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802/2022-00083 | 分 类 | 办理结果公开 慈善社工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民政厅 | 发文日期 | 2022-06-21 |
标 题 | 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228号提案的答复 | ||
文 号 | 苏民案复〔2022〕35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索 引 号 | 014000802/2022-00083 |
分 类 | 办理结果公开 慈善社工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民政厅 |
发文日期 | 2022-06-21 |
标 题 | 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228号提案的答复 |
文 号 | 苏民案复〔2022〕35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228号提案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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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江苏省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高质量发展我省慈善社工事业的建议》收悉,经与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商,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畅通和规范社会工作者、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慈善社工力量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作出了突出贡献。近年来,我省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着力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一定成效。一是加强政策创制。自“十三五”开始编制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划以来,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实施意见》等,在社会救助、社区服务、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青少年事务、工会工作等领域出台了一批专项政策文件。特别是在“十四五”开局之年,省民政厅等17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为促进我省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夯实人才队伍基础。以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评价为抓手,采取提高在岗待遇、加强考前培训等措施,激励相关人员积极报考。自2015年起开展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选拔,重点培养高层次人才,优化专业人才队伍结构。鼓励支持全省高校开设社会工作本科专业、设立社会工作硕士点。坚持培训赋能,鼓励支持各地将社工人才培训纳入政府补贴性培训范围,举办社会工作高级研修班,夯实社会工作人才基础。截至2021年底,全省累计有8.5万人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其中,23人通过考评获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共选拔推荐全国及省级社会工作领军人才96人。三是推进专业岗位开发。实施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工程,重点在公益性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社会组织开发专业岗位,推动民政及其他领域加大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使用力度。探索推进社会工作岗位等级评审与待遇补贴挂钩制度、选拔录用优待制度,进一步规范社会工作岗位聘用,完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考核评估,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全省累计共开发设置约4.8万个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扶持培育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1780家。在社区层面,各地普遍将社会工作纳入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职业体系建设。四是建立健全乡镇(街道)社工站等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网络。通过强化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完善政府购买服务长效机制等方式,推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下基层。2021年底,我省已实现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在基层民生服务、疫情防控、乡村振兴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不断加大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十三五”以来,省级专项列支2500余万元,扶持一批社会工作示范服务项目,惠及民政、卫生健康、司法矫正、青少年事务等领域的特殊困难群体,着力提升社会服务专业化水平。持续开展“社会工作主题宣传周”、江苏省优秀社会工作案例项目征集、寻找“最美社工”等活动,总结实务经验,宣传社工形象,选树社工典型,提升社会对社会工作的认知度,为社会工作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贵委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前瞻性。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发挥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作用,引领社会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大力培育社会工作实务、督导、专业教育等高层次人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社会工作行业发展政策研究和急需紧缺人才培养,探索与社会服务类企业、社会组织等共建产业学院、实习实训基地,实行现代学徒制、“订单培养”等人才培养模式。继续实施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对现有领军人才的管理与激励保障。进一步推动落实国家社会工作者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与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衔接的政策,建立健全分层分类职级体系。 二是实施省内“牵手计划”,推动社会工作合作发展。进一步完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扶持政策,鼓励具备资质、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创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引导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管理服务队伍建设,提升资源整合、项目管理和社会工作服务水平,增强承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能力,打造一批枢纽型、专业化的机构品牌。开展社会工作“牵手行动”,推动苏南地区发展较成熟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与苏中、苏北地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结对合作发展,通过人才交流、实地帮扶、资源链接等方式,促进我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均衡化、专业化。到“十四五”末,每个县(市、区)至少拥有2家3A级及以上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三是以乡镇(街道)社工站为平台,推动“社工+慈善+志愿服务”融合发展。建立健全“社工+慈善+志愿服务”协同发展机制,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慈善的资源优势、志愿服务的人力优势,实现叠加效应。深化慈善服务供需对接机制,引导慈善组织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公益服务,推动形成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慈善等社会资金为补充的多元化社会工作服务投入机制。建立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常态化合作机制,鼓励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引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相关从业人员积极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评价,发挥社会工作者在组织策划、项目运作、资源链接等方面的专业优势,推动社会工作、慈善、志愿服务融合发展。 四是讲好江苏社会工作发展故事,营造事业发展良好氛围。利用“中华慈善日”“国际社工日”“江苏省志愿者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宣传活动,提升社会对社会工作的认知度。开展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加大对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的宣传,面向全省征集优秀社会工作项目、案例,提炼总结社工实务经验,树立典型形象,为社会工作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江苏省民政厅 2022年6月21日 联 系 人:汪菊芬 联系电话:025-83590492 抄 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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