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召开2022年清明安全祭扫和疫情防控电视电话会议
发布日期: 2022-03-15 19:14   来源:厅社会事务处    浏览次数:    字号:【


3月15日,江苏省民政厅召开全省2022年清明安全祭扫和疫情防控电视电话会议,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清明祭扫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今年全省清明安全祭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民政厅副厅长、省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王小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复杂,多地出现零星散发病例。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做好清明安全祭扫和疫情防控工作的严肃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从严从紧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认真细致做好群众祭扫工作,坚决防止疫情传播扩散;要增强忧患意识,树牢底线思维,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形势考虑得更严峻一些,制定完善疫情防控预案,全方位压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

会议强调,各地要按照当地疫情形势,扎实做好清明祭扫疫情防控工作,采取预约、错峰、限流等措施,尽可能降低祭扫人流密度,减少祭扫现场人员聚集,暂不组织各类公祭、海祭、江祭、骨灰撒散、集体告别及其他自行组织的人员聚集性活动。中、高风险地区暂停集中守灵、告别、祭奠等人员聚集活动,暂不开放骨灰堂、塔陵等室内祭扫设施;积极创造条件,为不能现场祭扫的群众提供网络祭扫、代客祭扫、云祭扫等便民服务。低风险地区要严格落实现场管理,所有进入公墓的祭扫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实行实名登记、测量体温,查验行程码、健康码等,倡导群众不跨区域异地祭扫,异地祭扫人员(包含跨县域祭扫人员)应服从当地政府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对农村公益性墓地,要压实乡镇(街道)及村(社区)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清明期间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

会议要求,各地要以清明祭扫为契机,深入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引导,凝聚改革共识,增进理解认同。鼓励殡葬服务机构开设网上祭扫通道、开展工作人员代为祭扫等,为群众提供安全多元的祭扫服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清明祭扫服务管理通告,采取发布公告倡议、发放宣传材料、推送公益短信等形式,及时发布当地清明祭扫疫情防控要求、祭扫服务渠道等,引导群众安全有序祭扫。要广泛宣传文明祭扫新理念,推行绿色文明祭扫方式,引导群众将祭扫活动重点放在缅怀逝者、寄托哀思、追忆美德上,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低俗祭祀用品。

会议强调,各地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跨部门的清明祭扫工作专班,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判新情况,着力解决新问题。民政、宣传、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市场监管、林业等部门要强化协作联动和信息共享,加强值班值守和力量调配,压紧压实各方疫情防控责任,确保清明祭扫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细落地。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把好入口关、防疫关,逐条逐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场所和物资准备,加强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规范功能区设置,优化细化服务流程,确保清明祭扫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平稳有序。

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相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各设区市、县(市、区)民政局分管负责同志、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及殡仪馆、公墓、殡仪服务中心等殡葬服务机构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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