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802/2021-00059 | 分 类 | 办理结果公开 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民政厅 | 发文日期 | 2021-07-19 |
标 题 | 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006号建议的答复 | ||
文 号 | 苏民议复〔2021〕17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索 引 号 | 014000802/2021-00059 |
分 类 | 办理结果公开 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民政厅 |
发文日期 | 2021-07-19 |
标 题 | 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006号建议的答复 |
文 号 | 苏民议复〔2021〕17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006号建议的答复 | ||
|
||
崔国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以城乡社区为重点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建议收悉。经与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农业农村厅进行了会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关心支持。您在建议中指出的城乡社区治理领域存在区域统筹、全领域协同机制尚未建立,社会组织发展不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尚未深入人心等问题,我们在工作中也深有体会。目前,我们正围绕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城乡社区减负增效等课题开展调查研究,剖析基层治理问题及存在原因,按照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原则,加强政策制度创新,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激发治理活力,提高治理实效。 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的几点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建设性,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和吸收,不断改进政策措施,努力提升城乡社区治理的现代化、科学化、信息化、法治化水平。 一、关于系统化规划和构建全省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方面 我省高度重视城乡社区治理规划和体系构建工作,近年来省委省政府下发系列基层治理文件,对城乡社区治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实现路径与组织保障进行了系统的规划设计,创新建立了“政社互动”“三社联动”等制度机制,并指导各地结合实际贯彻落实。推动“政社互动”和减负增效,厘清基层政府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权力边界,社区负担“七多”治理取得一定成效。注重构建以党建为引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做强做大社区党组织,推行街道“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主任“一肩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提升党组织对基层社区自治工作的领导力。规范权力运行,推行“四议两公开”决策运行机制,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规范村务监督工作机制,推动提升了村(居)务规范化程度和廉政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坚持系统观念”的要求,一是制订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文件和配套规划,推动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夯实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二是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与行政机关为重点,进一步厘清各类治理主体之间的权力边界,突出抓好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 “减负增效”,探索建立社区事务准入“负面清单”、社区准入事项动态管理、基层政府与社区“双向评议”、居民满意度测评等约束机制,推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村(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促进社区回归自治本位,提升社区服务效能和群众满意度。三是优化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重点抓好“两个强化”:其一,强化党建引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通过建立健全各级组织架构,做实网格、楼栋党建网络,强化政治引领功能和服务群众职责,有效推进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引导群众自治组织、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共建互融、协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其二,强化村(居)委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建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机制,形成监督合力,确保村(居)务公开公正与透明可信。 二、关于完善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协同机制方面 我省各级党委政府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紧紧抓住社区这个基础平台,探索社区治理新模式,积极发挥居民群众、社会组织等各类治理主体作用,增强基层群众自治能力。探索推进城乡社区协商民主,形成了无锡市滨湖区“民主协商四分法”、溧阳市“百姓议事堂”、徐州市贾汪区“马庄精神”等一大批基层群众自治鲜明案例。强化居民群众参与,积极运用加大宣传、培养骨干、组织活动、加强服务等方式,吸引、凝聚、带动居民群众参与社区自治行动。对居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涉及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以及城乡社区重大问题,都以一定形式公开,保障广大群众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推进治理服务创新,着力搭建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联动平台,实现了社区服务水平、社会组织功能、社工实务能力“三提升”,全省共有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7.93万人,社区社会组织约15.3万个,居全国前列,有效发挥了服务社区的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健全基层政府、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联动机制,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基层治理和服务,提高基层治理活力。一是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建立健全社区联席会议制度与问题协调处理机制,将涉及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以及居民反映强烈、迫切要求解决的实际困难问题和矛盾纠纷等内容纳入城乡社区协商目录,进一步规范协商程序,拓展协商的形式内容,开展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议事协商示范点培育工作,提高议事协商工作规范化程度。二是强化群众参与治理服务。大力培育社区文化,通过村规民约,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交流与活动,培育社区居民公民观念、参与意识和服务精神。加大政策扶持,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和微自治组织,做实“小区自治”“院落自治”等“微自治”,壮大社区自治和公益活动队伍,提高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广社区公益服务时间银行、公益服务积分制等做法,让社会组织与社区居民在参加社区服务过程中,获得相应荣誉奖励与服务回报,激励壮大公益服务队伍,营造“人人是主体、人人有责任、人人做贡献”的社区共建共治共享氛围。