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802/2022-00105 分        类 办理结果公开 儿童福利 其他
发布机构 江苏省民政厅 发文日期 2022-06-24
标        题 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447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苏民案复〔2022〕57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索  引  号 014000802/2022-00105
分        类 办理结果公开 儿童福利 其他
发布机构 江苏省民政厅
发文日期 2022-06-24
标        题 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447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苏民案复〔2022〕57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44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07-12 10:20      浏览次数:    字号:【


李玉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落到实处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与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妇联、省总工会、团省委会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修订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落到实处的建议

一是健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以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为抓手,全面加强全省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体系建设。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未保协调机制全覆盖。召开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下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等文件。强化成员单位协作,推动完善跨部门合作的长效机制,促进“六大保护”紧密衔接,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合力。启动《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法治支撑。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做好调研指导和量化考核,推动创建地区全面达标。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系统构建三级联动、各有侧重、功能定位清晰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阵地。推动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重点强化康复、特教能力建设。加强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能力建设,指导县(市、区)通过挂牌、租赁、新建等方式,解决服务设施,设置相对独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年底前实现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全覆盖。按照“政府主导、专业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全省共建成未保工作站(“关爱之家”)685个,占乡镇(街道)总数的55.4%,引入未保类社会组织近百家。提升基层儿童工作队伍能力。选优配强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按照“分层级、多样化、可操作、全覆盖”的要求,各地积极组织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年参训率达到100%。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发挥专业社会组织和社工作用,开展学业指导、心理健康、法治教育等关爱服务。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能力建设,充实基层儿童工作力量,逐步构建江苏特色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

二是落实家庭监护职责。引导家长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省妇联依托江苏省网上家长学校(手机版),持续推出“让家更有力量”家庭教育系列微课,组织线上学习“父母监护法律课堂”“父母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等专题公开课,加强与省“名师空中课堂”家长学习平台深度融合,把“儿童优先原则”、“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成功的家教方法送进千家万户。2021年,省妇联积极推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在全省建立639个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示范社区,指导基层摸排家庭教育需求,组建家庭教育志愿者队伍,开展亲子实践活动,及时发现报告解决留守、困境、单亲、重组等家庭的个性化问题,切实为广大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服务。省民政厅依托设区市、县(市、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乡镇(街道)未保工作站等阵地,积极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2020年出台的省地方标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服务规范》中明确指出,对受助未成年人的家庭内部关系以及监护人的态度、知识与能力进行评估;对缺乏关爱的留守儿童与流动儿童,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及时联系监护人,督促履行监护责任,并开展不低于每月一次的监护指导。下一步,省妇联将重点围绕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推进“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持续深化社区家庭教育支持行动,引导广大家庭传承和培育优良家风,不断织密织牢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家庭防线。

三是加强学校保护。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联合相关部门,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广泛开展以案释法、法律讲座等专题宣讲活动,提升学校师生法治意识。积极推进教检共建工作,与省检察院共同签署《新时代校园法治共建协议(2018-2022年)》,联合印发《加强新时代校园法治建设意见(2018-2022年)》,启动教检合作共建新时代法治校园工作。印发《关于落实检察建议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通知》,确定每年5月的第二周为“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加强法治教育队伍建设,目前全省乡镇以上7000所中小学校均聘请了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团省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全省青少年“法治公开课”活动,连续举办四届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模拟法庭大赛。2020年,全省各级团组织共计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11802场,覆盖青少年百余万人次。开展自护教育。在语文、道德与法治等课程教育以及主题班团队会活动中,常态化开展生存救护、日常避险、应对突发事件等相关内容教育。鼓励支持各校将青少年自护课程作为校本课程,编写相关读本,开展学生的自护教育。加强寒暑假安全自护工作,严格要求各地各校在放假之前,通过召开师生大会、印发致家长书、发放安全教育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家长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团省委连续举办六届全省中小学生自我保护情景剧大赛。大力开展校园欺凌和暴力防治专项治理,督促各地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切实呵护好未成年学生的身心健康。下一步,省教育厅将督促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布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健全学校学生保护的支持措施、服务体系,加强对学校学生保护工作的支持、指导、监督和评价,通过督导、调研等方式督促学校落实安全管理职责。

