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名称、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和业务主管单位等登记事项需要变更时,应当按章程规定履行内部民主决策程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0号发布,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1号)、《基金会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