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政厅完成省政府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情况 | ||
|
||
2018年初,江苏省人民政府制定了省政府2018年度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省民政厅加快推进落实民政相关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落实,切实提高民生保障质量,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截至2018年11月30日,省民政厅工作完成进度如下: 一、强化托底民生保障 截至9月底,全省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95.2万人,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685元/月和670元/月,同比增长5.9%和9.6%。农村低保最低保障标准达到450元/月,超过省定430元/月的年度考核目标。 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行动,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问题。依托省级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完成了125万低保及相关救助对象存量和新增数据的采集、报送、核对、反馈等任务。全面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落实特困供养政策,截至10月底,全省共有特困供养人员203628人,集中和分散供养平均标准分别为13170元/年、11536元/年。持续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全省19.9万名农村留守儿童全部纳入有效监护范围。依托学校、社区建立200个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之家。9539名孤儿得到良好照顾,集中养育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2158元、1470元。 二、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大力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南京、苏州、徐州、南通、无锡、宿迁相继开展国家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惠及老年人口963.2万人。11个县(市、区)开展省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截至10月底,本年度新建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01个,累计建成340个;新建社区老年人助餐点2009个,累计建成8097个,城市社区助餐点实现全覆盖。完成新建100个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000个社区老年人助餐点,城市社区助餐点实现全覆盖的目标。 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床位达到39.87万张,占养老床位总数的62.3%。启动了养老服务业综合发展示范基地和养老服务创新示范企业评定工作。实施护理型床位补贴等扶持政策,护理型床位达到20.8万张,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47.1%。持续开展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专项行动,有效提升了服务水平。认真落实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独居空巢等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以及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等制度。全年发放各类养老服务、护理补贴3亿元,惠及全省57万老年人。 三、深化社区治理与服务创新 贯彻落实中央加强社区治理创新的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城市社区治理与服务、农村社区治理与服务、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文件。全面实施“政社互动”改革,通过清单的形式明确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事项和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着力推进社区“减负增效”,社区台账和挂牌减幅超过85%,创建评比、工作任务、组织机构、盖章等减幅均在75%以上。 全面完成“改造提升和新建300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目标任务,新增城乡社区服务用房近7万平方米。通过新建、购买、置换、改(扩)建、项目配套和整合共享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了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水平。目前,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已实现全覆盖,83%的社区(村)达到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的国家新标准。 大力发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全省持有国家资格证书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5.57万人,居全国第二位。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4万余个,扶持发展民办社工机构1200余家。全省注册登记志愿者达1510万人。 四、加强社会组织服务管理 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共有注册登记社会组织90769家,占全国的11%,总量全国第一。 省政府建立了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全省共建成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692个,覆盖100%的设区市和87%的县(市、区)。省级设立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对全省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行托底管理。建立了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制度、抽查制度、资金监管机制、负责人任前公示制度,切实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省、市、县依法撤销610家社会组织,对49家社会组织予以警告处罚,向社会集中公布了58家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稳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苏陕扶贫协作,共有38家社会组织通过资金支持、实物捐赠等形式帮扶项目54个,资金总量1669.5万元。 五、提升专项社会事务服务水平 今年以来,先后完成海安撤县设市以及南京市溧水区、徐州市铜山区、苏州市吴江区、淮安市、盐城市大丰区、兴化市和泗洪县的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形成地名普查成果50.1万条。 开展婚姻家庭辅导试点工作。制定收养能力评估标准,全面开展收养评估。 省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任总召集人的省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惠民殡葬政策实现县(市、区)全覆盖。节地生态安葬逐步推进,各地普遍出台了节地生态安葬奖励政策。组织开展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推进集中守灵殡仪服务中心建设,方便群众办丧,引导群众移风易俗。 全省建成200个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之家”。在原有的儿童之家妇女之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功能,根据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要求,建立心理辅导室、亲情互动室、“四点半”课堂、专兼职辅导员队伍等,农村留守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农村留守儿童主任实现全覆盖。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