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802/2022-00222 | 分 类 | 政策文件 儿童福利 通知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民政厅 | 发文日期 | 2022-07-13 |
标 题 | 关于印发构建“苏童成长”协同关爱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苏民儿童〔2022〕9号 | 主 题 词 | “苏童成长”,协同关爱机制,实施方案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构建“苏童成长”协同关爱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时 效 |
索 引 号 | 014000802/2022-00222 |
分 类 | 政策文件 儿童福利 通知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民政厅 |
发文日期 | 2022-07-13 |
标 题 | 关于印发构建“苏童成长”协同关爱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 号 | 苏民儿童〔2022〕9号 |
主 题 词 | “苏童成长”,协同关爱机制,实施方案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构建“苏童成长”协同关爱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时 效 |
各设区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中级人民法院、教育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体育局、团委、妇联:
现将《构建“苏童成长”协同关爱机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江苏省民政厅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江苏省体育局
共青团江苏省委 江苏省妇女联合会
2022年7月13日
(此件为主动公开)
构建“苏童成长”协同关爱机制实施方案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儿童工作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对新时代少年儿童事业发展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中发〔2020〕7号)精神,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就联合多部门共同构建“苏童成长”协同关爱机制,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坚持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探索政府、社会、学校和家庭协同育人机制,推动未成年人磨砺意志品格、培养动手能力、涵养道德品格、提升创新意识,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推进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时代新人提供更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整体规划、统一构建“苏童成长”协同关爱机制,依托设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用3年左右时间,统筹资源,构建模式,培育基地,推动建立资源丰富、项目完善、模式多样、机制健全的未成年人社会践习教育体系,助力江苏儿童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三、基本原则
一是儿童友好、专业支撑。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把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秉持科学服务理念,运用儿童社会工作方法,提供专业服务。
二是整合资源、多元协同。以未成年人保护机构为中心,充分利用公共服务资源,整合优质产业资源,发挥民政“五社联动”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构建政府、社会、学校、家庭支持系统,实现优势互补、协同高效。
三是学用相长、内外衔接。以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教学做合一为方向,以培养兴趣爱好、锻炼意志品格、体验社会角色为主,以课堂教学延伸为辅,精准对接未成年人成长需求,实现课内课外、校内校外良性互动。
四是学生自愿、适时适度。根据学校教学安排,结合时节和生产特点适时发布践习活动项目,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学生自愿报名,开展相关活动,不得强迫学生参加,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四、主要内容及运作方式
(一)主要内容
以“苏童成长”为主题,组织未成年人进社区、进农场、进高校、进法庭、进场馆、进企业等践习基地参访学习,引导未成年人以身体力行的方式强信念、启智慧、增技能、养品格。
1.思想教育。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资源基地等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革命传统、理想信念、文明礼仪教育,引导未成年人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
2.劳动实践。通过手工制作、机器操作、参与农耕、科学实验等践习活动,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增强劳动观念,弘扬劳动精神,体会劳动价值,发现劳动艺术,感悟劳动创造,从小养成热爱劳动、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的良好习惯。
3.角色体验。组织体验警察、法官、教师、护理员、快递员、消防员、售货员、社区工作者等职业,让未成年人学习生活常识,体验工作乐趣,培养服务意识、合作意识、规则意识,从小培养团队协作精神和职业道德品质。
4.健康运动。组织未成年人进心理咨询机构、体育运动场馆、拓展训练中心等,普及健康、安全、急救知识,开展运动训练、团队建设,帮助未成年人提升身心素质,提高减压能力,增强面对困难的勇气和信心。
5.公益服务。通过担当志愿者参与多种公益实践活动,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公益理念,增强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感、奉献意识和志愿服务精神。
(二)运作方式