四是深化司法综合保护。强化普法,深入开展法规政策宣传。有针对性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等内容列入省“八五”普法规划,以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推动各地开展宪法进校园活动。选派监狱民警到中小学、社会院校开展以剖析违法犯罪典型案例等为主要内容的法治教育,积极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和青少年违法犯罪。严格刑事执行,做优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引导促进未成年犯和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改过自新,重返社会。强化未成年犯思想政治和法治教育,开展“学四史、写三书、话党恩”“以案说法、以案明理”等活动。在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以下简称“未管所”)开设暨南学校,严格落实九年制义务教育,近三年共960余人次入学,158名学员取得初中毕业证书。按照“项目+实用+推荐”的工作理念优选技能培训项目,完成5期7个项目17个班级635人的技能和创业培训,有效提升未成年犯刑释就业能力。对照损害修复率、社会组织参与率和教育帮扶率三个100%的指标要求,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家庭增能、校园复归、社区接纳、阳光伙伴、就业帮助”等针对性矫正措施。与专业心理机构和高校紧密合作,搭建彩虹少年关爱基地、金色花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等专业矫正平台,常态化开展亲子沙龙、家长课堂、人际交往训练等活动,帮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重塑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升其社会适应能力。开展援助帮扶,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扩大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惠及面,对重病重残、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困难群体,全部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对未成年人在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全部无偿提供法律援助服务。针对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实施“一站式”服务,在提供法律援助的同时,帮助他们申请获得民政救助、社会福利等待遇。2021年,共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8626件。深入开展“正苗工程”、“大手拉小手”等帮教活动。定期邀请未成年犯家长来所或以视频方式,开展“母爱深沉”系列教育活动,架起亲情沟通的桥梁,用家庭亲情唤醒未成年犯良知。发动村(社区)干部、社区民警、“五老”人员等参与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帮扶工作。开展“六一”护苗等主题帮扶活动,对生活困难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家庭提供针对性的帮扶救助,2021年共组织1397名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网上会见,提供助学金122.3万元,开展法律咨询4766人次,赠送法律资料20957份。下一步,一是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普法宣传工作。落实年度青少年普法宣传互动联动事项,做好送法进校园活动,深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宪法晨读”“学宪法讲宪法”等系列活动。二是着力增强未成年犯和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质效。依法强化未管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的教育矫治功能,强化“未成年人自控力”等矫正项目研究应用。加大未成年犯和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主动性,深入实施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损害修复,帮助其顺利融入并回归社会。做好服刑人员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子女关爱保障工作。三是持续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水平。推动落实“法律援助国家责任”,深化“法援惠民生”品牌建设,持续加大对未成年人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提升服务质效。

二、关于设立未成年人专门保护机构的建议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定要求,省政府于2021年5月28日批准成立了由36个成员单位组成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截止2021年6月30日,全省13个设区市、95个县(市、区)全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委员会)。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2022年5月11日召开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下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等文件,部署安排校园安全与防疫、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关爱、困境儿童兜底保障等重点工作。联合多部门编制《江苏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江苏省未成人保护条例(修改)》《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修改)》已列入《省人大“十四五”立法项目安排》。下一步,省民政厅将充分利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这个平台,发挥民政部门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等职能作用。结合实际,抓住未保法落实中的契合点,牵头研究构建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以地方性法规为框架、配套政策为补充、规划为引领,覆盖六大保护“六位一体”的制度体系。健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工作人员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机制,开展“阳光工程2022”专项行动。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包括未成年人保护的发现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的联动响应机制;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儿童求助的转接、转介和衔接、帮扶救助机制;家庭监护监督机制等。完善督查工作制度,督促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落实情况,重点包括发现报告制度、监护落实问题等。及时总结、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加强工作宣传,策划高质量品牌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关于发挥政府、社会和自媒体多重力量的建议

一是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精准发现服务对象。2021年12月,省检察院联合省妇联等9部门印发《关于切实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通知》,扎实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2022年2月以来,各级妇联开展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风险隐患排查,按照风险程度进行分类报告。结合全省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省民政厅全面排查防范儿童福利领域风险隐患,完善政策措施,补齐服务短板。下一步,要依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和政策宣传,加大入户走访频率,及时发现监护不当、监护缺失等需要救助帮扶的未成年人。与教育、卫健等部门互相联动、紧密协作,督促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单位、组织和从业人员,发现问题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织密织牢未成年人保护网。

二是广泛开展宣传引导,营造关心未成年人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指导各地开展普法宣传,不断凝聚政府主导、家庭履责、全民关爱的未成年人保护共识。大力宣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先进典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恤孤慈幼的传统美德,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及时妥善回应社会关切。今年“六一”期间省未保办联动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工作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重要地段或标志性建筑物LED广告牌等宣传平台,在特定时间内播放或投放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宣传标语;策划品牌宣传活动,开展“童绘一幅画 共祝二十大”困境儿童关爱帮扶公益活动、征文及优秀作品征集、“点亮六一 共护未来”“云签名”等宣传活动,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的良好氛围。

三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提供专业关爱服务。鼓励支持相关单位、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省民政厅大力加强专业社会组织尤其是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开展困境儿童关爱、预防侵害教育、心理健康辅导等活动,支持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精神关爱、家庭教育指导、权益维护等服务。团省委牵头制定实施《江苏青少年社工人才队伍建设“361”工程的实施方案》,建立9986人的社工队伍。联合印发《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实施意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动98家司法类社会组织、1062名专业社工,参与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帮教矫治、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等工作。联合开展青少年禁毒宣传教育“双百计划”,支持社会组织178万元,开展禁毒公益项目127个。深化创建“青少年维权岗”。开展四级“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动员各方力量共同关注并参与青少年维权工作。目前全省创成“青少年维权岗”国家级207家、省级1093家。



江苏省民政厅

2022年6月24日



联 系 人:刘丹丹

联系电话:025-83590449

抄    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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