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01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8-06-20 11:36      浏览次数:    字号:【


陆丽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城市化拆迁中社区文化生态重构的几点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全省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深入推进,农村城镇化、居住集中化、农民市民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基层治理需求相一致的农村社区治理机制和社区文化生态体系,已成为进一步推进城乡一体化和全面贯彻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因此,您的建议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对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重点推进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农村社区治理体系

去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十三五”基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城市社区治理与服务、创新网格化社区治理、加强农村社区治理与服务等文件,为加强和改进农村社区治理服务提供了较好的执行依据和政策保障。指导各地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推动全面加强和改进农村社区治理服务,将文化建设、文明建设列为重要内容,突出关注农民安置小区、城乡接合部和城中村的治理服务,因地制宜配套完善农村社区治理各类设施、平台载体和工作机制。一是构建党建引领的多元共治格局。各级将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贯穿于基层社会治理全过程。紧紧抓住党建这个“牛鼻子”,保持基层社会治理改革的正确方向。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推动管理和服务力量下沉,促进街道(乡镇)党(工)委聚焦主业主责,把工作重心转向基层党组织建设,转向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转向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环境。建强农村社区“两委班子”。各地以全省村委会换届选举为契机,引导将政治素质好、“双带”能力强、办事公道、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热心为村民服务的人员依法选进了村委会班子,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增添新生力量。进一步理顺社区各类组织的关系,采取社区大党委、党建联席会议等方式强化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推动形成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居委会主导,社区公共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业主组织、物业组织、驻区单位和社区居民多元参与、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推进社区“大走访”。完善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社区,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走访联系群众制度,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充分了解群众诉求,帮助居民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二是深化基层民主自治。推进我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规章制度的修订制定工作。实施法治宣传教育进社区,指导完善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等制度规范,引导居民群众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惩恶扬善长效机制,依法依规防范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多措并举引导社区居民崇德向善。推进社区协商民主。围绕“和谁协商、协商什么、如何协商、协商成果如何运用”等问题,及时总结创新做法。加强村务监督。严格执行村务公开制度,对农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涉及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以及村里的重大问题,都以一定形式公开。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进一步规范村务监督的内容、程序及考评机制,确保监督有章可循、务实管用,充分保障村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切身利益。探索“院落自治”“村民小组和自然村村民自治”等“微自治”形式,创新村民参与社区自治的载体,构建了“户助户治”“二三四五”工作法等一批村民小组“微自治”模式。三是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各地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江苏省“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试行)》,不断提高社区服务设施的综合功能。全省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用房达标率82%。制定《江苏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7-2020年)》,坚持以居民需求为导向,通过同步发展公共服务、志愿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和市场化服务,推进社区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推进电子商务进社区,进一步完善城市社区一刻钟、农村社区三公里的便民服务圈。做好“三留守”关爱服务,协助落实社会救助、残疾人补贴政策。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重点加强未成年人、流动人口的心理疏导,培育和规范专业心理服务机构,探索在社区建立市民交流和互助平台,推动把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纳入公共服务范畴。四是改进社区治理方式。全面推行“政社互动”,规范乡镇(街道)职能,明晰基层政府与自治组织的权责边界,促进自治组织强化自治、服务功能,推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村(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严格落实社区“减负增效”,推行社区工作准入,建立社区事务目录,推动社区回归自治和服务本位。整合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服务及社区养老、社区救助、文体教育、医疗卫生等资源,打造“社区+”平台,优化各级各类资源在城乡社区的配置融合。健全网格化城乡社区治理机制,加强网格化五级平台建设,推进“一张网”和“五统一”,将文化文明建设、纠纷矛盾调解等有机融入网格化工作内容。

二、配合省文化厅做好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省委省政府确定“十三五”期间实现全省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98%以上。从2016年起至2017年底,全省已建成9937个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成率达47%,超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一是夯实服务内容建设,服务质量得到有力提升。推进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完善服务功能和质量,及时跟踪群众需求变化,提供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如泰州市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成文化流动服务点,推出公共文化服务“百村行”和“百家行”行动,把演出、展览、讲座等文化活动下沉基层,实现了公共文化服务与群众实际需求的无缝对接。二是创新服务运行方式,服务效能得到显著提高。各地积极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增强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的功能作用,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便捷高效地惠及基层群众。如镇江市推行“1+X”模式,探索精准惠民模式,根据各自群众需求特点和文化资源特点实际,创新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自主确定服务项目,形成特色做法。三是落实资源统筹互通,有效体现鲜明地域特色。各地着力推动公共文化资源与教育、科技、体育、旅游、信息等方面资源的密切互动。同时,依托地域文化资源,持续打造特色鲜明的活动品牌。如宿迁市区域文化特色鲜明,在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过程中,将地方文化元素和文化特色融入其中,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文化服务中心,受到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

