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干部任免目录
发布日期: 2021-11-10 11:24   来源:人教处    浏览次数:    字号:【


2021年2月26日  苏民党组〔2021〕5号

经研究决定,秦锐等6名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秦  锐同志任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副主任;

王凤霞同志任社会救助处副处长;

王竹鸿同志任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副处长;

叶翔宇同志任养老服务处副处长;

王雄力同志任儿童福利处副处长;

陈金虎同志任规划财务处(审计处)副处长。

任职时间从2019年12月起算。


2021年5月24日  苏民人﹝2021﹞3号

经研究决定,柳方辉同志任人事教育处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2021年5月24日  苏民党组﹝2021﹞14号

经研究决定,林莉同志任养老服务处处长,免去其社会救助处处长职务。


2021年5月24日  苏民党组〔2021〕15号

经研究决定,杨毅同志晋升为区划地名处一级调研员。


2021年6月29日 苏民党组〔2021〕19号

经研究决定,免去杨毅同志区划地名处一级调研员职级,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2021年6月29日  苏民党组〔2021〕20号

经研究决定,免去吴廷荣同志江苏省立新农场场长职务,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2021年7月12日   苏民党组〔2021〕22号

经研究决定,钟萍等3名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钟  萍同志任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处长;

朱长引同志任社会事务处处长;

孙  燕同志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正处职);

任职时间从2020年6月起算。


2021年7月30日 苏民党组〔2021〕26号

经研究决定:陆敏同志退休,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2021年7月30日 苏民党组〔2021〕27号

经研究决定:免去颜晓迪同志社会救助处一级调研员职级,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2021年7月30日 苏民党组〔2021〕28号

经研究决定:陈博同志兼任江苏省立新农场场长。


2021年7月30日 苏民党组〔2021〕29号

经研究决定:免去蒋卓平同志江苏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副主任职务,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2021年7月30日 苏民人﹝2021﹞8号

经研究决定,刘涛、刘北辰、范小东、彭玲萍等4名同志晋升为一级主任科员;

叶欢、刘利、储东巍等3名同志晋升为二级主任科员;

冷柯辰、张雷、黄鑫等3名同志晋升为三级主任科员;

钱敏雷、戴玉玲等2名同志晋升为四级主任科员。


2021年8月31日  苏民党组〔2021〕31号

经研究决定:免去符广州同志江苏省社会福利中心主任职务,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2021年8月31日  苏民党组〔2021〕32号

经研究决定:林东同志任机关党委四级调研员,免去其人事教育处四级调研员职级。


2021年8月31日  苏民党组〔2021〕33号

经研究决定:叶青同志兼任江苏省社会福利中心主任;

周伟同志兼任江苏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副主任。


2021年8月31日  苏民人〔2021〕9号

经研究决定:彭玲萍同志任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办公室(信访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2021年10月29日  苏民党组〔2021〕39号

经研究决定:

林辰同志任办公室(信访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区划地名处处长职务;

孙燕同志任区划地名处处长。


2021年10月29日  苏民党组〔2021〕40号

经研究决定:

吴磊同志任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江苏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副局长,免去其养老服务处副处长职务;

刘蓓同志任养老服务处副处长,免去其人事教育处副处长职务;

陈菲菲同志任人事教育处副处长,免去其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江苏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副局长职务。


2021年10月29日  苏民党组〔2021〕41号

经研究决定:

免去孙燕同志省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省老年公寓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刘蓓同志兼任省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省老年公寓管理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2021年10月29日  苏民人〔2021〕12号

经研究决定:崔茜茜同志任人事教育处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2021年10月29日  苏民党组〔2021〕49号

经研究决定:

免去孙燕同志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正处职)职务。


2021年12月31日  苏民党组〔2021〕52号

经研究决定,刘陶等6名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刘  陶同志任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副主任;

王  晔同志任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副处长;

黄丹敏同志任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江苏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副局长;

程  业同志任社会救助处副处长;

何正标同志任社会事务处副处长;

陈  博同志任离退休干部处副处长。

任职时间从2020年11月起算。


2021年12月31日  苏民党组〔2021〕53号

经研究决定,高雨明、马捷2名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高雨明同志任省慈善总会秘书处副主任(六级管理岗);

马  捷同志任省慈善总会秘书处副主任(六级管理岗)。

任职时间从2020年7月起算。


2021年12月31日  苏民人〔2021〕15号

经研究决定:

谢海彬同志任社会救助处二级主任科员;

王  念同志任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一级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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