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802/2021-00100 | 分 类 | 办理结果公开 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民政厅 | 发文日期 | 2021-06-24 |
标 题 |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035号提案的答复 | ||
文 号 | 苏民案复〔2021〕18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索 引 号 | 014000802/2021-00100 |
分 类 | 办理结果公开 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民政厅 |
发文日期 | 2021-06-24 |
标 题 |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035号提案的答复 |
文 号 | 苏民案复〔2021〕18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035号提案的答复 | ||
|
||
吴胜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我省城市社区治理水平的建议》收悉,经与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办会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有力推动下,我省城市社区治理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全国街道(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数量居全国第一,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基层群众自治达标率、社会安全感等大幅提升。我省在“政社互动”与减负增效、“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机制、“三社联动”、微自治、智慧社区建设、街道集成化改革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立足新时代江苏实际,进一步聚焦发展、夯实基础、创新探索、奋勇争先,全面推动全省城市社区治理高水平发展。 一、加强体制机制顶层设计,构建社区高效组织架构 一是构建多方共建治理格局。完善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负责,居民委员会、驻社区单位等以及广大居民共同参与的组织架构和治理体系,积极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推进基层(社区)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延伸覆盖,选优配强干部队伍,做实网格、居民小组、居民小区和楼栋党建,夯实党在基层执政的组织基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组织领导能力。通过建立健全各级组织架构,强化政治引领功能和服务群众职责,有效推进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引导群众自治组织、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等方面共建互融、协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二是建立社区扁平化服务规范。推进实体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倡导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服务“活动空间最大化、办公最小化”,坚持“一室多用”,避免重复建设。探索建立全科政务服务模式,城市社区服务大厅设置全科窗口,不断推动实现“不见面审批(服务)”。优化整合居委会下设机构设置和职能,加强全科社工的选拔、教育、培训和管理,提高综合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三是实行网格化治理。健全城乡社区网格化治理体系和“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机制,构建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建设全要素网格,统一划分设置社会治理综合网格。通过网格更加深入了解社情民意、满足民需,更加及时发现社会矛盾及安全隐患,更加精细治理社区环境,更加精准服务居民群众。 二、明晰政社治理服务职能,提升社区治理服务能力 强化街道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全面厘清街道、社区事权,科学合理确定功能定位。一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基层政府履行统筹公共资源、组织公共服务、加强公共管理、维护公共安全、推进社区发展等职责的能力提升,加强对社区治理的政策支持、财力物力保障和能力建设指导,强化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的指导规范。建立分级保障、相互衔接的供给机制,做好与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公共安全、法律服务、调解仲裁等基本公共服务事项。二是深化“政社互动”和减负增效。明确基层政府和居委会为“政社互动”责任主体,依法明确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履行职责事项和协助政府工作事项“两份清单”,签订《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协助政府工作协议书》,保证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履职。完善街道(乡镇)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履职履约双向评价机制。制定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办法和目录,严格落实社区准入制度,加强审批管理。三是加强社区应急治理能力建设。认真总结新冠疫情防控经验,加强突发公共事件条件下的社区应急能力建设,形成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有效衔接的管理机制;健全县(市、区)、街道、社区三级应急联动机制,将抗御突发公共事件的基础设施及避难场所建设纳入社区建设规划,指导社区制订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及时妥善处置各类公共突发事件;推动社区专业人才登记造册与各类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必要的培训与演练,提高社区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居民群众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知识技能,夯实应急能力素质基础。 三、健全基层治理服务体系,夯实社区治理服务基础 推动社区服务网络再整合、再提升,建成涵盖政务服务、公益服务、市场服务、互助服务等内容,提供方式、路径不断创新拓展的综合服务体系。一是健全区、街道、社区基本公共服务网络。指导各地将社区服务体系纳入城市规划,一体化布置街道和社区服务,有序开放、共享各类公共资源,促进社区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区服务供给便捷化;推进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向非户籍居民覆盖,尽快完善薄弱环节服务功能:加强城乡接合部、新建住宅区、拆迁安置小区、保障房片区、流动人口聚居地社区功能建设。二是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进社区公益服务常态化、公益项目规范化,带动不同职业、不同阶层群体的社区融入,进一步提升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社区照护水平。通过微公益创投、设立项目资金等途径,汇集、整合、盘活社区资源,推进资源共享,为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提供更多资源保障。三是深化社区去“行政化”改革。推动街道、社区公共服务外包,从体制层面为社区减负工作扫清障碍。进一步甄别需社区盖章、出具证明等范围,对必要的盖章事项作出明确规定,真正把社区工作人员从繁琐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全身心投入社区治理服务。 四、加强社区管理队伍建设,强化社区增效赋能工作 注重把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纳入市、县(市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逐步改善社区人才的工作待遇,让人才“引得进”“留得住”,为干事创业提供人才保障。强化社区增效赋能工作,确保社区软服务与硬设施改善同步跨越。一是打造优质社区管理队伍。将连续任满两届、表现优秀、群众公认度高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选拔到街道领导岗位。常态化开展选拔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享受事业编制待遇工作,每年拿出一定名额,面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录公务员,拓宽晋升空间,不断稳固基层队伍;统筹使用人才建设专项资金,建立可靠的经费保障体制,形成财政资金、社会资金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为社区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推行城市社区“三岗十八级”等薪酬体系,完善社区工作者培养激励和报酬待遇自然增长机制,不断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福利待遇;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社区应对复杂事务的应变能力,提高社区队伍专业化水平。二是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坚持存量提升与增量扩充,专业教育、职业培训与知识普及相结合,逐步引导各类社区工作者转化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建立相应的社会工作职级体系,按照相应专业资格条件予以评聘和晋升,不断拓宽和畅通社会工作人才的职业发展空间。三是深化社区志愿服务。指导各地鼓励吸收志愿者参与服务。利用信息化管理平台,为志愿者提供注册、供需对接等服务。推动“党员+志愿者”“社工+志愿者”联动,引导志愿者积极学习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逐步形成“社工引领志愿者服务,志愿者协助社工服务”的模式。 江苏省民政厅 2021年6月24日 联 系 人:梁荟 联系电话:025-83590560 抄 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