特别是您所在的苏州市在推进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方面,成效较为明显。从2016年开始,苏州市有序推进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目前共有942个村(社区)完成了标准化建设,占全市村(社区)总数的43.6%。出台《苏州市区公共文化设施布局规划(2015~2030)》,对村(社区)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作出具体规定。

三、配合省文明办做好村改居新市民的文明素养提升工作

近年来,我省围绕构筑道德风尚建设高地目标,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开展公民道德培育、志愿服务普及、文明创建提升等行动,加快村民变居民步伐,推动村改居这一新市民群体的文明素质不断提升。一是注重价值引领,推动移风易俗,培养新市民文明习惯。通过做精做亮公益广告等方式,深化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运用社区宣传栏、新闻媒体等形式普及文明礼仪规范,倡导文明礼仪新风。经常性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移风易俗、革除陋习”宣传教育惯。推动各地修订居民公约和社区公约等,引导人们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二是强化志愿服务,增强人际互信,提升新市民文明素养。引导各地针对孤寡留守老人、留守流动儿童、残疾人等群体,开展邻里守望志愿服务,制定帮扶救助举措,传播文明理念,增进人际互信,融洽邻里关系。三是注重典型带动,深化各类文明创建活动,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深化文明城市、文明家庭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选树群众身边的各类典型,引导群众共建共享文明。围绕“孝老爱亲”主题,广泛开展“好母亲”“好媳妇”“好公婆”“好妯娌”等推选活动,深入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以及文明家庭评选等活动,推动形成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采纳您的建议,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社区治理创新系列决策部署,把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围绕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构建完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建设法治乡村,提升乡村德治水平,认真实施镇村干部培训提升、平安乡村建设等行动,夯实农村基层基础,让农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一是加强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坚持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人的时代新人为着眼点,持续分众化、具象化、生活化开展宣传教育,使核心价值观融入生产生活各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持续选树时代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继续通过善行义举榜、公益广告、文化墙等形式讲好美德故事,传播美德力量,激发人们的情感共鸣和效仿意愿。二是深入推进移风易俗。继续发挥村改社区党员、干部、教师示范作用,强化党员意识、标杆意识,带头改旧俗、树新风。突出规范约束,切实发挥居民公约、社区公约、市民守则的作用,合理约定红白喜事消费标准、办事规模和礼仪模式等,以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赌禁毒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为依托,褒扬新人新事新风,反对低俗庸俗媚俗,抵制腐朽文化侵蚀。三是广泛开展“邻里守望”志愿服务。围绕空巢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困难家庭等,组织开展亲情抚慰、学业辅导、技能培训、扶贫帮困等志愿服务活动,营造邻里间互敬、互帮、互助的良好风尚。大力弘扬乐善好施、“亲帮亲、邻帮邻”的中华传统美德,积极倡导居民互帮互助,推广低龄老人帮高龄老人、轮流巡逻守平安、结对帮扶献爱心等志愿服务模式,引导更多人参与志愿服务。四是探索推进社会信任建设。针对村民变居民、熟人社会变陌生人社会的特点,切实抓好信任建设,以“学会在一起”为主题,广泛开展“相聚在社区”“微笑行动”等活动,不断增进人际互信,构建新型社区关系。依托城乡社区组织开展健康公益、才艺展示、体育健身等活动,引导人们走出“小”家、融入“大”家,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和公共事务,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五是深化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家庭、文明社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引导社区居民自己动手改造家园、美化家园,在共建中共享文明创建成果。把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融入社区活动,让社区居民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增强获得感和归属感。鼓励家庭通过参与社区治理和公共活动,增进邻里团结,融洽邻里关系。六是鼓励各地不断创新文化文明建设。在要求各地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社区治理服务、文化文明建设、加强统筹安排、夯实基层基础、推动任务落实的同事,进一步顺应发展规律、把握群众需求、注重因地制宜、不断创新加强文化文明建设。如苏州市在加强社区服务、社区文化规划、探索社区服务社会化试点、推进资源下沉、提高社区服务标准基础上,总结提炼富有地方特色的社区礼堂建设、社区民主协商、外来人口融入、村规民约制订、乡风文明重塑等经验做法,在面上加大推广复制力度,切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基层社会文化文明与社区治理服务深度融合发展。

江苏省民政厅

2018年6月20日

联系人姓名:陈菲菲

联系电话:83590576

抄      送:省人大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省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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