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802/2022-00086 分        类 办理结果公开 养老服务 其他
发布机构 江苏省民政厅 发文日期 2022-06-21
标        题 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159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苏民案复〔2022〕38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索  引  号 014000802/2022-00086
分        类 办理结果公开 养老服务 其他
发布机构 江苏省民政厅
发文日期 2022-06-21
标        题 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159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苏民案复〔2022〕38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15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07-11 17:20      浏览次数:    字号:【


谢剑锋、陈清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的建议》收悉。经与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会商,现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一、关于“科学制定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服务内容”问题。“十三五”以来,省民政厅积极联合相关部门,聚焦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努力构建“15分钟养老服务圈”。推动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江苏省“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推广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实施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加快建设分布式、多功能、专业化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2021年底建成家庭养老照护床位7000余张,建成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237个。将居家上门服务纳入省高质量考核监测指标,明确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要求,2021年全省累计有290万老年人接受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相关建议,指导各地在构建“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服务内容。研究制定《江苏省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清单(2022年版)》,明确高龄、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上门服务内容、服务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拓展社会化助餐、助医、精神慰藉等服务,力争到“十四五”末接受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的老年人占比不低于18%。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城市街道实现标准化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每个城乡社区至少建成一个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具备生活照料、心理支持、文化娱乐等功能,有效增强居家社区老年人服务可及性。创新养老服务发展机制,稳步推广养老服务“时间银行”、互助养老等新模式,加强养老服务社工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解决养老服务人员不足等问题。

二、关于“建立高素质、拥有医学知识的养老护理员队伍”问题。省民政厅高度重视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十三五”期间共培训养老护理员20万人次,养老护理员的职业能力和专业素质得到较大提升。积极开展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强基工程”,在全国率先出台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创新养老护理员政策待遇。今年首次将“培训5万人次养老护理员”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印发《江苏省养老护理员培训大纲(试行)》,明确了包括康复、护理等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在内的养老护理员培训内容,指导各地规范化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下一步,我们将鼓励具备养老机构资质的医疗机构办理养老机构备案,指导各地加强养老护理员培训,为养老护理员普及相关医疗医护知识。鼓励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优化调整服务功能,为老年人提供健康体检、健康管理等专业性医养结合服务。

三、关于“多措并举解决资金来源”问题。优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投入,是构建“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的重要内容。“十三五”以来,省财政安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42.2亿元,带动地方配套130亿元,其中一半以上用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8个设区市建立了长期护理(照护)保险制度,为缓解失能老年人接受长期护理服务支付难的问题提供了制度保障。目前,各地筹资标准普遍在人均100元左右,2021年共筹集基金24.5亿元,其中共有22.5万人享受待遇,基金支出19.9亿元,人均补助超过8400元,同比增长20%。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明晰政府、社会、市场、个人在养老服务中的职责,明确养老服务支出责任,做到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内的服务以政府支出为主,清单外的由个人支出为主。继续落实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的运营补贴制度,引导补贴方式由“补供方”向“补需方”转变,撬动老年人消费潜能。

四、关于“打造老年宜居环境”问题。在营造适宜老年人的居住环境方面,近年来省民政厅积极联合相关部门推动政策落地,取得相应成效。连续三年将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2020、2021年累计完成6.4万户,2022年目标完成3万户。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中心、站点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社区小型化、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满足周边老年人及时获取养老服务的需求。全省城乡联动建设133家社区医院,明确要求社区医院中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床位设置比例不低于50%。稳妥推进闲置床位较多的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院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推进社区医疗资源和养老资源有效整合,通过在养老机构内设立诊所、护理站或全科医生工作室,实现基层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有机融合,全省70%的街道日间照料中心具备了医疗卫生服务功能。下一步,我们将联合住建部门重点推进颐养住区建设,研究制定《江苏省颐养住区建设运营标准》,明确颐养住区的概念、建设标准、运营规范、支持政策等。通过在颐养住区内建设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或者整合住区周边医疗卫生、健康养老、志愿服务资源等方式,为住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文体娱乐、紧急援助等一站式综合为老服务,提升颐养住区养老服务水平。鼓励房地产开发和建设企业根据颐养住区相关标准,设计、新建、改建颐养住区项目,到“十四五”末,全省新建、改建颐养住区数量不少于20个。

衷心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民政厅    

2022年6月21日



联 系 人:姜芳

联系电话:025-83590542

抄    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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