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政厅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内部审计工作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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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厅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根据《江苏省民政系统内部审计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相关需求情况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时间安排 4个厅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审计工作时间为12月中下旬,地点南京市3个,扬州市1个。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人员要求 此次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派出的注册会计师需有从事省级机关或省直属单位相关审计工作经验。 三、聘请费用结算标准 本次审计涉及收支金额共约9300万元。报名的会计事务所根据被审单位实际情况综合测算审计费用。该费用包括审计时会计事务所派出人员发生的食宿和交通费用。 四、报名要求 凡有意愿参加的会计师事务所请于2021年12月13日下午5:00前将单位简介、报名表、拟派人员职称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书面报送我厅,并将报名表电子版报送邮箱79202015@qq.com。我厅将采用最低价法,确定本次审计聘用单位。 联 系 人:赵红亮 联系电话:025-83590630 特此通告。 附附件:会计师事务所参加江苏省民政厅内部审计工作报名表.docx 江苏省民政厅 2021年1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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