“苏童成长”协同关爱机制,采取“1+N+N”的运作方式,即以设区市、县(市、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等未成年人保护机构为1个中心,链接周边未成年人实践活动N个践习基地,通过支持引进N个社会组织,根据周边幼儿园、小学、初中需求,共同开发“苏童成长”践习项目,组织未成年人走进基地践习学习,组织基地送课进未成年人保护机构。
1.中心建设。中心负责开发研制践习项目,根据项目需要,遴选、规划、配置周边“苏童成长”践习基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培育、孵化和引进专业社会组织,提升践习活动的规范性、教育质效的针对性、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并对下一级协同关爱机制建设进行督查和指导。
2.基地建设。践习基地实行遴选制,从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或机构中筛选公布,并开展定期评估。主要包括具有代表性的一二三产业龙头企业、事业单位;中小学校、职业教育学院、高校实训中心;从事科研活动和公共服务的立法、行政、司法机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学科特色教学基地、产学研基地、国防教育基地;博物馆、文化馆、科普馆、青少年宫、图书馆、体育馆等;美丽乡村、特色小镇、历史文化街区等。
(三)项目开展
建立一支由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负责人、各类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践习基地负责人为主体的工作队伍,推动践习项目有序有效实施。各级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推动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践习基地发挥主阵地作用,让学生安全地、专业地、浸入式地通过践习活动获得成长所需的关键能力和核心素养。
五、组织实施
“苏童成长”协同关爱机制分三年稳步推进实施。
(一)试点阶段(2022年)
1.组建工作机构。充分发挥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作用,联合省委宣传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团省委、省妇联等部门,建立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2.选定试点单位。拟定实施方案,按照“一市一试点”的要求,在全省范围内选择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效显著、社会优质资源丰富的13个县(市、区)作为省级试点单位。试点县(市、区)成立工作专班,由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任召集人,宣传、民政、教育、文化旅游、共青团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专班成员,定期召开例会,会商调度、协调解决问题。
3.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地区从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出发,统筹协调多部门资源,谋划相关工作。着力在建立完善制度、开发设计课程、丰富基地类型、规范服务流程上先行先试,建立一批试点基地、特色基地,探索“中心+学校”“学校+基地”“社会组织+基地”“爱心暑托班+基地”多种运行模式,开展城乡结对、基地联盟等多种活动,共享教育资源,创新建设模式,激发区域活力,开创试点特色。
(二)推广阶段(2023年)
各地从实际出发,总结省级试点建设经验,积极整合各方资源,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健全工作机制、优化课程设置、规范服务流程、拓展基地建设,稳妥有序、全面推开“苏童成长”协同关爱机制建设,实现县(市、区)全覆盖。
(三)示范阶段(2024年)
总结典型经验,对于领导重视、制度健全、机制有效、措施有力、服务规范、成效明显的地区,择优推选30个作为“苏童成长”协同关爱机制建设示范地区,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形成富有生命力、可持续的“苏童成长”新模式。
六、保障机制
(一)组织领导。建立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苏童成长”协同关爱机制,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协调、成员单位按责履职的工作格局。省民政厅承担牵头协调职责,负责协同关爱机制的日常工作和推介社会组织及社会力量参与,会同省有关部门共同指导开展“苏童成长”践习基地的调研摸底、申报遴选、认定挂牌和监督考核工作。省委宣传部推动将“苏童成长”协同关爱机制建设纳入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总体规划,引导、吸纳专业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参与、提供服务。省高级人民法院、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团省委、省妇联负责推荐践习基地,指导基地设计开发活动项目,组织志愿服务和公益服务,共同推动协同关爱机制建设步入常态化、规范化轨道。
(二)鼓励创新。省级对协同关爱模式、践习基地类型、开展活动频次不作统一要求,鼓励各地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结合不同学段特点,科学设置践习课程体系,结合不同地域文化特色、社会资源,拓展丰富践习体验,差异化、个性化开展试点工作。与未成年人保护现有工作平台融合,探索建设数字化信息监测平台,开展需求发布、资源匹配、项目开发、过程监测、绩效评价,定期发布践习育人素养监测报告,对优秀地区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必要经费支持。
(三)成果运用。教育部门引导学校将未成年人在践习基地学习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劳动素养评价体系。中心研究制定践习监测评价标准,对参与活动学生的情况记入课外活动记录,参与公益活动的同时记入志愿服务记录。
(四)安全保障。各地要建立安全管控机制,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员及分工。活动中配有儿童安全指导员或志愿者,实时提供安全保障;各类学校要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科学评估践习活动安全风险;践习基地建立场地安全应急制度,完善应急与突发事件处理机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遵守相关疫情防控指南。
(五)宣传引导。全省创建一批“苏童成长”践习示范基地、示范地区,形成一地区一基地一特色一品牌,及时总结推广协同关爱机制建设典型经验和优秀案例,组织开展协同关爱成果交流活动、作品展示活动,宣传建设成果,提高育人质量,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