三是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把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纳入城乡社区治理总体布局,制定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规划和专项行动方案,部署、实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提高社区社会组织服务能力项目,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在提供社区服务、扩大居民参与、培育社区文化、促进社区和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持续发挥孵化培育扶持基地孵化、辐射、带动、集聚、扶持的作用,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办公场地、种子基金、注册协助、组织运作、财务指导、项目策划、资源对接、项目督导、咨询服务、党的建设等多方面支持,促进社区社会组织提升发展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建立多元化筹资机制,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社会支持等多种渠道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鼓励乡镇为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提供资源支持、项目对接等服务,鼓励城乡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为当地优秀人才领办农村社会组织提供必要支持,鼓励企业、基金会、公民个人和其他组织向社区社会组织提供捐赠和资助,推动社区治理实现“大合唱”。 三、关于强化网格化治理与科技支撑方面 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部署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制定出台省级网格化服务管理政府规章,推动形成党建引领下的“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机制。规范建设实体化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完善联动机制,推动形成“基层吹哨、部门报到”的融合共治格局。加强省、市社会治理大数据中心建设,打造数据驱动、人机协同、跨界融合的智能化社会治理新模式,预测预警预防能力逐步提高。以信息化助推基层网格治理现代化,指导南京市栖霞区、徐州市鼓楼区组织智慧社区实践探索。特别是去年以来,各地以制定出台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办法为契机,突出抓好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提档升级、网格化智能化建设、网格警格联动融合等重点工作,有效提高了精密预防、精细管理、精微服务、精准治理能力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聚焦全面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眼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江苏,积极打造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一是健全完善“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健全网格基础规范,加大城乡社区专职网格员配备力度,完善网格联动响应机制,推进部门间联合研判、协同处置,构建分工合理、衔接顺畅、运行高效的协作模式。二是进一步做实基层智慧治理云平台。整合各类社会治理平台资源,打造一体化的统一指挥平台,建立市、县、乡各级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做到情报信息统一研判、重要事项统一交办、重大事件统一处置、敏感舆情统一导控、重点工作统一督导。三是提升安全监控系统。在完成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资源联网整合基础上,推进新一代雪亮技防城建设,进一步提升社会风险识别、预警、应对的智能化水平。四是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进一步深化城乡社区智慧治理。推动 “互联网+政务服务”基层全覆盖。针对老年人等群体运用智能技术困难,保留社区传统服务方式,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手续,不断改善服务体验。探索“互联网+居民自治”,积极搭建社区自治交流平台,做实村(居)务公开和监督,深化社区协商,丰富“微自治”形式。积极发展“互联网+社区便民服务”,引导互联网企业和各类社会力量、市场主体参与居家养老、儿童关爱、文体活动、家政服务、电子商务等社区便民服务。 四、关于组织保障方面 近年来,我们高度关注社区治理相关保障工作,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领域立法,修订出台《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江苏省居民委员会选举规程》和《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积极开展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创新实验,国家级实验区数量居全国第一。大力推进基层综合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86%的城乡社区达到每百户30平方米的新标准,每年分配省级城乡社区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资金时,重点向苏北等基础薄弱地区倾斜。积极整合社区服务资源,精心打造“一站式便民服务”平台,89个县(市、区)推行了“全科社工”服务模式。采取“三社联动”、公益创投、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区创新服务。扎实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完善“三岗十八级”薪酬体系,目前全省已有近95%的社区工作者完成定级,年平均报酬(含“五险一金”)7.7万元,较之前增长近20%。加大对先进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优秀社区工作者的表彰力度,增强社区工作者荣誉感和自豪感。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治理的组织领导、加大保障投入、改进方式方法,为提高基层治理提供可靠智力支撑与物质保障。一是健全完善法规体系。配合省人大组织《江苏省街道办事处条例》调研与立法,为街道办事处工作运转和实施治理提供基本规范。二是持续推进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家标准每年改造提升和新建 300 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着力改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水平,力争到 2025 年全省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 90%。省级城乡社区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资金划拨继续向苏北等基础薄弱地区倾斜,今年改造提升和新建300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中,农村社区占197个、占比65.7%。三是加强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扩面提质,完善“三岗十八级”岗位管理和薪酬激励制度,加大“全科社工”、持证社工培养力度,督促各地按规定配足社区工作者。四是强化氛围营造。健全城乡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联系群众机制,经常性开展入户走访,密切干群关系;开展干部下派、到社区报到工作,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治理常态化;强化小区与楼栋自治,建立邻里互助机制,融洽邻里关系,提升小区居民参与意识;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城乡社区服务网络整合提升。 今后,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新时代城乡社区治理改革,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城乡社区治理能力现代化、科学化、信息化、法治化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基层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民政厅 2021年6月22日 联 系 人:王竹鸿 联系电话:025-83590610 抄 送: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