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老病死皆民生,“逝有所安”与“学有所教、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一样,都是老百姓的关切事。清明节前夕,《江苏省殡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出台,对我省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动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必将发挥有力的法治保障作用。
这是一部呼应时代所需之法。《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殡葬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江苏实际,直面问题不回避,回应关切有担当,注重标本兼治,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规范要求,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殡葬改革新期待,可谓应时而生、顺势而立。
这是一部彰显为政为民之法。《条例》明确政府统筹规划殡葬事业发展、提供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的责任,突出强调公益性和均等化,从总体规划、土地供应、设施建设、资金保障、工作考核等方面细化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责任,以政府更加有为,推动殡葬更加惠民。
这是一部充满温情敬意之法。《条例》第一条就鲜明提出维护逝者尊严的立法宗旨,并在遗体处置、殡仪服务、守灵治丧等环节作出具体规定。对不保留骨灰和捐献遗体的逝者,由地方政府为他们建立集中纪念设施。对于逝者“叶落归根”的需求,也给予了考虑安排,处处体现人文关怀。
这是一部引领文明新风之法。《条例》提倡和鼓励节地生态安葬,并给予适当补贴;推广集体共祭、敬献鲜花、网上祭扫等祭扫方式;革除殡葬陋习,由民政部门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殡、葬、祭等礼仪规范指引,提倡文明礼葬,推进移风易俗,让绿色文明节俭蔚然成风。
“良法”已颁布,“善治”需行动。下一步,抓好《条例》的宣贯落实是当务之需。各级政府和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培训,明确责任分工,健全配套措施,进一步补短板、强管理、优服务、树新风,切实把《条例》落实到位,以法治护航,保障百姓“逝有所安”,推动江苏殡葬事业改革发展走在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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