏省民政厅

201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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